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貸款擔保公司一定要給抵押物嗎
向擔保公司貸款一般是需要抵押物品的。擔保公司為保證其債權的實現,一般會要求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向其提供抵押物,例如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建設用地使用權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② 擔保公司貸款需要抵押物品嗎
一般的來說,比較正規的擔保公司對個人不提供信用擔保,所以大部分都需要抵押物品。擔保公司會對抵押物進行評估後,按抵押物種類打折。如果抵押物和貸款金額等值,他們才會提供擔保。同時會收取一定的擔保費(視各地區各貸款主體而不同一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條 【抵押權的實現】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③ 貸款一定要抵押物嗎
貸款擔保不一定需要抵押物。擔保的形式並非單一,所以擔保並不一定需要抵押物。擔保有五種方式,即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定金。保證。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主合同的義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當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
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④ 擔保公司貸款需要抵押物品嗎
法律分析:不需要。符合貸款條件的,都可以貸款,與是否有抵押物沒有關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六條 動產抵押擔保的主債權是抵押物的價款,標的物交付後十日內辦理抵押登記的,該抵押權人優先於抵押物買受人的其他擔保物權人受償,但是留置權人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