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借款人和銀行人員欺騙擔保人擔保,擔保有效嗎
借款人和銀行人員欺騙擔保人擔保,擔保無效。因為如果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一般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保證人也不需要承擔民事責任。
擔保人清償債務後怎樣向借款人追償
1、保證人在法院判決書中明確享有追償權,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另行向法院起訴要求主債務人償還墊付款,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法院依法作出的判決已在判決主文中明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故無需另行提起民事訴訟,就可依法請求行使追償權;
2、享有追償權的保證人履責後可直接申請執行。人民法院判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或者賠償責任的,應當在判決書主文中明確保證人享有民法典規定的權利。判決書中未予明確追償權的,保證人只能按照承擔責任的事實,另行提起訴訟。如果判決中明確了保證人享有追償權,該保證人的追償權就已經得到法院的審查和確定。保證人可以依據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事實,直接向債務人追償。債務人不履行義務的,保證人可以依據承擔保證責任的事實和判決書向法院申請執行;
3、已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未被債權人主張過權利的保證人追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㈡ 如果貸款人是詐騙行為,擔保人不知情況下,有責任嗎
如果貸款人是詐騙行為,擔保人不知情況下,沒有責任。根擾拆返據相關公緩飢開信息查詢顯示,在擔保人不知道貸款人存在故意隱瞞、詐騙的情況下,法院會判處擔保人免責的處理結果,擔保人不承擔任何御粗責任。
㈢ 借款人隱瞞事實欺騙擔保人怎麼辦
法律分析:借款人構成詐騙罪的,擔保人是否免除責任要根據下列情況來認定: 1、擔保人不知道對方實施詐騙,而且擔保人也是受詐騙提供擔保的,可以確認擔保無效,不需要承擔擔保責任。 2、擔保人雖然不知道對方實施詐騙,但借款人沒有詐騙擔保人,其是自願提供擔保的,應當繼續承擔擔保責任。 3、擔保人明知或者應當知道借款人詐騙的事實,或者參與其中的,構成詐騙罪的共犯,不僅應承擔還款責任,還應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條 保證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第六百九十三條 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