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幫朋友貸款,必須要夫妻雙方簽字,我做擔保,我老婆不同意沒去簽字.
你幫朋友擔保貸款,朋友還不上了,銀行肯定要找你還。
如果你不還,銀行就會通過法律途徑向你追討。
以後不要再幫別人擔保貸款了,這個風險太大!
『貳』 銀行貸款擔保人配偶不在身沒發簽字該怎麼辦
如果擔保人配偶不在身邊沒法簽字有幾種方式可以選擇:1 放棄貸款,這樣就不需要擔保人了;2 更換擔保人,找一個可靠且配偶在身邊的人給你擔保,確保銀行不會因為擔保人問題而卡你的貸款;3 選擇以財產(住房、汽車)作為抵押擔保物,再向銀行申請貸款,這樣就不需要擔保人了。
『叄』 銀行貸款,夫妻同為第一擔保人,但妻子未在貸款合同上簽字,是否視為無效貸款
不會,這不影響合同成立,但是一份有漏洞的合約,妻子未簽字,可免除其責任,但作為丈夫,一旦合同出現違約,其是應該承擔責任的。
『肆』 擔保人配偶不簽字擔保合同是否有效
法律分析:
如果配偶不簽字擔保也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是在配偶不知情的情況下簽訂的擔保合同,擔保就會算是一方個人擔保,作為個人債務,配偶不承擔擔保責任。擔保人是給債務人做一個能履行義務的保證,在債務人不能履行義務的時候,要代替債務人來履行債務。擔保債權是指因為擔保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債權擔保是在國際借貸中,貸款人要求借款人提供各種擔保,以確保其貸款能得到充分償還。有人的擔保、物的擔保等主動擔保形式和消極冊做帶擔保形式。人的擔保即信用擔保,指擔保人為借款人向貸款人提供保證,如借款人不履行債務,由擔保人負責履行的擔保方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 擔保物權人在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擔保財產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百八十九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三百九十條 擔保期間,擔保財產毀損、滅失或者被徵收等,擔保物權人可以就獲得的保險金、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優先受償。被擔保債權的履行期限未屆滿的,也可以提存該保險金、州蘆賠償金或者補償金等。
衍生問題:
什麼情況下不能做擔保人? 1、與貸款人為夫妻關系,因為兩人是同一個經濟體,如果一個人無法償還貸款,另一個人也是無法償還貸款的,那麼擔保就失去了意義。2、外地人群不能作為擔保人貸款,通常銀行對借貸人和擔保人的戶籍要求都是相同的,若擔保人是外地戶口對銀行來說也是存在著巨大的還款風險的。3、沒有經濟來源的人也不能作為擔保人,因為擔保人胡飢的責任在於,當借款人無法按時還款時,擔保人有責任義務幫助借款人償還貸款的,若擔保人沒有經濟來源的話,自然也就沒有還款能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