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貸款擔保人能取消或變更成他人嗎
可以申請變更,但是不能直接取消,到原貸款辦理銀行申請,經銀行審核同意,新的擔保人資質合格,可以變更的.
B. 怎麼取消銀行貸款擔保
方法有以下幾點:借款人還清貸款之後,貸款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可以合理地去要求銀行發出通知,免除擔保責任。如果借款人還有貸款還沒有還清,只能要求銀行取消貸款,但一般情況下不會同意的。擔保關系是一種合同,如果對方不同意,就不能終止。即使去法院起訴要求撤銷,法院也會駁回。
一般來說,在借款人還清貸款以後,貸款擔保人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貸款擔保人想要解除擔保的話,則要看擔保人和借錢方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錢方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另外,在執行擔保的歷程中,需要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能在擔保執行的歷程中解除擔保關系。
一、銀行貸款擔保人怎麼退出
如果借款人已經還清,您可以理直氣壯地找銀行要求他們出具擔保責任解除通知書,不出就到處投訴;如果借款人還有貸款,還沒還呢,您只能找銀行請求他們解除,不過一般他們不會同意的,擔保關系是合同,對方不同意就不能解除;即使去法院起訴,要求解除,法院也會駁回的。
二、銀行貸款擔保人應該具有的責任
銀行貸款擔保人就是指擔保人和借款人約定,當借款人不履行還款時,擔保人按照約定履行還款的責任。擔保一般分為一般擔保、連帶責任擔保兩種。
一般銀行貸款償還時,首先要看您當初擔保時做的保證是連帶責任擔保還是一般責任擔保。如果是連帶責任保證,銀行可以選擇在借款人和擔保人之間哪個容易執行,先執行哪個;如果是一般保證責任擔保,那麼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資產,全部抵償之後的剩餘貸款再向擔保人追索。擔保人沒有對擔保方式進行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時,擔保人按照連帶責任承擔責任。
三、銀行貸款擔保人如何降低擔保風險
1、要注意了解自己所提供擔保的形式,明確自己提供擔保後需要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必要時可要求被擔保人提供反擔保。
2、銀行貸款,最需要的是信譽,同樣,做銀行貸款擔保人,也要為有信譽的人做擔保。擔保銀行貸款,切忌礙於同學、朋友的情面,不假思索,盲目相信。要知道,不是您們的關系越好,風險就越小,而是貸款人信譽越高,擔保風險越小。想方設法收集到此人的信譽資料,對他的信譽情況進行了解,如果信譽不佳,關系再好也不能為其擔保。
3、合理評估貸款人的償還能力和自己的擔保承受能力。在評估擔保人的償還能力時需要對貸款的數額、貸款人的財產狀況做詳細的了解,因為貸款人的償還能力決定了擔保人所承擔風險的大小。
4、注意了解自己的法定權利,特別是要掌握擔保責任免除的合同條款,注意掌握被擔保人的貸款使用情況,出現違規操作可以申請不再為擔保人擔保。
C. 朋友去年5月在銀行貸了一份房貸,我做了擔保人,現在想取消擔保人,不想再給擔保了,應該怎麼取消謝謝!
如果你做了保證人,應該簽署過一份個人保證合同或個人最高額保證合同.合同上明確了你同意保證的期限.如果你現在不同意在為朋友做擔保,有兩個解決途徑.
1,讓你朋友(借款人)把銀行業務結清,這樣你就不用做保證人了。
2,讓你朋友(借款人)另外找一個有效的保證人,讓銀行客戶經理重新上報授信方案(更改保證人),經銀行貸審會審批通過後,可根據批復申請擔保變更。整個具體操作過程會比較復雜,客戶經理會做好一切工作。
希望對你有用。
D. 如何取消擔保人身份
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可以取消擔保人身份。
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另外,在以下情況下保證人也可以不承擔保證責任。1、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擔保人提供保證的;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擔保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供保證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二條 保證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保證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保證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保證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