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開發商擔保貸款買房是和法嗎
開發商擔保為買房人提供貸款擔保是合法的,
1、其中關系:購方貸款,即是借款人;銀行放款,即是債務人;開發商擔保,即是債權債務的擔保人。
2、擔保的前提:債務人認可擔保方的擔保能力,擔保方自願擔保。
補充:因此只要銀行認可開發商可以作為擔保人,並簽署相應的擔保協議,就是合法的。
㈡ 買期房辦理銀行貸款時 銀行要求有擔保 請問開發商是不是有義務替俺擔保
買二房可以任意選擇銀行按揭。
但是期房不行,期房還沒有房地產證,產權不是特別的清晰。銀行考慮到貸款風險,在做期房按揭時,銀行一定要開發商做擔保(一般銀行和開發有一個回收協議)。
你沒有選擇開發商指定銀行,所選擇其它銀行因為沒有開發商的擔保,銀行一般要求你提供擔保到你的房地產證辦去來止。
在法律上 開發商沒有權利讓你選擇他指定的銀行
但是"擔保章"開發商有沒有義務幫我們敲""是很正確的。
你只能選擇開發商指定的銀行或是自已做擔保,不過自已做擔保有很大風險,比如:因種種原因出不了房產權證時銀行就會追擔保人和你的欠款了。
㈢ 按揭合同為什麼要開發商做保證人
這個問題問得好,可能許多人都沒思考過。
實踐中,只有預售商品房的個人抵押貸款,才需開發商——作為賣家,充當「借款擔保人」的角色。
原理是,預售合同的標的(就是房屋及總價),其房屋價值是按竣工後可住人來作價的,借款人的抵押物是房屋,銀行是按房屋總價為基礎計算和發放貸款的。但是,假如在建設過程中發生意外,工程癱瘓了,成了」爛尾樓「,借款人可能會不還貸,那銀行怎麼辦?它拿著一堆」磚「(而不是現成的房屋)去拍賣?能賣幾個錢?所以,它要」套牢「開發商,拿它做墊背,直到房屋竣工,抵押物成型,借款人取得了房產證,開發商的擔保責任也就到此終止了。
從今往後,銀行就不怕你借款人不還貸了,其道理太簡單了,大家都懂的。
㈣ 買按揭房開發商做擔保,買主終止還款會怎樣
首先,了解按揭所購房產是否辦理抵押登記。根據《擔保法》的有關規定,不動產抵押必須辦理抵押登記,而購房人一般購買的都是期房,在辦理購房和按揭時,尚未取得房產證,無法辦理抵押登記,因此目前個人購房貸款一般都採取階段性擔保加抵押貸款的形式,即在抵押的房產辦理抵押登記前,由開發商為貸款人(購房人)提供擔保,待抵押登記辦理完畢後,開發商擔保終止,購房人以所購房產作為抵押物。如果房產抵押尚未辦理,賣家則首先要與開發商(擔保人)進行協商,由開發商為受讓方提供新的擔保,同時要與貸款銀行協商,否則開發商將免除擔保責任,而貸款銀行也會因此而拒絕提前終止貸款合同,除非您先行償還全部貸款。如果所購房產已經辦理了抵押登記,賣家則無需與開發商協商,但必須取得貸款銀行的同意,並且要告知受讓人該房產已經抵押,否則轉讓行為無效。其次,轉按揭銀行多數不受理房貸轉按揭是指在個人住房貸款還款期內,借款人出售作為抵押物的房屋,經貸款銀行同意,由房屋的購買人繼續償還出售人未到期的貸款,即仍處在按揭中的房屋進行再次買賣,該房屋的買方仍繼續償還賣方的按揭房款。也可以是正處在住房按揭期間的借款人,為了增加(減少)貸款金額或延長(縮短)貸款年限,通過擔保公司擔保等手段把住房按揭從一家銀行轉到另一家銀行。在實際操作中,由於轉按揭操作程序比較復雜,幾乎少有銀行會同意這種轉讓,大多數銀行會將此作為二手房買賣貸款處理。西安市交通銀行的工作人員說,嚴格意義上的轉按揭貸款是賣方出售貸款沒還清的商品房,購買方繼續為該商品房償還貸款。還款主體變更,買方得到銀行放貸後,並不是拿著現金交與賣方去原銀行提前還貸,而是銀行之間進行過賬交易,消費者是見不到現金的。據了解,目前在已經推出轉按揭業務的銀行,也沒有實現不同銀行間的轉按揭業務,主要是因為銀行業務沒有聯網,有些銀行之間利率也並不統一。再次,自籌資金提前還貸從貸款銀行來說,同意賣家轉讓該房產的前提是,要提前終止貸款合同,收回全部貸款和相應利息即提前還貸。先行償清全部貸款本息,解除抵押登記,再與買家辦理轉讓手續,此時則完全是買賣雙方兩個人之間的事了,這也是最簡化的辦法。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一般有兩種形式:第二種:找到買主後,買賣雙方溝通。買家先支付一部分房款,供賣家提前還貸,然後賣家辦理好結清手續後過戶給買家,買家再給尾款。這種辦法較為常見,但這種辦法對於買方來說會存在一定的風險,因為在付出購房款後,房產權屬還屬於賣房者,一旦賣房者不承認或攜款逃跑,買房者將面臨巨大損失。為保險期間,在墊付過程中,買方與賣方或者簽訂一份手續辦理相關事宜的承諾協議,並以房產證做抵押。或者選擇有信譽的大型中介公司介入,作為第三方保證資金的安全,賣方支付幾百元的辦理費。最後,向中介公司拆借賣房者自行無法籌到還貸款,而且也沒有買主願意墊付房款,只能用向中介公司拆借,這是實在沒辦法的辦法。中介公司可以用公司的流動資金幫賣房者還貸,不過要收取較高的手續費。一般每天的收費為借款的4%。在這里要特別提醒的是,買賣雙方交易成功,辦理完房產轉讓手續後,還要到房地產主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的變更手續。一般銀行開辦有個人住房轉讓貸款,即轉按揭貸款。如果是在建行貸款,建行轉按揭貸款申請貸款應提交的材料:(1)身份證件復印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在中國大陸有居留權的境外、國外自然人為護照、探親證、返鄉證等居留證件或其他身份證件);(2)貸款行認可的借款人償還能力證明資料,例如:收入證明和資產證明等(3)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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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按揭的房子可以抵押貸款嗎
可以的。按揭的房子可以貸款。住房按揭貸款是由發展商提供信用擔保的抵押貸款。其基本做法是:購房者向房地產開發商交納一定比例的購房款後,餘下款項由銀行提供樓宇按揭貸款。然後,借款人根據樓宇按揭貸款合同和有關規定按月等額償還本金、利息及手續費。貸款額度:最高為所購(大修)住房全部價款或評估價值(以低者為准)的80%,貸款期限:一般最長不超過30年。貸款利率:貸款期限為5年以下(含5年)的:貸款年利率為4.77%;貸款期限為5年以上的,貸款年利率為5.04%(按各地政府實際情況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條下列財產不得抵押:(一)土地所有權;(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土地的使用權,但是法律規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等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營利法人的教育設施、醫療衛生設施和其他公益設施;(四)所有權、使用權不明或者有爭議的財產;(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監管的財產;(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條 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下列規定清償:(一)抵押權已經登記的,按照登記的時間先後確定清償順序;(二)抵押權已經登記的先於未登記的受償;(三)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其他可以登記的擔保物權,清償順序參照適用前款規定。
㈥ 開發商作為貸款人的保證人,應承擔哪些責任
開發商作為按揭貸款中作為貸款人的保證人需按合同約定隨擔以下兩種責任: 1:連帶保證責任。當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時,銀行有權要求開發商負責清償全部貸款本息;開發商向貸款銀行清償的全部貸款本息有權向購房人追償。 2:回購擔保責任。當借款人未按期償還貸款時,開發商應購回借款人抵押的房產,以清償全部貸款本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