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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借別人抵押貸款風險

發布時間:2024-01-27 17:51:30

⑴ 房產證借給別人抵押貸款有風險嗎

法律分析:
房產證借給別人抵押貸款有很大的風險,如借款人後期還款逾期,將會對房產行使抵押權,依法拍賣房產抵償債務。借給別人抵押貸款必須到當地房管所進行抵押登記並從登記之日起生效;進行登記時必須房主本人簽字,就就意味著房主同意用自己的房產證作抵押擔保,貸款人到債務履行期屆滿,償還不了欠款,房主必須替貸款人償還所欠貸款,這風險是相當大的。實際上將房產借給別人辦理抵押貸款,實際就是承擔了別人貸款的所有風險。房產證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購住房和其他具有所有權的財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由第三人為其貸款提供保證並承擔連帶責任的貸款。它是由住房買賣合同、住房按揭協議、住房按揭貸款合同連接起來的三角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五條 依法設定的房地產抵押,受國家法律保護。抵押未經登記,就不受法律保護。

衍生問題:
房產抵押期間是否可以買賣
抵押物在抵押期間是不可以進行買賣的。但是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應當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⑵ 拿房子抵押貸款有什麼壞處

壞處有以下幾點:首先房屋抵押貸款是屬於消費貸款,貸款的用途受到很大的限制,只能用於裝修、旅遊、購車等消費行為,抵押貸款是不能夠用來買房的。一旦還不上貸款,自己的房產已經被抵押給了銀行,很有可能會出現房產被拍賣的情況。

(2)房子借別人抵押貸款風險擴展閱讀:
住房抵押貸款是銀行為保證貸款的安全,把借款人的房地產、有價證券及其他憑證,通過一定的契約合同,合法取得對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和質押權而向其提供的一種貸款。這種貸款實際上是債務人(抵押人) 在法律上把財產所有權轉讓給債權人 (抵押權人) 以取得貸款,這期間如果債務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債權人有權處分抵押物,並可優先受償的貸款方式。
這種貸款方式,可以減少債權人的貸款風險,為債權人收回貸款提供了最有效的保證。在住房信貸中採用抵押貸款是基於銀行經營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考慮的。
由於這項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大都是居民個人,而借款人的資金實力和信譽程度銀行不可能了解清楚,這樣就增大了銀行貸款的風險,而抵押貸款恰恰在貸款風險較大的情況下,為債權人提供了收回貸款的有效保證。因此,銀行在對居民個人的住房貸款中,大都採用抵押貸款方式。
抵押房屋貸款實際上是指用客戶已經擁有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用以抵押給銀行貸款的品種。區別於二手樓置業貸款和一手樓貸款,在於客戶已經擁有房產的所有權,而不是即將擁有。
抵押房屋貸款需要有明確的貸款用途,不能用於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用途,比如:炒房,炒股是不允許的,要求抵押房屋貸款的用途專款專用,並接受貸款發放方以及監管機構的監管,發現違規,銀行有權追回貸款。
消費貸款亦稱「消費者貸款」。對消費者個人貸放的、用於購買耐用消費品或支付各種費用的貸款。長期以來,商業銀行主要對工商企業或其他各類機構和團體發放貸款,一般不對個人消費支出提供資助。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商業銀行所以大規模開辦消費貸款業務。

⑶ 房地產抵押貸款安全嗎

只要是正規公司,按時還款,在還款後處理房地產抵押貸款釋放。一般不會有問題,風險小。在實踐中,抵押貸款存在以下風險:動產抵押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多重抵押和抵押物不真實。擔保公司本應在控制過程中發揮重要作用,但目前國內擔保行業不規范,很多擔保公司都存在自身的信用問題。價格下跌的風險,作為動產抵押貸款的兩個主要目標-鋼鐵和化工產品的價格下跌,使得國內各大銀行對動產抵押貸款更加謹慎。債務人未經許可轉讓或出售抵押物的風險。由於動產不能轉讓和佔用,一些抵押人未經許可轉讓和變賣抵押物。即使辦理了相關抵押登記手續,銀行仍無法找到下落,部分抵押物因保管不善而貶值。許多銀行和金融機構在這方面都有深刻的教訓。
拓展資料
1.辦理房產證抵押貸款 :准備好所有信息,包括夫妻雙方的身份證、戶籍、結婚證、房產證、購房合同或發票、個人賬戶近半年的銀行對賬單 , 銀行審查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有關材料。 借款人應將抵押物的產權證明、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銀行保管。 借款人的保證人與借款人應當簽訂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進行公證。 貸款合同簽訂並經公證後,銀行對借款人的存款和貸款轉入購房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的售房單位或建設單位。發放貸款必須有銀行的資格,公積金不是金融機構。如果沒有發放貸款的資格,必須委託銀行發放;公積金負責審查貸款人的資質,銀行負責發放和收回貸款。公積金中心收取貸款利息及其他增值收入作為管理費用,並支付員工繳納的公積金利息及銀行手續費。
2.由於貸款存在風險,風險准備金也應按規定比例從增值收入中提取。銀行要發放公積金貸款,必須先與公積金管理中心簽訂《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委託協議》,獲得承擔權後才能接受委託辦理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業務。經審批後,公積金管理中心向委託銀行出具《委託貸款通知書》,將委託貸款資金轉入銀行住房委託貸款資金賬戶。銀行憑《委託貸款通知書》與借款人簽訂合同,辦理抵押手續和貸款過戶手續。貸款發放後,承行應向客戶提供收據,並將相關貸款資料報送公積金管理中心。

⑷ 房產證借給別人抵押貸款有風險嗎

法律分析:房產證借給別人抵押貸款有風險。幫別人用房屋作為抵押物貸款的,風險是非常高的,如果事實貸款人不承擔債務的情況下,當事人要承擔清償債務的責任。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條 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協議損害其他債權人利益的,其他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該協議。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未就抵押權實現方式達成協議的,抵押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
抵押財產折價或者變賣的,應當參照市場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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