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貸款人欠銀行貸款不還,擔保人怎麼辦
貸款人欠銀行貸款不還,擔保人怎麼辦?
擔保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予以償還。擔保人對於代替被擔保人償還的貸款數額有向被擔保人追償的權利。同時,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對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是否約定了連帶責任。就是說有無專門的條款或文字對擔保責任作了明確的約定。
如果約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則貸款人即可要求擔保人連帶償還,如果沒有約定,則應由借款人首先償還貸款,包括用其所有資產進行償還,直至無力償還為止,才有擔保人代為償還。
貸款人逾期不還銀行貸款擔保人擔保人該怎麼辦
國家有小額無息貸款專案,我打算貸款,但是行政單位公務員作為擔保人,我們單位的書記願意為我擔保,可是所貸款項需要平分。因為這個貸款需要有營業執照,我打算用我家裡親戚的執照,因為在貸款部門我含搏可以找到人,營業執照不是本人的也可以。如果兩年之後她不給我錢,我就會還不上貸款。我想知道當我還不上的時候,擔保人承擔的責任是不是比我要大?如果因為他沒給我錢導致我還不上貸款,貸款部門是不是要先追究我們家親戚開的店為第一責任人?
貸款人欠銀行錢不還,擔保人會怎麼辦?
貸款人不還,那就只能找擔保人了。若你也不想還的話,那就只能打官司了。
銀行貸款不還貸款人和擔保人會怎麼樣
如果貸款人不還或者找不到,擔保人應負責歸還所擔保的款額。
貸款人不還貸款,擔保人怎麼辦?
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保證涉及保證人、債權人、債務人三方的關系。保證屬於人的擔保,系以人的信用和其不特定的—般財產為他人的債務提供擔保。保證分為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
當事人可以就保證的范圍和期間進行約定,保證范圍原則上不得超過設定保談茄祥證時已確定的債權范圍,保證范圍約定不明的,保證范圍為主債、利息、違約金、損書賠償金及實現債權的費用。保證債務的消滅原因有—般原因及特別原因。—般原因有:(1)債務人清償全部債務;(2)保證期間屆滿而債權人未向保證人請求履行保證債務;(3)就連續發生的債權為保證且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人可隨時通知債權人中止保證合同,保證債務向後消滅;(4)未經保證人同意轉讓債務或更改主合同的。
保證債務滅的特別原因是,在一定條件下(如債務人變更致使向其請求清償發生困難等)保人可向債務人請求除去保證責任,在經向債人另行提供擔保後,保證債務可以消滅。
銀行貸款人跑了擔保人怎麼辦?
做擔保一般分為連帶責任保證和一般責任保證,為銀行貸款納此擔保,銀行有規定格式的擔保合同,為了維護自身權益,一般都在合同中規定保證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保證。
此外還要看是否在保證期內,如果在保證期間內需要承擔保證責任,如果過了保證期間則不需要承擔責任。如果在保證期內貸款人跑了,那麼擔保人是要承擔一定責任的,但是要承擔多少責任還參照貸款合同或是經過協商決定。
如果銀行起訴到法院要求擔保人承擔責任,那麼關鍵是在法院判決後銀行如何申請執行。如果銀行覺得保證人經濟實力較強,有(甚至掌握了線索)現金資產(銀行存款、有價證券等等),代償能力很強,就很有可能向法院申請先執行保證人的財產。
而且根據2004年11月4日最高院公布的《關於人民法院民事執行中查封、扣押、凍結財產的規定》的第六條:「對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賣、變賣或者抵債。」
貸款人被擔保人騙了,貸了銀行的款,擔保人不還怎麼辦
這個問題就不對,錢不是擔保人來還,那個借的錢,就由那個還,借款人不還了,銀行才追究擔保人的責任,你貸款別人給你做擔保,完了還要給你承擔債務,太搞了吧
貸款人不還,擔保人怎麼辦
你當初簽訂的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這兩者是有區別的,如果是一般保證則銀行必須證明你朋友確實沒有償還能力才能要求你們代償;如果是連帶責任擔保那麼銀行可直接要求你們代償其擔保的額度(這個額度就是保證合同中規定的擔保額度),你們代為賠償後可以取得代位追償權再來要求你朋友償還債務。還要看當初簽的擔保細節,有沒有規定每人保多少,眾多擔保人中有誰做主擔保,誰做再擔保,代償的順序是不一樣的,有的話按規定,沒有的話就是平攤了,當然也得有償還能力,如果沒有償還能力,再重新追究分攤,同時還款是有利息的,要一並算上。。另外擔保人只還剩餘部分欠款,且在合約規定的擔保額度之內。
Ⅱ 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被起訴怎麼辦
一、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被起訴怎麼辦
貸款人不還款擔保人被起訴的話,如果是一般保證人,保證人可以行使先訴抗辯權;如果是連帶保證人,保證人可以主張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承擔保證責任後向債務人追償。
法律依據:
根據《民法典》第七百條規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第七百零一條規定,保證人可以主張債務人對債權人的抗辯。債務人放棄抗辯的,保證人仍有權向債權人主張抗辯。
二、貸款
貸款是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按一定利率和必須歸還等條件出借貨幣資金的一種信用活動形式。廣義的貸款指貸款、貼現、透支等出貸資金的總稱。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
三、貸款的原則
「三性原則」是指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這是商業銀行貸款經營的根本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4條規定:「商業銀行以安全性、流動性、效益性為經營原則,實行自主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自我約束。」
1、貸款安全是商業銀行面臨的首要問題;
2、流動性是指能夠按預定期限回收貸款,或在無損失狀態下迅速變現的能力,滿足客戶隨時提取存款的需要;
3、效益性則是銀行持續經營的基礎。
例如,發放長期貸款,利率高於短期貸款,效益性就好,但貸款期限長了就會風險加大,安全性降低,流動性也變弱。因此,「三性」之間要和諧,貸款才能不出問題。
Ⅲ 朋友用我的名字貸款,有擔保人,如果他還不上,銀行起訴我,我該怎麼辦
這個就相當於你向銀行貸款,然後你再借給你朋友。因些還貸款就是你自己的事,你朋友則需還你的錢。
因此不管你朋友還不還錢給你,你都要還銀行的錢。
起訴你的話,你就只能老實還款,你再找你所謂的朋友要,建議你馬上讓朋友補個欠條。
Ⅳ 貸款逾期不還擔保人可以起訴貸款人嗎
作為擔保人,你首先坦春得把欠銀行的錢還上了,才有權去跟貸款人要錢,這稱為擔保人的追索權。如果你沒有替他還錢,那你是無權去起訴貸款人的。擔保人的追索權是只,擔保合同生效時,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或者不能清償債務的,擔保人有權在代表債務人清償債務後向侍脊債務人追償;擔保合同無效時讓談耐,保證人在承擔賠償責任的范圍內,可以向債務人要求賠償,也可以要求反擔保人承擔賠償責任。連帶擔保中,承擔擔保責任的擔保人向其他擔保人追償的數額超過其份額
Ⅳ 擔保人如何起訴貸款人和銀行要提供什麼證據
貸款擔保人必須起訴借款人的,應當向貸款人所在城市的法院起訴,在提起訴訟時,貸款擔保人應當給予為貸款人開展貸款擔保的直接證據、貸款擔保人早已執行連帶擔保責任的直接證據。
確保人定義,被稱作確保人別人得為服務承諾者擔負負債,債務人通常規定這樣做,進而得到更高的確保。一切負債,不論是以要物、口頭上、書面形式或諾成的方法締約的都能有擔保人。又確保人所貸款擔保的,不談是群眾法里的負債或自然的債務,均不關鍵;因而,所有人對第三人或對奴僕的主人家,得就奴僕根據當然負債解決接納確保人為因素支付之物,出任奴僕的擔保人。
擔保人不可擔負超出主債務人承當的負債,由於確保人負債從歸屬於主債務,而從負債不能比主債務大量。相反,她們能夠擔負偏少的負債。因而,假如主債務人服務承諾給與十個點卷,確保人可以就五個點卷確保負債,相反則不能。又如主債務人的承諾是沒有理由的,確保人服務承諾能夠附帶標准,相反則不能。多與少不僅指總數來講,並且也指時長來講,多則指馬上給與某事,少時指一定的時間後給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