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房價下跌 該斷供還是繼續還貸
隨著信貸政策的收緊,買房的資金壓力越來越大,有朋友擔心:要是房價下跌了,300萬的房子跌到了200萬,可是自己還欠銀行240萬,房貸月供太高還不起了怎麼辦?是該斷供還是繼續咬牙還貸?
要先明確一下購房人跟銀行這種借貸關系,雙方簽訂借貸合同,購房人(抵押人)把房子作為抵押物(擔保)抵押給了銀行(抵押權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簡稱《擔保法》),「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停止其行為。抵押物價值減少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恢復抵押物的價值,或者提供與減少的價值相當的擔保。抵押人不恢復財產價值也不提供擔保的,抵押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提前清償債務。」
意思就是如果是購房人的原因(比如火災、人為損壞)造成房子價值折損,銀行(抵押權人)有權利要求你停止該行為,並且恢復財產價值,或者提供點相當於減少部分價值的擔保,要是你既不恢復價值,又不提供擔保的,銀行就要你提前清償債務,如果是300萬房子只賣了
200萬,而當時抵押的評估價為300萬,那麼你不僅要還貸款,還得補上下跌的100萬差價。
那如果不是因為購房人的原因造成房屋價值減少,又該怎麼辦呢?《擔保法》有如下規定:
「抵押人對抵押物價值減少無過錯的,抵押權人只能在抵押人因損害而得到的賠償范圍內要求提供擔保。抵押物價值未減少的部分,仍作為債權的擔保。」
也就是說,由於市場波動造成房屋價值減少,你只需要補上減少的差價部分,並繼續償還貸款,銀行就不會追究責任。
估計該有人說了,《擔保法》不是還規定嗎,「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物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物所得的價款受償;協議不成的,抵押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後,其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既然我拒不還貸款,銀行就要拍賣,賣的價錢如果超過抵押時的價格,賣多的錢還要還給我呢,我就乾脆把房子丟給銀行唄。
但有這種想法的人,也只是嘴上說說,而不會真的這樣做,試想一下,辛辛苦苦買的房子,首付、裝修費、稅費這些花費不是白白打了水漂?而且如果銀行真的起訴你,包括法院的執行費用在內,律師費、訴訟費之類的統統由債務人承擔,等於是一直在往裡面搭錢呢,更何況這樣做購房人徵信也會受影響,被列入黑名單的話,以後買車什麼的就不能貸款了,你甘心就這樣放棄?
從銀行的角度看,如果市場上的房價有了波動,他們也會第一時間就開始採取應對措施,比如到市場上做摸底調查,了解目前房子的成交情況和成交價;重新審核一遍抵押物的價值,加強貸後管理,對可能存在的風險做預估等等。一旦借款人沒有按時還款,就會聯系他們了解情況協商解決辦法,如果借款人連續6個月以上沒有還款,且沒有要還款的意思,銀行就有權利起訴到法院,並要求拍賣房產。著名的「房姐」龔愛愛就是因為房貸斷供,遭到銀行起訴索賠800萬元。
所以一般來說,斷供真的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如果真的覺得還貸壓力太大,可以暫時採取下面幾個措施:
第一、延長還款期限
對於等額本息還款,還款期限越長,每月還貸月供越少,是個能減小還貸壓力的方法,不過弊端是,更改還款期限,意味著要重新簽訂貸款合同,需要按照最新的政策執行,比如現在利率上浮了10%,你剩下的貸款利率也要上浮10%,相應的房貸壓力又會變大,這點需要注意。
第二、暫停還本金
貸款人可以跟銀行協商,要求暫時只償還利息,不還本金,等以後有錢了在償還本金,因為銀行有房子抵押權,通常會接受這個提議。
第三、借錢還貸
最後一招是下下策,要是資金真的出了問題,可以跟銀行協商解決辦法,實在不行就只能向親戚朋友借錢還貸。
總的來說,造成還貸困難有購房人方面的原因,自己沒有考慮清楚還款能力,盲目貸款買房;也有市場方面的原因,不過房價本身就有一定的波動性,但是出現大幅度下跌的可能性並不大,畢竟從長遠來看,政策層面是要把房價控制在合理區間內,避免出現大幅度上漲或者下跌,這也是大多數人最願意看到的結果。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7-10-09,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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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 房子降價了,以前買房子有貸款的人怎麼辦
很多人認為開發商最不願意降房價。 事實上,這是錯誤的。 最不願意降價的不是開發商,而是買房的業主。 這個問題其實很現實,也是很多人現在需要面對的問題。
目前房價跌幅不能太劇烈,小幅波動或小幅回落都是正常的。 對於只需要買房的普通購房者來說,他們還是會照常償還貸款。 如果他們真的無能為力,他們也會考慮積極出售,以擺脫償還貸款的經濟困難! 至於那些炒房者,房價不可能重回過山車,盡快擺脫他們才是明智之舉!
『叄』 貸款房價跌了要補償給銀行嗎
不用補償銀行,因為銀行沒有虧本,銀行會對付你的。
在高房價大幅度下降以後,銀行會認為你在貸款的時候的抵押物,已經不值錢了,比如已經下跌百分之五十了,那麼,銀行就會給貸款者一個通知——你的抵押物--房子,已經不值錢了,所以說,你必須立刻繳納這一部分貶值的錢。如果你交不出來,那麼,對不起,你的房子就會被沒收,歸銀行;與此同時,你還必須每個月照常向銀行繳納剩下的餘款。你說你房子不要了,銀行也不會理你。你說你破產了,銀行還是不理你。你就是逃到天涯海角,銀行還是會找到你,要你賠款。
『肆』 假如房價下跌 欠銀行的房貸還要還嗎
房價下跌是否真的一定會造成銀行強行拍賣房產?答案卻是否定的。原因很簡單,我們以一套100萬元為例,如果購房者向銀行貸款70萬,一年後房子貶值,價值僅剩60萬元,那麼此時,銀行可以要求購房者追加約6萬元的差額。如果購房者不願追加擔保,那麼銀行就有權對房屋進行拍賣。然後,這時市價僅60萬的房產通過拍賣實際又能拿到多少錢呢?如果房主還有還款意向,相比拿走低價的房屋,銀行還是更願意讓購房者維持月供。
如果購房者因為個人和家庭原因,真的無法按期還款,有三種方式可以解決。
1、 申請延期還款
當購房者出現的經濟困難,的確無力按期還款時,是可以向銀行提出延長借款期限的書面申請的,經銀行批准後就可以簽訂延期協議,減少每月的還款額。
2、 轉讓或出售房屋
如果是經濟面臨比較大的危機,那就要考慮出售房屋了,雖然會有一定的損失,但相對銀行拍賣的損失還是要小得多,售房款歸還銀行後由新的買家和銀行重新簽訂貸款合同。
3、 銀行拍賣
銀行拍賣的價格通常會低於市場價,拍賣所得金額在扣除了欠銀行的款項後,其他會歸還給貸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