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銀行貸款中途可以換擔保人嗎
法律分析:銀行擔保人可以換人。
銀行擔保人可以換人通常需要的步驟為:
1.擔保人、貸款人和銀行協商變更事宜
2.銀行審核新擔保人資格,符合資金或貸款擔保條件,同意貸款人辦理擔保人變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條 保證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六百九十二條 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生中止、中斷和延長。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於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⑵ 貸款擔保人中途可以更換嗎
可以一、貸款人在貸款合同有效期內不得私自更換擔保人,若更換,需向銀行申請並取得銀行許可。二、如果銀行不同意更換,則只能履行原來的擔保協議,原擔保人繼續承擔連帶責任。如果銀行同意更換擔保人,銀行需要審核擔保人是否具有擔保能力,還需要重新簽訂擔保協議之後,新的擔保人才會生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⑶ 房屋抵押貸款擔保人可以換人嗎
可以換人。 一、貸款人在貸款合同有效期內不得私自更換 擔保人 ,若更換,需向銀行申請並取得銀行許可。 二、如果銀行不同意更換,則只能履行原來的擔保協議,原擔保人繼續 承擔連帶責任 。如果銀行同意更換擔保人,銀行需要審核擔保人是否具有擔保能力,還需要重新簽訂擔保協議之後,新的擔保人才會生效。 三、根據《 擔保法 》和《貸款通則》相關規定,借款人申請變更 住房公積金貸款 擔保人的,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1、借款人首先向貸款科(或所在管理部、分中心,下同)提出申請,經貸款科同意,由貸款科向貸款經辦銀行開具《住房公積金 貸款擔保人 變更通知書》。 2、銀行經辦人員應按照《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變更通知書》的內容,通知借款人、新增擔保人、原所有擔保人,持本人 身份證 原件,到銀行現場簽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保 證人 變更協議》,本人簽字並按手印,協議各方簽字齊全後,擔保人變更有效。 3、銀行經辦人員根據變更內容,修改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信息,並通知貸款科變更手續完成。 4、貸款科解凍被替換擔保人 住房公積金 帳戶,凍結新增擔保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各委託銀行應嚴格執行以上規定,因借款相關人員簽字不真實引發的 合同糾紛 ,由經辦銀行承擔。
⑷ 房貸擔保人可以中途更換嗎
房貸擔保人中途更換原則上是可以的,關於這一點,中國的《民法典》(自1月1日起實施)和《貸款通則》的相關規定已經給出了非常明確的答案,即如果出現了意外情況或者是不可抗力因素,貸款一方可以向借貸人提出更換擔保人,而在提供了合格擔保人之後,貸款一方也應當同意更換。
房貸變更擔保人怎麼辦理手續
(1)借款人首先向貸款科(或所在管理部、分中心,下同)提出申請,經貸款科同意,由貸款科向貸款經辦銀行開具《貸款擔保人變更通知書》。
(2)銀行經辦人員應按照《貸款擔保人變更通知書》的內容,通知借款人、新增擔保人、原所有擔保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銀行現場簽訂《貸款保證人變更協議》,本人簽字並按手印,協議各方簽字齊全後,擔保人變更有效。
(3)銀行經辦人員根據變更內容,修改貸款擔保人信息,並通知貸款科變更手續完成。
(4)貸款科解凍被替換擔保人帳戶,凍結新增擔保人帳戶。各委託銀行應嚴格執行以上規定,因借款相關人員簽字不真實引發的合同糾紛,由經辦銀行承擔。
房貸擔保人需要本人到場辦理嗎
貸款擔保人必須本人到場。貸款腔蠢或擔保人沒有到現場,那麼已經簽字的貸款合同有效,但是裡面的擔保條件不檔數生效。而由於擔保條款不生效,最終貸款合同可能也不會生效。請貸款人、擔保人約定一個具體的時間簽署擔保協議以及貸款合同,這樣貸款合同才會生效。
房貸擔保人不想擔保了怎麼辦
1、如果借款人已經還清貸款,您可以理直氣壯地找銀行要求他們出具擔保責任解除通知書,不出具您就去相關單位投訴,直到擔保責任解除了為止。
2、如果借款人還有貸款沒還完,您就只能找銀行請求他們解除,不過他們一般不會同意,對方不同意就不能解除,即使去法院起訴,要求解伍伍除,法院也會駁回。
⑸ 銀行怎樣才能同意更換擔保人
一、銀行怎樣才能同意更換擔保人
1、銀行同意更換擔保人的條件如下: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工作、收入相對穩定;
(3)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賬戶內有1年以上繳存額;
(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他不良債務;
(5)在借款人未全部償還貸款本息或撤銷擔保之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二、更換擔保人需要的證件有哪些
1、借款合同及附屬合同原件,借款人及新擔保人身份證原件;
2、《變更擔保人申請書》兩份;
3、《擔保承諾書》;
4、借款人、擔保人的住房公積金賬戶查詢單;
5、借款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信息查詢情況;
6、擔保人收入證明、身份證復印件。
⑹ 銀行貸款換擔保人流程
銀行擔保人可以換人通常需要的步驟為:
1、擔保人、貸款人和銀行協商變更事宜。
2、銀行審核新擔保人資格,符合資金或貸款擔保條件,同意貸款人辦理擔保人變更。
3、原擔保人的擔保內容由新擔保人承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十七條 一般保證及先訴抗辯權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 連帶責任保證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 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推定
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 保證人的一般抗辯權
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人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 保證范圍
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
(6)怎麼樣更換貸款擔保人擴展閱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
第三十條 保證責任的免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第三十一條 保證人的追償權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三十二條 保證人追償權的預先行使
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⑺ 更換擔保人需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1、涉及合同法問題,擔保合同屬於合同的一種,變更擔保人需要徵得債權人同意,雙方需要簽訂新的書面擔保合同。2、涉及變更後的擔保方式問題,擔保人與債權人要在新擔保合同中約定擔保方式,未約定的認定為連帶責任。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2、借款人首先向貸款科(或所在管理部、分中心,下同)提出申請,經貸款科同意,由貸款科向貸款經辦銀行開具《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變更通知書》。
3、銀行經辦人員應按照《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變更通知書》的內容,通知借款人、新增擔保人、原所有擔保人,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到銀行現場簽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保證人變更協議》,本人簽字並按手印,協議各方簽字齊全後,擔保人變更有效。
4、銀行經辦人員根據變更內容,修改住房公積金貸款擔保人信息,並通知貸款科變更手續完成。
5、貸款科解凍被替換擔保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凍結新增擔保人住房公積金帳戶。
各委託銀行應嚴格執行以上規定,因借款相關人員簽字不真實引發的合同糾紛,由經辦銀行承擔。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⑻ 貸款擔保人中途可以更換嗎
法律分析:可以
一、貸款人在貸款合同有效期內不得私自更換擔保人,若更換,需向銀行申請並取得銀行許可。
二、如果銀行不同意更換,則只能履行原來的擔保協議,原擔保人繼續承擔連帶責任。如果銀行同意更換擔保人,銀行需要審核擔保人是否具有擔保能力,還需要重新簽訂擔保協議之後,新的擔保人才會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⑼ 房貸的擔保人可以更換嗎
房貸擔保人的條件:作為住房貸款擔保人條件應該是: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具有本地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工作、收入相對穩定;
3、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且其賬戶內有1年以上繳存額;
4、無公積金貸款余額及其他不良債務;
5、在借款人未全部償還貸款本息或撤銷擔保之前不得提取住房公積金或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6、擔保人年齡加擔保貸款期限不得超過法定的退休年齡。自然人擔保應提供擔保人身份證、戶口簿、收入證明及住房公積金帳號,並與受託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可以向銀行申請更換擔保人,房貸擔保人只要通過銀行同意,並滿足以上擔保條件就可以更換。
(9)怎麼樣更換貸款擔保人擴展閱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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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