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可以幫別人辦貸款嗎
你可以以自己的身份去借貸款,然後你再借給別人,但是一定要有借條。也就是書面協議,俗話說先小人後君子,免得以後惹麻煩
或者你可以給別人借貸款的時候做擔保人,但是對方一旦還不上款,銀行會找擔保人還款,是需要承擔責任的,請慎重
㈡ 自己有貸款還能為別人擔保嗎
法律分析:自己有貸款的人,也是同樣可以為別人做擔保的。我國相關的法律規定,具有代替能清償債務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都可以作保證人。但能否做擔保要由貸款的銀行決定,主要審查保證人的徵信情況後才能確定。銀行對擔保人審查的是當事人的擔保能力而不是當事人提供了多少擔保,所以只要當事人資金實力比較雄厚,具有充足的擔保能力,那還是可以提供擔保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當事人將擔保物權登記在他人名下,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或者其受託人主張就該財產優先受償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一)為債券持有人提供的擔保物權登記在債券受託管理人名下;
(二)為委託貸款人提供的擔保物權登記在受託人名下;
(三)擔保人知道債權人與他人之間存在委託關系的其他情形。
㈢ 給別人擔保30萬自己也有貸款,還能給別人擔保嗎
給別人擔保30萬,自己也有貸款,還能給別人擔保嗎?我認為如果我你自己有貸款的話,應該是不可以給別人擔保了。如果你自己名下沒有貸款,可以給別人擔保。
㈣ 給別人當擔保人自己買房可以貸款嗎
自己有貸款可以當擔保人,但是應當取得出借人的同意,根據法律規定不得作為擔保人的主體有機關法人,還有以公益殲悔賣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和非法人組織。所以自己有貸款也是可以作為擔保人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條機關法人不得為保證人,但是經國務院批准為使用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經濟組織貸款進行轉貸的除外。以公益為目的的非營利法人、非法人組織不得為保證人。《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條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前慶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