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擔保貸款的風險有哪些
法律分析:擔保貸款的風險有:1、貸款抵押「優先權相對不優先」的風險;2、貸款抵押審查不力的風險;3、簽約與抵押登記的風險;4、貸後抵押管理中的風險;5、抵押權行使的風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B. 銀行保理規模超兩萬億 應收賬款抵押貸款風險高
隨著商業銀行不斷踐行普惠金融,通過供應鏈中的應收賬款抵押融資,成為解決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關鍵。
然而,企業應收賬款是貸款造假的高發區,不少企業甚至用應收賬款來粉飾利潤。對於銀行而言,通過應收賬款所形成的債務作為抵押,其貸款的實際風險並不低。
債多錢少
他表示,從企業的經營看,工程項目的利潤大約25%左右,企業融資成本一年需要12%,且應收賬款的平均周期也接近一年。也就是說,企業的利潤將近一半都貢獻給了資金成本。
「企業承接的項目大多是國企,要讓這些國企給企業的債務確權其實很難。大企業在中小企業面前比較強勢,有些大企業可能也不願意銀行介入進來。」上述負責人稱。
對於銀行而言,通過應收賬款做保理融資業務有固定的模式,但是也會暴露出一些問題。「大多數保理業務做不成就是確權上有問題。」中信銀行相關人士稱,核心企業的應收賬款要同時被銀行和企業認可,這是缺一不可的。
據了解,在傳統銀行保理業務中,應收賬款的真實性是融資的前提,而這需要有核心企業配合確認。
「有的核心企業是不願意的。大企業比小微企業強勢,能夠拖欠賬款。但一旦進行銀行保理業務,可能會加大企業到期付款的約束。同時,大企業的一些財務信息可能也會在此過程中有所泄露,所以企業會抵觸確權。」該人士表示。
另外,針對債務的回款,一些企業也存在不按合同約定回款、挪用資金的問題。一家國有大行人士表示:「有的企業存在比較多的債務,對與銀行約定的回款路徑也不夠重視,資金存在挪用風險。」
風險難控
從市場情況看,一筆應收賬款抵押融資的難度和風險往往都要比預期高。
「僅僅一家企業憑借應收賬款到銀行融資是比較難的。目前,多數銀行是從供應鏈的核心企業出發,推進該項業務。」上述國有大行人士稱。
他表示,核心企業在供應鏈融資中的態度是比較關鍵的,圍繞一家企業進行,銀行做一個總的綜合授信就簡單了。如果核心企業缺乏對供應鏈融資的意願,可能這家企業所處的上下游的應收賬款融資難度就會提高不少。
另一方面,由於監管對於實體經濟和小微企業的支持,商業銀行保理業務的發展空間越來越大。近年來,國內銀行業保理業務規模一直維持在兩萬億元的水平。數據顯示,2017年我國銀行業保理業務量達到了2.15萬億元,同比增長25%。2018年上半年,銀行業保理業務量為1.17萬億元,維持上升勢頭。
「一些銀行沒有大規模的開展保理業務,這與企業應收賬款存在的問題是有關系的。」上述國有大行人士認為,不論是大企業還是小微企業,應收賬款都可能存在真實性問題,這是一個共性,也是銀行最擔憂的。
「銀行對於一些關聯公司的應收賬款和存在三角債企業的應收賬款的調查會格外重視,這是風險最集中的地方之一。」前述中信銀行相關人士表示,應收賬款要與資金流、貨物等等數據一起看,尤其是在使用了大數據技術之後,一部分風險是能夠提前剔除的。
「相比應收賬款這種債權作為抵押,銀行對於有公允價值的實物的抵押更認可一些。」上述國有大行人士表示,應收賬款做抵押需要銀行對企業有更深的認識,介入企業經營,掌握更多企業財務上的實際情況和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