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劃撥性質的房子可以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房子有房產證,土地性質是劃撥的可以辦理抵押貸款,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由抵押人委託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中介機構進行地價評估,經土地管理部門確認,並批准抵押,核定出讓金數額後,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訂抵押合同。抵押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終止期限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終止期限。土地使用權抵押權的設立、變更和消滅應依法辦理土地登記手續。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經登記後生效,未經登記的土地使用權抵押權不受法律保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六條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第六十二條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因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本章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⑵ 劃撥土地可以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可以抵押,但需要相關土地管理部門批准並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未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准並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
法律依據:《劃撥土地使用權管理暫行辦法》
第五條 未經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准並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交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
第十二條 土地使用者需要轉讓、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權的,必須持國有土地使用證以及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產權證明等合法證件,向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第二條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其他各種方式依法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⑶ 國有劃撥房產證能做貸款抵押嗎
法律分析:國有劃撥土地房產可以辦理抵押。這里指的是房產(建築物+土地)但其抵斬價值中要扣除劃撥土地使用權應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或者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價款。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只有地)是不能單獨抵押的。
法律依據:根據《抵押貸款管理辦法》第三條 抵押物的范圍:符合法律規定的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固定資產(如房屋和其它地上建築物、交通運輸工具、機器設備);可以流通、轉讓的物資或財產。以享受國家優惠政策購買的房屋抵押的,其抵押額以抵押人可以處分和收益的份額為限;有經營期限的企業法人以其房屋抵押期限不得超過其經營期限;以具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房屋作抵押的,抵押期限不得超過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已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以房屋作抵押的應將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同時抵押。
第四條 抵押人應提供的資料:
1.抵押人同意抵押的書面申請及相關證明;
2.抵押人的資格證明;
3.對抵押物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的證明;
4.抵押物基本狀況;
5.其它有關資料。
第六條 抵押物依法向其相關部門進行登記:以房屋為抵押物的要到房產管理部門進行登記;以交通運輸車輛為抵押物的要到公安車輛管理部門進行登記;以機器設備及其它物資為抵押物的要到工商行政部門進行登記;不屬於上述登記部門登記的抵押物品,要到公證部門辦理公證手續。以上抵押物在有關部門登記的同時,原則上要進行資產評估並出具證明手續,便於合理合法辦理抵押貸款。
⑷ 劃撥的房子可以抵押貸款嗎
法律分析:劃撥的房子只要有房產證是可以抵押貸款的。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由抵押人委託具有土地估價資格的中介機構進行地價評估,經土地管理部門確認,並批准抵押,核定出讓金數額後,由抵押人和抵押權人簽訂抵押合同。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規定》 第八條 下列房地產不得設定抵押:(一)權屬有爭議的房地產;(二)用於教育、醫療、市政等公共福利事業的房地產;(三)列入文物保護的建築物和有重要紀念意義的其他建築物;(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遷范圍的房地產;(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監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產;(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