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車貸第三方擔保公司合法嗎
法律分析:辦理貸款購車手續的辦理
貸前調查,貸款申請人認真填寫「貸前預審表」交銀行初審。
銀行通過「貸前預審表」初步完成對申請人的貸款資格審查,對符合銀行貸款標準的申請人,銀行通知貸款申請人准備個人貸款申請資料。辦理貸款購車手續的材料
《個人貸款申請書》;
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包括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官證、護照、港澳台灣同胞往來通行證等。借款人已婚的要提供配偶的身份證明;
戶籍證明或長期居住證明;
個人收入證明,必要時須提供家庭收入或財產證明;
由汽車經銷商出具的購車意向證明;
購車首期付款證明;
以所購車輛抵押以外的方式進行擔保的,提供擔保的有關材料,包括質押的權利憑證、抵押房地產權屬證明和評估證明、第三方保證的意向書等;
如借款所購車輛為商用車,還需提供所購車輛可合法用於運營的證明,如車輛掛靠運輸車隊的掛靠協議、租賃協議等;
借款所購車輛為二手車,還需提供購車意向證明、銀行認可的評估機構出具的車輛評估報告書;車輛出賣人的車輛產權證明、所交易車輛《機動車輛登記證》、車輛年檢證明等。
法律依據:《汽車貸款管理辦法》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自用車是指借款人通過汽車貸款購買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汽車;商用車是指借款人通過汽車貸款購買的、以營利為目的的汽車;二手車是指從辦理完注冊登記手續到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准之前進行所有權變更並依法辦理過戶手續的汽車;新能源汽車是指採用新型動力系統,完全或者主要依靠新型能源驅動的汽車,包括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汽車、純電動汽車和燃料電池汽車等。
第五條 汽車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利率規定執行,計、結息辦法由借款人和貸款人協商確定。
⑵ 擔保公司直接貸款合法嗎
合法
⑶ 擔保公司放貸款合法嗎
擔保公司放貸款不合法,擔保公司對外發放貸款,超越了其經營范圍,因而應當認定無效。
關於擔保公司發放貸款的相關規定:
《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第21條規定:「融資性擔保公司不得從事吸收存款、發放貸款、受託發放貸款、受託投資和監管部門規定不得從事的其他活動。」故融資性擔保公司發放貸款的,因其超出經營范圍且影響金融秩序穩定,根據《合同法解釋(一)》第10條之規定:「當事人超越經營范同訂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認定合同無效。但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經營規定的除外。」基於上述規定,擔保公司對外發放貸款應當歸於無效。
此外,金融經營企業只有依法取得《金融機構法人許可證》方能從事存、貸款業務,否則,不得從事前述金融業務。《商業銀行法》第11條規定,未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吸收公眾存款等商業銀行業務。擔保公司沒有獲得國家相關部門審批取得發放貸款業務金融特許經營資格,卻從事或者變相從事金融業務,必將擾亂國家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盡管《融資性擔保公司管理暫行辦法》只是行政規章,不能作為人民法院認定合同效力的直接法律依據,但是,在認定融資性擔保公司對外發放貸款的效力問題上,人民法院可以援引《合同法解釋(一)》第10條以及《合同法》第52條有關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規定,認定合同無效。
拓展資料
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發放貸款的,人民法院應當比照融資性擔保公司之規定,認定民間借貸合同無效,擔保公司將自有資金委託銀行或其他有發放貸款資格的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符合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規定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借款合同有效。
⑷ 擔保公司是什麼合法嗎
不知你所指的擔保公司是指哪種?是買房貸款需要擔保那種擔保公司?還是一些報紙上的小廣告上的擔保公司?
購房貸款的擔保公司一般都是有房產交易中心指定擔保公司,則可信度基本沒有什麼問題,包括收費等都很正規的。
正規的擔保公司是只是幫你擔保,你需要拿東西抵押,如房子,他們只作為第三方,當你沒有辦法還錢時,擔保公司會幫你把錢還了,然後你的抵押品如房子就會被他們處理掉。一般會和你簽訂「擔保抵押合同」的。
我想你說的民間借貸是指小廣告上的擔保借貸吧,那種等於就是高利貸。肯定不合法。
至於行業發展就不好說了。從我了解的來說蠻不錯的,現在購房,賣房,炒房的很多,每筆擔保(30w左右)下來一般2000塊錢左右,收入還是蠻可觀的。
⑸ 擔保公司貸款8萬期限11個月每月利息2000元合法嗎
這個沒有合法不合法的藝術,你既然去找了擔保公司貸款的話,那你就要接受他們的條款,除非你不去借,要麼你就去正規平台,他都去按照國家規定要的利息,不會超過最高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