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借貸的詞彙起源
春秋戰國時期,隨著商品貨幣經濟的發展,出現了農業貸款和高利貸。
春秋時期,已經出現了賒貸業。《國語·晉語八》叔向論憂德不憂貧時說,欒書的兒子桓子驕泰奢侈,貪欲無藝(極),假貸行賄,就是說放債取利是其增殖財富的一種方法。賒貸業主要是農貸,所謂農貸就是在青黃不接之時貸給貧困農民衣食錢財以維持其生活,以使其能從事正常的生產活動。及至夏收、秋收之後,農民再還本付息,國家從中增加了收入,同時也解決了貧困農民的睏乏。這種農貸雖對農民有所盤剝,但其積極作用應給予肯定。《管子·問篇》載:問:邑之貧人,債而食者幾何家?問:人之貸粟米,有別券者(有契券者)幾何家?農貸的辦法是春夏谷貴時,以貨幣、穀物,農具貸出,至秋收谷賤時,以市價收谷還其本息。《管子·巨乘馬》載,對耕田百畝的農夫,在春耕時,國資(貸)子之幣,等到大秋子谷大登(熟),谷價大減之時,讓農民以谷還幣,國家把谷又儲存起來,並使谷價上漲,國家從中就獲了大利。《管子·國蓄》載:春賦(賦與)以斂繒帛,夏貸以收秋實。是故民無廢事,而國無失利也。亦即春天賦與貧困農民錢糧,在夏天可以收回農民所織的繒帛;夏天貸給農民錢物,秋天又會收回糧食。這樣農民能維持其正常的生產,國家也沒有損失。《管子·山國軌》雲:桓公曰:何謂四務?管子對曰:泰春,民之且所用者,君已廩之矣。泰夏,民之且所用者,君已廩之矣。泰秋,民之且所用者,君已廩之矣。泰冬,民之且所用者,君已廩之矣。。。無貲之家皆假之械器勝籝屑公衣。功已而歸公衣,折券,故力出於民而用出於上。
這就是說,齊國統治者要把春、夏、秋、冬四時勞動者所用的東西都儲存在國家的倉庫中,待勞動者需要時假貸給勞動者。這些東西中包括械器、衣服等等。到用完後,再還給官府,並把借貸時的契券銷毀。國家機構所從事的這種借貸業,有利於勞動者正常生產的進行,對國家也有利,因此是應當肯定的。
《史記-貨殖列傳》雲:吳楚七國兵起時......貸子錢。借貸之事,自秦漢始。所以近世史家,稱春秋戰國為封建制度末期,秦漢時代,為商業資本時代,深知歷史演進之跡矣。——黃現璠著:《唐代社會概略》注意事項:
為了確保個人權益,把錢貸放出去不致平白損失,債權人宜注意下列幾件事項:
(一)金錢借貸應立借據或書面契約:
法律上並未要求金錢借貸契約必須立字據,因為契約只要雙方當事人對同一件事情達成合意就巳成立。但是,為了杜絕事後紛爭,最好借貸時就立好書面憑證,以免口說無憑,徒增困擾。
(二)金錢借貸書面記載要詳明:
借據或借貸契約,宜清楚載明下列事項:
1.借貸雙方當事人的名稱。
2.借款的全額與幣別。如:「新台幣壹拾貳萬元整」。
3.借款的期限。如:以「借款期限自借款日起個月」或「借款期限自公元/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等字句來表示
4.利息的約定。把利率和支付方法表示清楚。如:「年利率10%」「自借款日起於每個月的第五天支付」。
5.違約金的約定。如:「借款人如有違約情事發生,應就借款金額按日支付每萬元每日伍元計算之違約金。」
6.立據日期。
7.借款人的親自簽名。
(三)金錢交付應有憑證:
金錢的借貸契約,必須有金錢的實際交付才會發生效力。貸款人將借貸款項交付借款人時,宜以支票或本票為之,並書明以借款人為受款人,在契約書上註明:「本借貸款項巳以付款行**銀行帳號*號*年*月*日期票號****,而額人民幣**元整之支票(或本票)乙紙,交付借款人無誤。」,以免現金的交付無憑無據。
(四)尋求借款的保證:
為了確保貸款的安全回收,最好能有可靠的擔保,一般借貸的擔保有以下三種方法:
1.取得抵押權。由借款人提供不動產,為貸款人設定優先受償的物權,並至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權設定登記。2.取得質權。由借款人拿動產或權利(如珠實、古董;股票、公司債券等)給貸款人作擔保。
3.找連帶保證人。在契約上註明「連帶保證人連帶保證借款人***切實履行貸款契約各條款之約定」,並由連帶保證人在契約上親自簽名蓋章。
❷ 名詞解釋 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
2005年3月,央行批准建行作為資產證券化的試點單位,這意味著作為國內新的金融實踐,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已獲得准生證。據悉,目前建行准備以建行上海分行為核心,打包100億元住房抵押貸款進行證券化
,該方案業已提交國際知名投行進行評估,一旦通過即開始運作,中國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首個新生兒也將誕生。然而,在建行大力推行證券化的背後,仍有許多問題值得我們思考:此新生兒是足月而順產的寶寶呢,還是一個被催生的早生嬰兒?它出生後能否健康地成長下去,在此我們不妨作些探討。
發達國家住房抵押貸款市場的共同特點
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在世界范圍內並不是新事物,其歷史可上溯至19世紀的歐洲,當時的證券化形式主要是通過抵押銀行發行抵押貸款債券。真正現代意義上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起源在美國。20世紀60年代末到70年代,為了解決高通脹波動期儲蓄機構的流動性風險與利率風險,美國設立了三大(准)政府機構來推動住房抵押貸款二級市場的發展,從而建立起世界上最發達的抵押貸款證券化市場。目前在美國公開流通的債券市場上,抵押貸款證券已超過國債成為第一大債券。
2002年美國抵押貸款余額達到4.7萬億美元,其中住房抵押貸款證券達到3.91萬億美元,同時美國歷年的住房抵押貸款的證券化比例,即被證券化的抵押貸款余額占總抵押貸款余額的比例,也保持了相當高的水平,2002年美國住房抵押證券化比例高達56.2%。
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在解決銀行信貸資產的流動性、提高銀行的資本利用率、降低銀行風險、維持銀行體系的穩定性、促進活躍房地產市場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因此這一金融創新在加拿大、德國、英國、法國、澳大利亞、中國香港等國家與地區得到大力推廣與發展。研究這些住房抵押證券化相對比較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可以發現,住房抵押貸款一級市場及經濟環境都存在以下幾個共同特點:
一是抵押貸款產品種類豐富。在這些國家和地區的抵押貸款一級市場上,抵押貸款產品品種都具有多層次性,存在著固定和浮動利率抵押貸款、貸款期限、貸款條件靈活,而且其償還方式多種多樣,可滿足不同借款人的需求,能充分挖掘住房需求。美國住房抵押貸款等除國內常見的本金償還、等額償還方式,還有其他各類方式多樣的抵押貸款,如根據預期通貨膨脹率和貸款利率,設計出年限不同、遞增比率不同的多級支付方案的抵押貸款,本金攤還開始較小,最後幾次較大的抵押貸款,兼具固定/可調整利率特點的組合型抵押貸款,兩步型抵押貸款,權益增長型抵押貸款,二次抵押貸款等等多種方式。
二是抵押貸款要達到相當的規模。這些國家和地區的抵押貸款規模大多達到GDP的40%~60%。只有住房抵押貸款積累到一定程度,貸款機構證券化的動力機制才能形成,而且足夠規模的分布廣泛的抵押貸款才能更大限度地降低資產池的風險,提高抵押支撐證券的信用等級。
三是抵押貸款機構的多元化。這種多元化加強了貸款機構之間的競爭,而競爭則會使貸款機構提高LTV(貸款成數),並適當延長貸款期限,提高服務質量。更為重要的是,貸款機構的多元化,也降低了單個貸款機構在證券化體系中的博弈力量,便於政府規范與引導。
四是完善與嚴格的信用體系。抵押支撐證券的質量決定於抵押貸款資產池的質量,而這完全取決於借款人能否按時還本付息及對提前償還風險的控制,所以對借款人信用的考核是保證投資者利益的重要一環。
五是分工明確、運作有序的強大的中介機構體系。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過程中,有大量的中介機構共同參與,並且專業分工,各自發揮作用,又相互協作,以保障證券化的順利進行,這些機構主要有對抵押貸款提供保險的保險公司,提供擔保的擔保機構,充當SPV的信託機構,對打包資產進行管理的受託機構,管理回收本息的服務商、信用評級機構、證券的承銷商以及購買證券的機構投資者等等。
利潤吸引和風險壓力是我國抵押貸款證券化主要動力
反觀我國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對於大家已經討論很多的證券化模式及相關障礙等細節姑且不論,僅與上面所述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發達國家相比較,我國證券化的特殊動力機制及我國住房抵押貸款一級市場的特點,就已決定了我國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註定是一個被催生的早生兒。
從一般意義上講,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動力主要是用來解決提高資產的流動性,實現資產負債期限相匹配,降低風險,從資本市場融資等,然而我國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卻有其獨特的動力機制。我國的住房抵押貸款機構是商業銀行,作為商業機構,最大化地謀求商業利益是其目的。由於目前住房抵押貸款被銀行視為優質資產,各大商業銀行都在積極擴大抵押貸款的規模。要使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成為貸款銀行的主動性行為,要麼被利潤吸引,要麼自身存在著相當壓力。
利潤吸引是指貸款機構能否從證券化過程中獲得額外的利潤。抵押貸款證券化的過程實際是將抵押貸款的利息收入在服務商、SPV、信用增級手段提供者及投資者等諸多證券化參與者之間分享,雖然貸款銀行可以作為服務商享受服務費,但這比貸款機構自己享有所有抵押貸款利息獲得的收益要低得多,因此銀行並不會出於追求更多額外利潤為動力進行證券化的。
壓力是指貸款銀行是否為了分散風險、提高資產的流動性等壓力而必須進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首先從總體上看我國住房抵押貸款規模相對較小,至2004年底我國住房抵押貸款余額僅佔GDP的11.6%,遠低於證券化發達國家的40%~60%,而從作為貸款機構的各商業銀行來看,住房抵押貸款所產生的壓力亦相對比較小,即使抵押貸款規模最大的中國工商銀行,2003年抵押貸款余額也僅占其機構存款總額的7.23%,建行也只有10%。而作為資金供應重要來源的居民儲蓄則持續增長,雖然住房抵押貸款占金融機構吸收儲蓄存款余額比例從1998年的1.3%已逐漸上升至2004年的13.3%,但仍是占很小的比例,這說明商業銀行的資金供給是充沛的。從儲蓄存款結構上看,由於我國居民喜歡儲蓄以備購房、養老、子女教育之用,因此居民儲蓄中長期的定期存款比重較大,由此看來,我國的商業銀行並不擔心流動性。目前,我國住房抵押貸款的違約率都很低,平均水平在1%左右,具有較高的收益率與安全性,各商業銀行因此將抵押貸款視做優質資產,積極擴大所發放與持有的抵押貸款規模。商業所擔心的並不是流動性等風險,而是如何更有效地使用資金。
由此看來,無論從利潤吸引還是所承壓力,貸款銀行都沒有證券化的動力,然而實際情況卻是,中國建設銀行與工商銀行都在積極地提出各種證券化方案,且先後多次向央行申報要求開展。是何原因呢?某銀行一內部員工給出了真實的答案:商業銀行真正證券化的動力是將證券化作為他們的市場營銷策略,即樹立自己不斷創新的社會形象,以增加銀行的競爭能力。國內貸款機構的這種扭曲的證券動力機制決定了其證券化的誕生並不是因勢而生,而是一個地地道道地被催生的早產兒。
貸款機構單一和信用體系的不完善
從我國住房抵押貸款的一級市場及證券化環境看,時機也並不那麼成熟。我國住房抵押貸款機構是商業銀行,尤其是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在住房抵押貸款市場上佔有絕對的主導地位,截至2002年,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占我國所有金融機構的住房抵押貸款余額的比例從未低於87%,我國的住房抵押貸款市場的貸款機構呈現單一化的特點,這意味著對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來說,它們在中國金融市場上具有絕對強勢的博弈力量,這顯然會對如何在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過程中保護好投資者的利益帶來一定的挑戰。
而且,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作為一項金融工程,其良好的運作體系是依賴於一個高度發達,運作有序的中介機構體系及信用體系,而這兩者目前在中國的狀況都不能令人非常滿意。尤其作為核心SPV的信託機構,由於其管理制度不健全,非常容易孳生漏洞,一直是金融治理整頓的焦點。所有這一切似乎都表明,目前我國經濟發展尚未為這個早生嬰兒營造出一個適宜其成長的環境。
當然,對我國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開展,我們並不會抱著否定的態度,相反,對此我們將積極加以肯定,無論如何,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是大勢所趨,這次早產的抵押貸款證券化不妨當做我國證券化實踐的一次探索。但是,對於證券化的各相關參與者,我們還是要提個醒,既然我國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是一個早生兒,那父母(政府)是否應該給它一個更健康的成長環境,醫生(監管機構)是否加強對它的體檢觀測,而對於各投資者來講,則尤其要關注其投資風險。
❸ 商業銀行住房抵押貸款業務的起源 不要簡單的敘述 要有詳細的論述,謝謝
^_^業務起源啊!銀行的信貸人員自然會和你溝通的去貸一下款就曉得了
❹ 如何評價古代和現代的典當業
對現代人來說,銀行是極其重要的行業。不用說企業,就是普通人,在生活中也是離不開銀行的。
具有存款、貸款、匯兌、儲蓄及信用中介功能的現代銀行誕生於歐洲,是隨著資本主義一起出現的。銀行拉丁文Banca的原意為長凳,代指早期義大利的貨幣貨幣兌換商。世界上最早的銀行是1580年成立的威尼斯銀行,隨後西歐成為現代銀行的發源地。工業革命之後,銀行隨著歐洲的殖民擴張遍布全世界,成為現代商業文化的典型象徵。
就中國而言,「銀行」在古代是指經營金銀等貴重金屬及其製品的店鋪,有時也叫「金銀行」,屬於「三十六行」之一。比如南宋時期的建康(今南京)城內,不僅有紗市、鹽市、牛馬市,也有花行、雞行和銀行,甚至還出現了「銀行」一條街,類似現在的專業市場。
銀行作為存貸款的商業金融機構,在中國古代一般叫做「票號」或「錢庄」,其服務對象以大客戶和官府為主。對一般普通民眾而言,可提供日常性的存款與貸款服務的銀行其實是典當行。與銀行的歷史相比,典當行的歷史要久遠得多;在中國相當長的時期內,典當行一直扮演著「銀行」的角色,或者可以說,典當行就是中國古人的銀行。
一
典當是人類社會最古老的行業之一,甚至說,只要有了金錢,典當就出現了。特別是在中國,早在二三千年前,典當就已經存在。典當最早叫做「質」,東漢時代的《說文解字》中,對「質」的解釋是「以物相贅」,對「贅」的解釋是「以物質錢」。秦漢之前,中國以貝為貨幣,僅從字形上,就可見「質」和「贅」都與貨幣相關。
中國雖然有著豐富的歷史傳統,但關於古代平民的生活,特別是日常經濟的記錄卻非常少。對今天的人們來說,要了解古人的生活歷史,只能從一些片言碎語中尋覓推測。西漢劉歆的《西京雜記》中記載:「司馬相如初與卓文君還成都,居貧愁懣,以所著鷫鸘裘就市人陽昌貰酒,與文君為飲。」《說文》中解釋,「貰,貸也。」這段「典鷫鸘之裘」的故事已經成為千古佳話,陽昌無疑算是最早的典當業名人了。《後漢書·劉虞傳》記載:「虞所賁賞典當胡夷。」這是「典當」二字最早見於史冊。進入南北朝之後,關於典當業的記載非常詳細和廣泛,以至於有人認為典當由此起源。
有一點可以確定,即使中國很早就已經有了典當業,但到了南北朝時期,這一行業更加發達和繁榮,成為社會經濟的一種主流產業。《南史·甄法崇傳》中記載,甄彬「嘗以一束薴就州長沙寺質錢,後贖薴還,於薴中得五兩金,以手巾裹之。彬得,送還寺庫」。《梁書·庾詵傳》中記載:「鄰人有被誣為盜者,被治劾,妄款,詵矜之,乃以書質錢二萬,令門生詐為其親,代之酬備。」所謂「寺庫」,就是寺院經營的典當行。典當的物品從珍貴的賞賜、書籍,乃至一束麻。
在中國歷史上,南北朝是一個罕見的宗教時代,從遺留至今的敦煌莫高窟、龍門石窟、雲岡石窟等珍貴的佛教造像,可以想像佛教曾經的鼎盛。「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樓台煙雨中。」據說僅建康(今南京)一地,就有佛教寺院500餘所。無論從社會地位還是經濟地位,佛教寺院都達到空前絕後的程度。這些寺院除擁有無數田產和大量農奴,再加上皇家的賞賜和社會各界的捐贈,一時之間成為財富最為聚集的地方。所以有「十分天下之財,而佛有七八」之說。
寺院本身作為宗教機構,慈善為本,這些財富之所以能聚集,從很大程度上是因為寺院有扶危救困的責任。寺院設立「質庫」,就是發放貸款,以救濟民眾。事實上,歐洲的典當業也是由教會發起的,如果再向前追溯,公元前2000年的巴比倫寺廟、公元前675年的羅馬埃西利亞寺院、公元前500年的希臘寺廟,也都有經營保管金銀、收付利息、發放貸款的機構。
二
進入盛唐之後,工商業得到長足發展,寺院經營的典當業更加繁榮。《兩唐新紀》記載:「貞觀之後,錢帛金綉,積聚不可勝計。常使各僧監藏,供天下伽藍修理。燕、涼、蜀、趙,咸來取給。每日所出,亦不勝數。或有舉便,亦不作文約,但往至期還送而已。」唐中後期的滅佛運動嚴重打擊了寺院經濟,典當行擺脫了寺院的壟斷,逐漸社會化,由此成為中國古代社會最為核心的金融行業。在當時200多個商業行業中,最大的行業就是典當業,甚至連政府也涉足其中,以公款(「官本」)開辦典當行。
唐代的典當也也稱「僦櫃」,《資治通鑒》的解釋是,「民間以物質錢,異時贖出,於母錢外復還子錢。」由於經營典當行的富商不僅資金雄厚,而且擁有可靠的信用,因此除典當業務外,一般還接受存款,貸款,以及儲存保管業務。從服務功能來說,基本與現代銀行類似。現代銀行一般以存貸款為主,而古代典當行則以抵押貸款為主;相對而言,典當行的服務對象更加偏重於普通家庭。用現代話語來說,典當行的主營業務就是小額抵押貸款。一般農民的抵押物以農產品為主,城市居民的抵押物以金銀飾物和衣服等家用品為主。
典當行與銀行的共同之處是都以存貸款利息差來營利。貞觀年間,時任宰相的房玄齡奉命撰寫的《唐律疏義》規定,「凡質舉之例,收予不得逾五分,出息過其倍;若回利充本(復利),官不理。」即規定存款利息為5%,貸款利息為10%,不許利上滾利。開元二十年,唐玄宗下詔:「今後天下放債收息,私人只許四分,官本五分。」
安史之亂後,國庫空虛,政府不得不向民間借貸。「德宗建中三年,又括僦櫃錢」。從唐朝開始,典當業的發展已經介入到社會的方方面面。杜甫寫詩「朝回日日典春衣,每日江頭盡醉歸」;白居易寫詩「典桑賣地納官租,明年衣食將何如」。典當行里上演著多少人間悲喜劇。
宋朝達到中國古代社會的巔峰狀態,無論是政治、科技還是經濟、文化,都是空前絕後的。作為金融業的最大創新,這一時期出現了世界上最早的紙幣「交子」。時間是宋仁宗天聖元年(1023年)。宋代的城市化水平已經達到相當高的程度,因此典當行業也比唐代更加興盛,數量更多。在《清明上河圖》中,就畫有一處掛著當鋪招牌的典當行。南宋政府進一步加大對經濟的促進力度,高宗下詔:凡開設典當者得授以朝奉郎官銜,躋身仕版,並免除捐稅徭役。「朝奉」從此便成為人們對典當從業者的尊稱。典當業的地位是如此重要。以至於連衣服也不同於普通商人。《東京夢華錄》記載:「其士農工商諸行百戶,衣裝各有本色……質庫掌事即著皂衫角帶、不頂帽之類。」
三
明清時代,隨著徽商、陝商、晉商等商幫的興起,典當業成為最熱門的行業,遍布通都大邑。特別是徽商和晉商,有「無當不徽」和「無西不成當」之說。《明實錄》記載:「今徽商開當,遍於江北,貲數千金,課無十兩,見在河南省計汪克等二百十三家。」就典當業總體而言,南方以徽商為主,北方以晉商為主。
有清一代,無論是大小城市,還是邊遠鄉鎮,到處都設有當鋪。鹽業和典當業是公認的暴利行業,典當業也成為國家利稅的主要來源之一。清順治九年(1652年),規定典當每戶納稅銀5兩;康熙三年(1664年),典當業全行業年入稅銀達11萬余兩;以此推算,全國典當鋪多達2萬余戶。乾隆年間,典當業發展更加迅猛,北京城內外的大小典當行已經發展到300餘戶。
清政府雖然明令不許官員經商,但實際上,官吏本性無不善於聚斂,這些巨額資金必然要尋找投資渠道,因此怎能放過典當這個搖錢樹。無論是朝中權貴,乃至宮內宦官,自己隱身幕後,找人出面開設當鋪。實際上,皇帝本人也在這么做,內務府就將公帑貸放給典當鋪生利。上行下效,政府許多部門紛紛加入其中,甚至連刑部監獄也不甘落後,典當業淪為官商勾結,以權謀私的重災區。
「和珅跌倒,嘉慶吃飽。」在乾隆時代,身為大學士的和珅富可敵國;乾隆一死,和珅便成為最大的貪官。他被參奏大罪之一就是「通薊地方當鋪、錢鋪資十餘萬,與民爭利」。和珅開辦的典當行總共有75處,資本金高達白銀3000萬兩。
北京作為帝國的政治中心,冠蓋雲集,商旅輻輳,官吏朝覲,再加上科考會試,成為典當業的匯聚之地。在當時情況下,出門在外的人一旦遇到麻煩,盤纏告罄,就立刻陷入困境。無論是寄存還是貸款,都離不開典當行,所以北京的典當業一直保持著繁榮。
「洪楊之亂」後,曾國藩為了恢復戰後經濟,以公款招商開設典當行;章程中規定,存息不得超過一分,當息由二分五厘、二分二厘,逐步減少為二分。湖廣總督張之洞也以低息扶持典當業的恢復,經清政府批准,當息定為二分,這成為後來的普遍標准。事實上,典當行業的一般投資盈利都在三三分之間,並不比其他行業高多少。典當業之所以興盛,或與普遍的貧窮有關,因其做的是窮人的生意,難免落下「剝削」的惡名。
四
就中國歷史而言,在錢庄和銀行未出現前,典當業一直扮演著城鄉平民融通資金的民間准金融機構。從某種意義上,典當行的歷史也是一部中國人的經濟史和生活史。對一個古代的中國人來說,為了維持農業、手工業的再生產和解決生活急需,典當行是以抵押物品形式貸得資金的唯一去處。對貧窮時代的人們來說,典當行的意義遠非今天的銀行可比,因為那時人們的財富基本沒有多少富餘的,身無余錢,家無余糧者,比比皆是。因此典當行有「窮人的後門」這句俗語。這里所說的「窮人」絕不是指現代的相對貧窮,而是指溫飽和基本生存都極其苦難的絕對貧窮。上世紀30年代,清華大學社會學系(李樹青)曾對典當行的客戶群體進行過一次社會調查,結果顯示貧窮者和赤貧者佔82.8%,當金在1元以下的佔48.5%,以衣服入當的佔56.9%。對這些窮人來說,家徒四壁,身無長物,只能用舊衣服當來救命錢,其實也就勉強維持幾日的生活罷了。
雖然典當行的經營范圍包括接受儲蓄存款和其他財務信託業務,但在工業化時代——或者說豐裕時代——到來之前,這些業務與抵押貸款相比,是難以成為主流的。一個窮人佔多數的社會與一個富人佔多數的社會是完全不一樣的。說白了,中國古老的典當行其實就是窮人的銀行。事實上,對今天的大多數中國人來說,去銀行存款也只是近30年的事情。傳統典當行以富人的大額存款和窮人的小額貸款為主,現代銀行則以窮人的小額存款和富人的大額貸款為主;或者說,前者是把富人的錢借給窮人,後者是把窮人的錢借給富人。。典當業側重救助窮人的生活,銀行業偏重支持工商業發展。說到底,典當業和銀行業是金融業在農業時代和工業時代的兩種不同業態,從本質上完全是同構的。
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清廷戶部以典當為厚利行業而收稅反輕,從當年起,每家典當行的年納稅額從5兩增至50兩。這一年,中國通商銀行成立,這是中國人創辦的第一家現代銀行。在此之前,英國人在上海創辦的匯豐銀行已經走過了30年歷程。在一份1873年4月5日的《倫敦新聞畫報》上,有這樣一篇關於中國典當行的報道:
本報特派畫家從上海警察總監彭富爾德先生處得到了上海當鋪行業的統計數字。在上海英租界里有29家這樣的當鋪,平均每月共付出75000銀元的借款,每月的利息從百分之一到百分之九不等,但是大多數當鋪的月息只有百分之二左右。南京路上的一家當鋪里有6位合夥人,每月平均付出9000銀元的借款,其月息要比百分之二要稍高些。在較為貧窮區域的許多小當鋪還同時做些別的生意。至於這些偷來的財物,倘若值錢的話,一般都在大的當鋪里。中國的當鋪老闆既不能詢問抵押者他們的財物來自何處,也不能問它們屬於誰。假如抵押者不能在六個月或八個月之內(每個當鋪的抵押期限是印在當票上的)贖回抵押物品的話,它們就屬於當鋪老闆了。後者會把那些沒被贖回的物品賣給舊貨店的老闆,當鋪不會自己零售這些物品。出售這些物品的收入全歸當鋪老闆。
中國歷史向來都是宏大敘事的,但在其不經意的細節間,有時仍能看見中國古老的典當業,甚至可以說這些細節曾經改變了歷史。1900年,清兵恩海開槍打死德國公使克林德;事後,恩海拿走克林德的手錶,抵押給當鋪。不久,外國偵探從當鋪找到手錶。「克林德事件」成為八國聯軍侵略中國的借口。1931年,東北軍捕殺日本間諜大尉中村震太郎後,又把中村的手錶押給當鋪,日本人很快就從當鋪找到手錶。「中村事件」成為「九一八事變」的導火索。
❺ 小額擔保貸款的貸款起源
從國際流行觀點定義,小額信貸指向低收入群體和微型企業提供的額度較小的持續信貸服務,其基本特徵是額度較小、無擔保、無抵押、服務於貧困人口。小額信貸可由正規金融機構及專門的小額信貸機構或組織提供。小額信貸組織按照業務經營的特點,分兩類:商業性和福利性,也稱制度主義和福利主義。前者更強調小額信貸管理和目標設計中的機構可持續性,以印尼的人民銀行為代表;後者則更注重項目對改善貧困人口經濟和社會福利的作用,以孟加拉鄉村銀行為代表。
小額擔保貸款最早起源於孟加拉國。上世紀70年代,穆罕穆德·尤努斯在孟加拉國創辦了孟加拉農業銀行格萊珉(grameen,意為鄉村)試驗分行,格萊珉小額信貸模式開始逐步形成。尤努斯提出對資本主義進行改革,原始的資本主義提倡的是競爭和資本追逐利潤的本性,尤努斯提出改變原有的資本模式理論,因為,首先,任何人都有作為企業家的潛質,即使是一個非常窮的人,也同樣擁有作為企業家的基本潛質,所以作為企業家或者資本家,他們無權比窮人更優惠,例如稅收政策,土地政策等等。這樣對社會上的每個人來說都是不公平的,由於馬太定律的存在,這會導致窮人更窮,富人更富,兩極差距逐漸拉大,從而造成社會的不穩定。其次,社會價值最大化應該取代現有的利潤最大化。應該建立社會價值的取向,使得企業不僅僅局限於貪婪地為股東獲利。
在這種理論基礎上,尤努斯成立了格萊珉銀行,提倡貸款應成為一種人權,要建立一個普惠式的金融服務體系。由於資源天然地傾向資本,富人可以利滾利,而窮人沒有第一筆錢,就很難擺脫貧窮。格萊珉提供這第一筆錢,並且相信個人的創造力和潛力,而不需要窮人提供任何擔保。他構建體系,讓窮人結成五人小組進行貸款,利用一層層的信任——鄰里親朋的信任、格萊珉對窮人的信任——提高還貸率。1979年6月,在孟加拉中央銀行的指導下,每一家國有銀行都應提供三家分行啟動格萊珉銀行項目。1983年,孟加拉國議會通過了《1983年特別格萊珉銀行法令》,正式成立了格萊珉銀行。 2006年10月,尤努斯因其成功創辦孟加拉鄉村銀行——格萊珉銀行,榮獲諾貝爾和平獎。
❻ 什麼是住房反向抵押借貸
現在國內開始流行住房反向抵押借貸這種方式,越來越多的人也都在嘗試這種新型的貸款方式,其實住房反向抵押借貸的這個概念其實在國外早已提出,而且都有了比較成熟的操作流程模式。而且目前中國的許多學者也開始關注反向抵押貸款在中歲敏國的推行,下面就跟著我們一起來看看什麼是住房反向抵押借貸!
一、什麼是住房反向抵押借貸?
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是指老年人將房屋抵押給銀行向銀行貸款,借貸銀行會對借款人的年齡、預期的壽命、房屋的價值等各個方面進行綜合的評估之後,按月或者按照協定的時間以支付現金的方式給借款人,在獲得現金的同時,借款人享受繼續佔有、使用房屋,一直到借款人逝世的時候借貸銀行會以房屋價值為限一次償還借款的一種擔保貸款方式。
住房反向抵押借貸20世紀80年代起源於荷蘭,褲雀友近年來,這一貸款方式因對解決人口老齡化社會的養老問題效果顯著而迅速在許多國家推廣。住房反向抵押貸款推出大大降低了老年人生活負擔,提高了老年人的生活水平。
二、住房反向抵押借貸的三大好處:
1、老年人
能幫助擁有住房的老年人通過將住房抵押向銀行貸款來融通資金,來解決現實資金的不足,盡可能提高晚年生活水平,帶有明顯的補充養老保障性質,也可減輕國家的養老壓力。
2、銀行
可以收取高於一般貸款的利息,由於這種貸款的需求總量很大,因此將為銀行開辟一個規模很大並且全新胡槐的效益增長點。
3、保險機構
由於推出住房反向抵押貸款的銀行都會要求對房屋的毀損滅失等進行保險以避免風險,因此也將意味著新的業務領域。
三、住房反向抵押借貸的操作辦法:
貸款對象:國外一般限定貸款消費對象為62歲以上的老年人。我國以女60或61歲,男65歲為宜,這時老年人的平均余命有十年多一點,對金融機構來說,貸款時間相對較短,風險也比較容易控制。
抵押房產:應以在國有土地上成就的房產為限。共有的房產,除夫妻共有財產外,原則上不能用來抵押,租賃的房產,承租人只享有使用權,不能設定抵押;同理,土地使用權也不能設定抵押;土地權,屬國家或集體,亦不能設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