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麼是擔保人公司可以做擔保人嗎
法律分析:可以。擔保人即保證人,根據擔保法規定,第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這里的第三人即擔保人,包括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公司對外做保證人的條件:對外保證中的保證人可以是中資金融機構和非金融企業法人。經批准有權經營芹激凱對外保證業務的中資金融機構可以出具對外保證,具有代位清償債務能力嫌喚的非金融企業法人,包括內資企業和外商投資企業可以出具對外保證。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在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時,可以出具對外保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三條 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鉛漏,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
B. 民法典擔保公司能否為民間借貸擔保
擔保公司可以為民間借貸提供擔保人。如果擔保公司具有清償能力,同時是能夠提供保證的合格主體。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包括代為履行債務和承擔債務不履行責任兩種,同時不是法律禁止提供擔保的機構,那麼擔保公司就可以為民間借貸提供擔保人。
一、民法典擔保公司能否為民間借貸擔保
1、擔保公司可以為民間借貸提供擔保人。如果擔保公司具有清償能力,同時是能夠提供保證的合格主體。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形式包括代為履行債務和承擔債務不履行責任兩種,同時不是法律禁止提供擔保的機構,那麼擔保公司就可以為民間借貸提供擔保人。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條
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有權拒絕向債權人承擔保證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債務人下落不明,且無財產可供執行;
(二)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
(三)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債務人的財產不足以履行全部債務或者喪失履行債務能力;
(四)保證人書面表示放棄本款規定的權利。
二、擔保公司的擔保范圍有哪些
1、融資擔保公司經營范圍為:
(1)貸款擔保;
(2)票據承兌擔保;
(3)貿易融資擔保;
(4)項目融資擔保;
(5)信用證擔保;
(6)其他融資性擔保業務。
2、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經營范圍:
(1)訴訟保全擔保;
(2)投標擔保、預付款擔保、工程履約擔保、尾付款如約償付擔保等履約擔保業務;
(3)原材料賒購擔保、設備分期付款擔保、財產保全擔保、租賃合同擔保、其他合同擔保;
(4)與擔保業務有關的融資咨詢、財務顧問等中介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