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貸款擔保人被騙了該怎麼辦
你要先還款呀,不然利息照常計算,最後銀行會讓法院執行你名下的財產。然後你再起訴貸款人,請求法院判決貸款人還你錢。當然,既然是騙子,估計也執行不到什麼實質性的東西。所以,擔保人一定要慎重。
Ⅱ 別人貸款我被騙做了擔保,現在貸款人不還款,法院找我,我才知被騙做擔保,該怎麼辦
你對擔保行為是否知情?就是說當初你知不知道自己給別人做了擔保?如果你知情,那麼是否約定了擔保期限?如果超過擔保期限,不需要你承擔責任。如果在擔保期限內,而且你對擔保這件事是知情認可的,那麼你就要承擔責任,在你承擔責任之後,有權向實際貸款人追償。如果存在其他擔保合同無效的情形,自然不需要你承擔責任。不清楚具體情形,只能做大致回答。
Ⅲ 幫人擔保結果被坑300萬該怎麼辦
原本是一片好心,現在自己不僅交了違約金,還變成了「黑戶」,幫朋友結果把自己幫進去了想想都令人唏噓。
其實在生活中,遇到急事向朋友借錢是挺常見的,不過也因此有很多人從朋友變成了仇人。但如果單純借錢還好,損失的可能只是金錢,但如果做擔保,那損失可能不僅僅只是金錢了。
在我身邊就發生過這樣的事情:因為親戚做生意,朋友父母經不住對方的軟磨硬泡,用房子幫忙做了擔保,結果最後房子被拍賣,一家人變成「黑戶」。親戚尚且如此,更何況是朋友關系呢。
在李女士這件事當中,其實還有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所在。就是當時她簽的是一份空白承諾書。正常來講,如果李女士只擔保十萬元,對方借得再多,她只需要擔保這十萬元就可以,但現在對方金額是無上限的。
所以說遇到有人借東西,一定要謹慎再謹慎,不要因為礙於面子就草率的答應對方,尤其是車、身份證、銀行卡、手機卡、房子這種重要的物品,不見得所有人都值得你的信任。到頭來自己還是受到損失。
Ⅳ 在被騙的情況下做了擔保人,這種擔保有效嗎
依你所述,你的擔保是有效的。你被騙的, 不是擔保本身。
一、C的月息是4分
屬於高利貸,如果起訴到法院,法院對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息4倍的部分不保護,法院認定的利息大概是2分多。本金當然是受保護。
二、C即使起訴到法院,如果你朋友的房子是普通房子,原則上也是拿不到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和各地法院審判實踐的經驗,並不是債務人唯一的房產就不能拍賣,而是指應當保障被執行人在該城鎮最基本的生活水平,對於其享有的福利房、經濟適用房,特別是享受低保救濟的這部分人群不能查封、拍賣其現有的唯一住房。
對於那些購買了中高級商品房、其父母、子女等有相當的住房條件並可以為被執行人解決一段時期內住房困難的,則該唯一的房產應當可以作為拍賣的標的物。
如果ABC在法院有關系,在實踐中,對於那些購買了商品房卻以種種借口拒不償還所拖欠的債務的,可以採取變通的執行方法,也就是在城鎮所在地為其租賃可以滿足其生活基本需要的臨時住房。此時,可將騰出的房產予以拍賣,所得款項優先償還相關債權人。
三、借款人跑了,你作為擔保人,擔保責任不能免除。
1、擔保人的責任,就是在借款人還不了時才體現出來的。他跑了,你的責任就來了。
2、出借人,依法律規定,本來就可以向借款人或擔保人的任一人,主張債權,這是受法律保護。
3、你受騙,這是你自己的責任!而且與你當初的擔保行為毫無關系。你並不是受騙後提供擔保,而是提供擔保後被騙了,這是二回事。不能免除你的責任。
借款人第一次騙你已經還了,你就信了,這是你的責任。A的借款,你的擔保責任,無論如何不能免除;第二次提供擔保時,你已經被騙了,好像有一定的理由可以拒絕承擔擔保責任,不過,你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你自己大意,仍然提供擔保,因此在法律上,你的責任仍然不能免除。
4、你只需要歸還本金,這已經是十分值得慶幸的事了。如果AB起訴到法院,那你還要承擔利息,4倍以下是受法律保護的,並不是所有的利息都是非法的。
四、當然,法律也規定,你在承擔還款義務後,有權利向你朋友追討。
Ⅳ 擔保人貸款被騙了怎麼辦
被騙做了擔保人的,當事人可以與債權人協商解除擔保;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訴,請求法院撤銷擔保行為。但是當事人要向法院舉證證明存在被欺詐進行擔保的事實。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Ⅵ 替同事擔保貸款,結果被騙,該怎麼辦!!!!!!!!!!!!!!!!!!!
首先,我要說你太輕易的去實施一個擔保行為了,他跑了,銀行自然找你承擔擔保責任,這確是一筆不小的數目,而且還會伴隨你多年,這是你草率行事,不懂法的惡果。
接下來,你有兩條路可走:一、自己或尋求公安機關的幫助,找到你同事,讓他還款;二、先還款,之後找同事追償。總之,都必須找到你同事或者你同事的財產也行。你同事就跑得那麼干凈,一點線索都沒有。
補充問一下,你的擔保合同內容怎樣?約定的什麼擔保方式?
「當時很相信同事,就替他擔保了,也沒有簽合同!!」你和他雖然沒有單獨簽合同,但有他和銀行的貸款合同,以及你和銀行的擔保合同,就足以。澄清一下,法律上的擔保的雙方當事人是擔保人你和銀行哈,你和他之間沒簽合同,完全沒有關系哈!
Ⅶ 關於給別人貸款做擔保被騙結果成主貸款的問題,因為親屬是朴實的老百姓,我也不懂法律,懇請指點
這錢一定不能還,換了就等於認了,而且也追不回來。你們的辦法是如果信用社當初給貸款的那個人不能妥善處理這件事,你們就到當地銀監局去舉報,如果再不解決,告訴他們你到省銀監局舉報。我的辦法最有效,去試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