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為別人擔保,住房公積金有影響嗎
法律分析:將公積金作為他人擔保購房用對本人的影響就是貸款人不還款時,自己需要承擔擔保責任。如果公積金管理中心不知道給別人做住房擔保的情況,就不會有影響。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四條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第五條住房公積金應當用於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挪作他用。
❷ 公積金擔保人影響自己貸款嗎
公積金擔保人影響自己貸款的情況具體如下:
1、如果公積金管理中心不知道給別人做擔保的情況下是不會影響自己公積金貸款的;
2、如果公積金管理中心知道了有為別人做擔保的情況,同時在查詢了被擔保人的還款有無逾期後且還款情況正常,那麼是不會影響自己公積金貸款的;
3、如果被擔保人的還款情況不正常,有逾期不還的問題,則無法申請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的流程:
1、初審:由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初步審查,包括申請人資格、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初審合格以後,由中心出具《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
2、評估:申請人持《抵押物審核評估通知單》到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對所購買的房屋價值進行評估。經濟適用房不需要評估;
3、審核:申請人持評估機構出具的《評估報告》以及中心要求的初審滲銀材料到中心進行貸款審核。如果合格,中心開具《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託貸款調查通知單》;
4、辦理擔保手續:申請人持《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擔保委託貸款調查通知單》,按照自己選擇的擔保方式辦理擔保手續。如果選擇抵押 保證的方式,保證人應該出具書面的擔保函;如果選擇抵押 保險或第三人保證的方式,應該到保險公司投保或到擔保機構辦理委託擔保手續;
5、簽訂借款合同;
6、住房資金管理中心與受託行簽訂委託貸款協議;
7、借款人直接向住房資金管理中心提出貸款申請,受託行業可根據需要,代為收集借款人申請,統一交住房資金管理中心審核、審批;
8、住房資金管理中盯咐心對每筆貸款金額、期限、利率審批同意後,與受託行簽訂委託貸款合同。
綜上所述,公積金擔保人有可能會影響自己貸款。擔保人是可以提取公積金的,提取公積金的條件是擔保人是離休、退休人員、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等。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一)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叢則宴,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注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
❸ 給別人擔保影響自己公積金貸款嗎
法律分析:給別人擔保影響自己公積金貸款。還款人沒有及時地還款,那麼擔保人是需要承擔一定的擔保責任的,因此這個時候是具有一定影響的。為別人擔保會影響個人的信用和個人資產負債率。當幫朋友做擔保的時候,朋友名下的貸款賬務,也會記錄到自己的個人信用記錄當中去。如果朋友發生了逾期或者欠款不還的情況,是會影響個人信用記錄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一般保證承擔保證責任。而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權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❹ 給人擔保了還能公積金貸款嗎
法律分析:如果公積金管理中心不知道給別人做住房擔保的情況,就不會有影響。如果公積金管理中心知道了有為別人做擔保的情況,可以和被擔保人一起到所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查詢了被擔保人的還款有無逾期後,如果還款情況正常,就可以按照程序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並且貸款額度不受影響。如果被擔保人的還款情況不正常,有逾期不還的問題,則無法申請公積金貸款。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暫行辦法》
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❺ 給別人擔保還能公積金貸款嗎
法律分析:給別人擔保還能公積金貸款。如果公積金戶主作為他人貸款的擔保人,並不影響本戶主進行公積金貸款,只是戶主的公積金余額無法提取。此外,對於在商業銀行進行的消費貸款等等,也沒有影響。自然人住房公積金擔保人應提供擔保人身份證件、戶口簿,收入證明及住房公積金帳號,並與受託銀行簽訂保證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請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百八十九條 擔保物權的擔保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其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保管擔保財產和實現擔保物權的費用。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第七百條 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有權在其承擔保證責任的范圍內向債務人追償,享有債權人對債務人的權利,但是不得損害債權人的利益。
❻ 有擔保影響公積金貸款買房嗎
法律分析:如果在擔保期間不可以的,除非購房者過了擔保期、貸款人提前還款、或者找另外擔保人替出勞動者後才可以的。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四條住房公積金的管理實行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決策、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運作、銀行專戶存儲、財政監督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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