A. 已被銀行抵押的房子能買嗎
首先需明確,被抵押房產是可以依法轉讓的。 根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後續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由此可見,將在建房產抵押給銀行是合法的。 但是,按有關法規規定,將抵押房地產出售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通知抵押權人並經其同意。二是如實告知買受人。在實踐中,有幾種合法交易模式:
一、發展商對抵押房逐步還款,逐步銷售。先還款,後銷售,保證出賣的商品房處在已解除抵押狀態。
二、目前廣州的通行做法是,開發商在履行告知的前題下,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後,由抵押人自籌資金,一次性提前歸還出賣房屋的對應的款項,由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塗銷,再辦理買賣合同登記備案。在抵押人取得完全產權之前,買方大部分房款尚未支付,因此買方資金的安全性較高。
三、買方和開發商簽訂合同後,買方、開發商和提供貸款(銀行)三方約定,由買受人將購房款存入銀行指定帳戶,專門用以歸還房地產開發商所應支付給銀行的貸款。銀行出具證明辦理抵押塗銷。
四、買受人在購買房後,辦理了部分購房款按揭貸款,在貸款清償之前,買受人又將其房產再次轉讓的,原買受人在與次位買受人簽訂合同後,共同向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手續(此項業務非所有銀行都有)。 然而,一些開發商為了銷售順利,隱瞞已抵押的事實,將房子賣出。由於未告知抵押事實,是一種欺詐行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
B. 有抵押的房子能不能買
有抵押的房子能買。根據《擔保法》,抵押房可以進行買賣,只是抵押的房產存在一定的風險,購買者在購買時,需要承擔風險,還需要辦理繁瑣的手續等。根據法律規定,抵押人處分抵押物的,應當徵得抵押權人同意,也就是說,抵押房產吵顫逗可以交易,但根據法律規定,應當經過銀行同意。
購買抵押房需要注意什麼事項?
1、建議消費者選擇大中介公司進行交易,大中介公司對購房流程熟悉,風險把控能力強,一般都會對流程進行監控,在買方出款前會做好司法凍結及抵押情況的調查。出現糾紛亦會作為公證的第三人保護守約方的權益;
2、大中介公司一般都有合作的擔保公司,遇到賣方提前收款或需要解押的情況,可以求助於擔升賣保公司,先支付部分擔保費用,將風險轉嫁至擔保公司,由擔保公司全權調查並出款,規避客戶風險;
3、若買方已經支付完房款後,過戶期間房屋被凍結,買方應該積極起訴,提交原始合同及房款支付憑證,請求法院支持正常取得房產。
拿房產證抵押能貸款嗎?
1、正常購房抵押貸款,根據國家法律和當地的政策,只有具有購房行為,應該都可以辦理。在這一塊的程序,基本上不要你過問,因為開發商早已會安排人把你做好,你只要了解利率和每月還款多少就行了。房產抵押貸款是一種很好洞瞎的貸款方式,貸款利率一般為基準利率,還貸壓力較小。
2、拿到房產證後,因為資金有一個缺口,還是准備貸款。貸款應該首先想到正規銀行,雖然手續復雜一點,但利率和法律風險都比較低。但誰又和錢過不去呢?建議還是選擇銀行貸款,通過正規銀行進行房屋抵押貸款,提供的資料比較多,手續也很繁瑣。想辦還是能辦成功的,只要你不氣餒。
3、向城市或農村商業銀行求助。幾大國有銀行的門檻比較高,但是當地總有幾家的城市商業銀行或者農村信用社,他們的門檻比較低。倒不是說他們的風險意識不強,但在這經濟社會,大家不都是為賺錢嗎,何況他們是一級法人。或許利率可能高一點,在正常情況下,月利息不會超過一分。
4、對於民間金融機構,辦理住房抵押貸款,對他們來說也是個好生意,風險降低,可以說穩賺不賠。他們由銀行或者信託的資金,房產抵押貸款。解決了銀行的政策難題,也給他們獲得了受益的渠道。這種放款也是比較快的,因為他們在銀行有足夠的人脈和信用,但是利息要高一些。
C. 抵押貸款的房子還能買嗎
正在抵押的房子可以買,但是房產買賣需要在償清貸款、注銷抵押後才可進行。一般是買賣雙方簽訂協議後,一方先自行從債權人手中解押,之後雙方再繼續交易。根據《民法典》的規定,商品房在抵押期間,抵押人若需轉讓已辦理登記的抵押物,應及時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受讓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條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財產優先受償。第四百零六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D. 銀行抵押的房子能買嗎
問題一:房產證抵押給銀行的房子可以買么 可以買。買這種房子交易流程大概是這樣的:
首先讓房主自行將房屋貸款還清,之後到房產局辦理解除他項權利手續,解除完了你們就能夠辦理過戶手續了。
但是這樣的交易有兩點要提醒你:1、房主沒有錢還貸款要求你先付部分房款,他用於還貸款。否則他會以沒有錢還貸為由不賣給你房子。這樣做對你有很大風險:房主有可能拿到房款後人間蒸發、還完了貸款之後不配合你辦理過戶手續、由於你們好多交易細節沒談清楚導致還完貸款後有糾紛等等。所以你最好不要先付房款。但如果你很看重這套房子,房主也是確實沒錢還貸,如果你認為他不能騙你的話,也可以冒一下風險。但是交易合同一定要簽訂嚴密。2、最好找一家你們當地信譽好的中介作為第三方來交易。因為如果他要你出錢替他還貸的話,你可以要求還貸的錢由中介託管,將來去清貸時你們三方一起去,這樣能規避一些風險。
問題二:已抵押銀行的房子能買嗎? 首先需明確,被抵押房產是可以依法轉讓的。 根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森信》第3條規定,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後續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由此可見,將在建房產抵押給銀行是合法的。 但是,按有關法規規定,將抵押房地產出售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通知抵押權人並經其同意。二是如實告知買受人。在實踐中,有幾種合法交易模式:一、發展商對抵押房逐步還款,逐步銷售。先還款,後銷售,保證出賣的商品房處在已解除抵押狀態。 二、目前廣州的通行做法是,開發商在履行告知的前題下,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後,由抵押人自籌資金,一次性提前歸還出賣房屋的對應的款項,由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塗銷,再辦理買賣合同登記備案。在抵押人取得完全產權之前,買方大部分房款尚未支付,因此買方資金的安全性較高。 三、買方和開發商簽訂合同後,買方、開發商和提供貸款(銀行)三方約定,由買受人將購房款存入銀行指定帳戶,專門用以歸還房地產開發商所應支付給銀行的貸款。銀行出具證明辦理抵押塗銷。 四、買受人在購買房後,辦理了部分購房款按揭貸款,在貸款清償之前,買受人又將其房產再次轉讓的,原買受人在與次位買受人簽訂合同後,共同向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手續(此項業務非所有銀行都有)。 然而,一些開發商為了銷售順利,隱瞞已抵押的事實,將房子賣出。由於未告知抵押事實,是一種欺詐行為,這種買賣合同無效。
問題三:已抵押的房屋怎麼買賣 已設定抵押的房屋進行轉讓是房地產交易中非常典型的激游模式。通常,原業主通過向銀行申請貸款購買了房屋,並將該房屋抵押給銀行作為償還貸款的擔保。而在抵押權存續期間,如果房東欲將該房屋轉讓,在交易方式上同沒有設定抵押的完全產權的房屋轉讓存在很大差異。房地產交易中心會根據抵押權人是否同意轉讓抵押物或抵押登記是否已經注銷,來判斷交易的房屋是否可以轉讓過戶,從而保護銀行的合法權益,進而明春銷保障整個房地產交易體系的安全。一般而言,實踐中有如下幾種既符合法律規范,又具有可操作性的交易模式,供房屋買賣的雙方選用:(一)提前還款,解除抵押。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後,由原業主一次性提前歸還尚欠銀行的全部貸款余額,之後銀行釋放抵押權,由房地產交易中心注銷抵押登記,如此,原業主就取得了該房屋的完全產權,接下來,雙方即可按照一般的二手房買賣流程完成交易。這種方法的優點是,在房東取得完全產權之前,買方沒有支付房款,因此買方資金的安全性高;缺點是,完全由房東籌錢還貸,就要求房東具有很強的資金實力或融資能力,且沒飢充分利用買方的首期房款參與還貸,不是最為經濟的解決方案。(二)辦理轉按揭。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後,雙方共同向原業主的原貸款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手續。這種方法的優點是,無須籌措資金提前還貸,沒有融資的壓力,而是將房東原有的還貸義務轉由買方承受,通過變更抵押登記,將抵押人從房東變更為買方;缺點是,轉按揭手續較為繁復,且不是所有銀行都有這項業務,而如果買方需要到另一家銀行辦理貸款,則會出現跨行轉按揭的問題,操作起來比較繁瑣。(三)買房替原業主提前還貸。雙方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後,買方將應當支付的首期房款專項用於幫助房東歸還貸款余額。這種方法的優點是,充分利用了資金的流動價值,盤活了買方的首期房款,雙方合力解決了交易的最大障礙;缺點是,買方的首期房款存在一定風險,如果原房主利用買方的資金幫他還貸,進而取得房屋的完全產權,再將該房屋轉賣他人後逃匿,買方既不能取得房屋產權,又讓首期房款血本無歸,到那時,只能通過其他法律途徑追討,就非常被動了。以上就是關於轉讓已抵押房屋的相關問題,購房者要想轉讓抵押在銀行的房屋,一定要通知銀行並且辦理相關的手續,否則一旦轉讓合同無效一是要對銀行承擔相關責任,對善意的新購房者也要承擔違約責任,要謹慎為之。
問題四:在銀行做了抵押貸款的房子,能出售嗎? 抵押物出賣是要經過抵押權人同意的,如果建行同意你賣你就能賣,他們不同意你賣了也沒辦法過戶,除非你提前還貸,但你們已經約定一年內不允許提前還貸那你就得等到一年期滿才能還,在此期間除非得到建行的同意,你是不能賣的
問題五:抵押給銀行貸款的房子可以買嗎 一買這樣的房子是有風險 。二.買下房子 貸款與我們無關「,這樣的協議有效,因為貸款應由房子原主人負責歸還。三.」買下房子 原主人還不了貸款 「,銀行行使抵押權就會把拍賣你買來的房子。因為銀行享有該房的抵押權四.原房子的貸款還沒還完 就不能辦理過戶手續。除非用你的購房款先代原主人歸還銀行貸款,解除房子的抵押權後才能過戶。 以上建議僅供參考! 一個四川律師
問題六:貸款買的房子能去銀行抵押嗎 可以,有貸款還能貸
部分銀行有這類貸款,一般為抵押貸款
適宜地區: 北京 利率:上浮10%起
用途:個人綜合消費 最高貸款年限:10年 最高貸款金額:1000萬 貸款條件:北京房產抵押
房產凈值貸:
是指為正在按揭還款的借款人提供的加借款服務。借款人在償還一定按揭後,需要資金用於個人消費或經營,可用該房屋抵押價值減去原貸款余額後的差額作為抵押申請借款。
凈貸款額度: 評估值*貸款成數-貸款余額(最高1000萬)
貸款成數: 住宅(商品房)最高60%,商用房(底商、寫字樓)最高50%
問題七:抵押的房子能賣嗎 可以買賣的,過戶之前要注銷掉抵押的。設立抵押有2個概念,一種是銀行正常的按揭貸款,一種是民間的短借貸款(俗話做他證)。1,只有正常的銀行按揭貸款,下家可以簽定買賣合同,並且辦理銀行貸款,在貸款審批通過後,再撤消原來的抵押並且辦理下家新的抵押,有的交易中心可以同一天進行操作。2,民間短借的他證做在房產里,下家也可以簽定買賣合同(對下家有風險),下家在辦理銀行貸款審批之前必須撤消這個抵押才可以審批下家新的貸款。3,如果這套房子2個抵押都有,那就慢慢來吧,先撤消了民間的抵押再說。
問題八:買房屋抵押給銀行的房子有何風險 一、購買抵押房的風險如下:
(一)若開發商未通知銀行或者未告知購房者,轉讓行為無效
根據《擔保法》第149條及房地產抵押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開發商轉讓已辦理抵押登記的房屋,應當通知抵押權人並告知購房者房屋已被抵押的情況。若開發商未通知銀行或者未告知購房者,轉讓行為無效。這是對轉讓已抵押的房屋的一種限制。
根據這些規定,開發商須事先通知銀行並告知消費者房屋已抵押的事實,否則轉讓行為無效。
(二)銀行可能會依法行使抵押權,通過拍賣房屋來還貸
另外,如果開發商在向銀行提供擔保或還貸方面出現問題,銀行可能會依法行使抵押權,通過拍賣房屋來還貸。因此對於購房者來講買已被抵押的房屋風險是比較大的。在這種情況下,開發商與購房者的房屋交易手續和開發商與銀行解除抵押手續之間的相互銜接就顯得至關重要。具體來說,購房者在與開發商簽訂房屋買賣合同前,應得到銀行的明確承諾。即由銀行密切配合,保證收到相應數額房款後即解除抵押。比較理想的方案是,簽買賣合同與解押手續一並操作,並盡量減少兩種手續辦理上的時間差。總之,只要購房者能掌握好支付房款與解除抵押之間的合理銜接,便可使自己的購房風險降到最低。
二、轉讓抵押房屋合同是否有效
(一)抵押房允許轉讓,但抵押房轉讓附有一定條件
總的來說首先抵押財產是允許轉讓的,而非老觀念中轉讓抵押物無效。其次,抵押財產要實現轉讓附有一定條件,轉讓條件成就時才發生抵押財產所有權的變化。另外,關於抵押物轉讓的法律規定是針對行政管理性質的規定,而不是針對抵押物轉讓合同效力的強制性規定。根據房屋買賣協議,在受讓方按合同約定支付價款的前提下,轉讓方負有將房屋產權變更登記到受讓方名下的義務,含使轉讓房達到轉讓條件,包括解除房他項權利抵押(合同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可能因為轉讓方認為價格賣低了,想毀約,於是以抵押房不允許買賣或轉讓而主張商品房買賣協議無效。實際上,轉讓方是以自己不履行協議的違約事實,不使轉讓房達到轉讓條件,不進行過戶登記。
(二)不符合轉讓條件的,房屋不得進行過戶登記
被轉讓房屋因為設置了抵押權而不能轉讓,應理解為房屋產權變動的結果條件,而不是原因條件,不符合轉讓條件的,房屋不得進行過戶登記,不發生物權轉移,但轉讓協議本身不應受到影響,協議仍然有效。這即是《物權法》第15條的規定:「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合同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問題九:開發商抵押房子能買么 5分 被抵押房產是可以依法轉讓的。 根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在建工程抵押,是指抵押人為取得在建工程後續資金的貸款,以其合法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連同在建工程的投入資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由此可見,將在建房產抵押給銀行是合法的。
但是,按有關法規規定,將抵押房地產出售必須滿足兩個條件: 一是通知抵押權人並經其同意。二是如實告知買受人。
在實踐中,有幾種合法交易模式:
1、發展商對抵押房逐步還款,逐步銷售。先還款,後銷售,保證出賣的商品房處在已解除抵押狀態。
2、目前通行做法是,開發商在履行告知的前題下,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之後,由抵押人自籌資金,一次性提前歸還出賣房屋的對應的款項,由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塗銷,再辦理買賣合同登記備案。在抵押人取得完全產權之前,買方大部分房款尚未支付,因此買方資金的安全性較高。
3、買方和開發商簽訂合同後,買方、開發商和提供貸款(銀行)三方約定,由買受人將購房款存入銀行指定帳戶,專門用以歸還房地產開發商所應支付給銀行的貸款。銀行出具證明辦理抵押塗銷。
4、買受人在購買房後,辦理了部分購房款按揭貸款,在貸款清償之前,買受人又將其房產再次轉讓的,原買受人在與次位買受人簽訂合同後,共同向銀行申請辦理轉按揭手續(此項業務非所有銀行都有)。
問題十:用房子抵押銀行貸款再去買房子可以嗎 有房貸可以直接貸款
E. 用房子抵押貸款得到的錢可以再買房子嗎
用房子抵押貸款得到的錢可以再買房子
在可以進行抵押消費貸款的前提下,因為抵押消費貸款已經產生了貸款,而您還需要再次使用貸款購買新的房產,也就是有兩筆貸款業務發生,當然需要繳納兩筆貸款利息。
目前,抵押消費貸款的利率為7.83%,信用資質較好的可以享受下浮10%即6.6555%的優惠利率。當第一套房產的貸款產生後,不論您是否提前還清貸款,再次貸款購買時都將會被視為二套房產,按照去年「9.27/12.11」二套房貸政策及補充通知的相關規定辦理,第二套房貸將執行首付四成,貸款利率實行基準利率上浮10%的利率,即8.61%的貸款利率。
如果您有繳納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話,在貸款購買第二套房產時建議您可以使用公積金。因為,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的現行政策規定,無論之前是否用商業貸款購房,只要未使用過公積金貸款的都將被視為首套住房,按照首套住房政策執行。
而已經使用過公積金貸款購房的,只需將上套房的公積金貸款還清在公積金中心系統上無尚未還清記錄,再次購房時還是可以使用公積金貸款的而且仍將被視為首次住房,不受二套房貸的政策限制。
以下為拓展資料:
住房抵押貸款是銀行為保證貸款的安全,把借款人的房地產、有價證券及其他憑證,通過一定的契約合同,合法取得對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和質押權而向其提供的一種貸款。這種貸款實際上是債務人(抵押人) 在法律上把財產所有權轉讓給債權人 (抵押權人) 以取得貸款,這期間如果債務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債權人有權處分抵押物,並可優先受償的貸款方式。
這種貸款方式,可以減少債權人的貸款風險,為債權人收回貸款提供了最有效的保證。在住房信貸中採用抵押貸款是基於銀行經營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考慮的。由於這項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大都是居民個人,而借款人的資金實力和信譽程度銀行不可能了解清楚,這樣就增大了銀行貸款的風險,而抵押貸款恰恰在貸款風險較大的情況下,為債權人提供了收回貸款的有效保證。
因此,銀行在對居民個人的住房貸款中,大都採用抵押貸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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