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人剛滿18周歲,剛工作一個月是護士,急需用錢,可以去銀行貸款么要什麼證明么
你可以去拍拍貸軟體上去貸款,但是需要工作證明,銀行的話估計會拖延時間不給代,希望幫助到你,記得採納,
2. 在單位上班,不蓋單位章可以給別人擔保貸款麽
不行。
不行,因為擔保貸款需要有一定的擔保,而沒有單位章,就無法證明你在單位上班,纖段褲也就無法提供有效的擔保,所以不能給別人擔保貸款。
擔保貸款是指金融機構向借款人發放貸款,並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毀簡人或抵燃行押物作為貸款的擔保,以確保借款人能夠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一種貸款。
3. 事業單位人員擔保需要單位證明嗎
事業單位人員擔保需要單位證明。根據查詢相關信息,事業單位擔保貸款需要的資料如下:
1、擔保人的單位出具的在職在職證明。
2、擔保人的工作收入證明,連續三個月的工資流水明細。
3、擔保人戶口簿、身份證復印件。
4、擔保人在反擔保合同上簽字並按手印。
5、擔保人的身份證明和財力證明。
6、擔保人的結婚證明。
7、擔保人與借款人簽訂的擔保協議書。
8、擔保人在貸款所在地有固定的住所或有效的居住身份證明。
4. 替別人擔保需要什麼證件
擔保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資料有:
1.擔保人的身份證以及復印件。
2.擔保人的戶口本以及復印件。
3.擔保人的結婚證以及復印件(非已婚或非有配偶不須此證明)。
4.擔保人的工資卡復印件。
5.擔保人的工作證明材料。
6.擔保人的收入證明材料。
【拓展資料】
哪些人可以成為擔保人?
1.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3.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民政部門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4.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二、擔保人的責任有哪些?
1.一般保證責任。
擔保人所負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
2.連帶保證責任。
擔保人所負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
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屆滿後怠於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
綜上所述,一些私企老闆在經營資金不足的時候,會想到去銀行貸款。銀行對貸款的審核比較嚴格,往往要對方提供一名擔保人。在和銀行訂立合同的過程中,擔保人提供自己的身份證明及收入資產情況證明等,這樣銀行可以判定對方的債務清償能力。
5. 幫別人擔保貸款需要什麼證件
幫別人擔保貸款需要以下證件:
1、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銀行提供的工資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
3、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
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
擔保,是為擔保某項債務的實現而採取的措施,該項債務是主法律關系,擔保是從法律關系。擔保,包括人保、物保和金錢擔保。
物保,即擔保物權,它以物的交換價值作為債權實現的擔保。現代大陸法系國家的擔保物權制度繼受於羅馬法的物的擔保制度,包括抵押權、質押權和留置權三類。其中,抵押權的客體包括三類,分別是動產、不動產和不動產用益物權。質押權的客體包括兩類,即動產和權利。留置權的客體只有一類,即動產。
人保,即保證,它以人的信用作為債權實現的擔保,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其設立屬於意定,需要保證人和債權人訂立書面的保證合同且無需移轉標的物的佔有。
金錢擔保即定金,它以特定的貨幣作擔保,其設立亦屬於意定,需要雙方當事人簽訂書面的定金合同且需要移轉標的物的佔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二十七條 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有確切證據證明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經營狀況嚴重惡化;
(二)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
(三)喪失商業信譽;
(四)有喪失或者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其他情形。
當事人沒有確切證據中止履行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第五百二十八條 當事人依據前條規定中止履行的,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對方提供適當擔保的,應當恢復履行。中止履行後,對方在合理期限內未恢復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適當擔保的,視為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並可以請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6. 貸款擔保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一、貸款擔保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1、貸款擔保需要證件:
(1)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銀行提供的工資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
(3)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
(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
(5)擔保人需要到銀行簽署相關文書,需要辦理登記的,需要辦理相關登記手續,比如抵押登記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貸款做擔保有何風險?
1、如果貸款人不償還月供,擔保人是要擔負還款責任的。在做貸款擔保人之前,個人一定要慎重考慮。擔保人一旦簽名作擔保後,便是永久作擔保人,除非貸款人獲貸款機構批准取消擔保人資格。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系有變更,例如丈夫作為妻子貸款的擔保人,即使最終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其依然有效。
2、貸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貸款時,其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為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將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