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用自己的營業執照給別人擔保貸款
法律分析:千萬不要這么做;第一:貸款資料虛假一旦被查那麼就是金融詐騙。第二:如果借款人不還款那麼這債務就由營業執照的法人來承擔償還債務!千萬不要這么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五條 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五十六條的規定;(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及時報告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五十六條規定:「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四)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前款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應當退還保證金。」
⑵ 我用我的營業執照給朋友做擔保貸款,朋友跑了怎麼辦我名下的房產會有影響嗎
這要看你所講的營業執照是什麼類型的,如果是有限責任公司營業執照,以公司為擔保人(出資到位的前提下),不會涉及股東個人財產。如果是其他營業執照,投資人承擔的是無限責任,就有可能涉及到個人名下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