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法對訴訟房產分割中惡意銀行抵押貸款怎麼規定的
抵押合同是一種為了擔保主合同有效而簽訂的從屬合同,它以主合同合法有效為前提。
主合同無效,從屬合同亦無效。《擔保法》第五條規定:「擔保合同是主合同的從合同,主合同無效,擔保合同無效。擔保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本文不惴淺陋,具體分析如下:
一、銀行對抵押人隱瞞借新還舊事實,抵押人可參照保證人免責規定主張免責。
裁判要旨:農行阿拉山口支行與新誠基公司簽訂《最高額抵押合同》時,並未告知新誠基公司關於借新還舊的事實,農行阿拉山口支行亦沒有證據證明新誠基公司系在知道或應當知道天任公司借新還舊的情形下自願提供抵押,這無疑會影響新誠基公司在提供抵押時對擔保風險的預期判斷,加重其擔保責任,進而導致不公平的結果,故新誠基公司應免於承擔擔保責任。齊精智律師提示最高法如此判決是參照了保證合同中「貸新換舊」中的規定, 《擔保法解釋》第三十九條主合同當事人雙方協議以新貸償還舊貸,除保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的外,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案件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書 (2014)民提字第136號。
二、銀行變更貸款金額後放款但抵押合同未變更,原抵押合同不生效。
裁判要旨:本案中,某銀行與邱某及杜某於1996年12月29日簽訂《房屋抵押貸款合同》,該合同約定邱某向某銀行借款50萬元,杜某以自有的三層樓房提供擔保。該合同是三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應認定為有效。從抵押合同的履行情況看,杜某和某銀行共同到海口市房產局辦理了上述房屋的抵押登記手續,某銀行還領取了該房屋他項權證。可見,杜某為該筆貸款設置的房屋抵押成立。但從貸款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看,某銀行出於自身經營風險考慮,並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的精神,需對該筆貸款縮減10萬元,並未按照上述約定向邱某發放貸款50萬元,而是通過與邱某於1996年12月31日簽訂《抵押擔保借款合同》的方式終止了上述合同的履行。據此,與之相對應的抵押權亦隨之消滅。故1996年12月29日簽訂的《房屋抵押貸款合同》不能作為杜某承擔邱某40萬元貸款擔保責任的依據。
案件來源:杜某、中國農業發展銀行文昌市支行、邱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民事判決書 案號:(2012)瓊民提字第2號。
三、抵押存在他人房屋的土地使用權,抵押合同被判無效。
裁判要旨:雖然當事人僅抵押其自有的土地使用權,但根據「地隨房走,房隨地走」的原則,應視為土地使用權與地面建築物所有權一並抵押。如在抵押時地上建築物已屬他人所有,抵押人抵押土地使用權的行為構成無權處分。
案件來源:中國信達資產管理公司西安辦事處與陝西省糧油食品進出口公司西安中轉冷庫、陝西省糧油食品進出口公司借款擔保合同糾紛案[最高人民法院(2007)民二終字第222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報》2009年第12期(總第158期)] 。
四、租賃房屋改擴建及裝飾工程作為抵押物,抵押無效。
裁判要旨: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第86條規定,在他人財產上增添附屬物,非產權人與財產所有人有約定的依約定,沒有約定又不能拆除的,原財產所有人取得所有權。故改擴建與裝飾工程不能成為抵押財產。承租人非房屋所有人,不享有對房屋及配套建築的處分權,該使用權不能作為抵押合同的標的。
案件來源:最高人民法院(2008)民二終字第55號「某資產公司與某工程公司等借款擔保合同糾紛案」。
五、抵押屬於「惡意串通、損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人民法院可依法直接認定抵押無效。
裁判要旨:本案東氣財務公司與東氣半導體公司惡意抵押損害農行綿竹支行實現債權的客觀事實是顯而易見的,其設立抵押行為的效力終將被否定。故本院二審以認定涉案《最高額抵押合同》無效的方式,支持農行綿竹支行要求平等保護其債權的判決結果並無不當。
案件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書(2015)民申字第250號。
六、就劃撥土地上的房屋訂立抵押合同,只辦理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而未辦理劃撥土地使用權批准登記的,抵押無效。
裁判要旨:在土地使用權與房屋抵押權實行分別登記的情況下,債權人與抵押人就國有劃撥土地上的房屋訂立抵押合同,只辦理了房屋抵押登記手續,而未辦理劃撥土地使用權批准或登記手續的,應認定該房屋抵押無效;此時,債權人與抵押人若對房屋抵押無效均存在過錯,抵押人應在債務人不能清償部分的二分之一范圍內承擔責任。
齊精智律師提示《關於破產企業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應否列入破產財產等問題的批復》 三、國有企業以關鍵設備、成套設備、廠房設定抵押的效力問題,應依據法釋〔2002〕14號《關於國有工業企業以機器設備等財產為抵押物與債權人簽訂的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問題的批復》辦理。 國有企業以建築物設定抵押的效力問題,應區分兩種情況處理:如果建築物附著於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之上,將該建築物與土地使用權一並設定抵押的,對土地使用權的抵押需履行法定的審批手續,否則,應認定抵押無效;如果建築物附著於以出讓、轉讓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之上,將該建築物與土地使用權一並設定抵押的,即使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批准,亦應認定抵押有效。
案件來源:《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南經七路支行與濟南長城大廈有限公司、山東聯合大學抵押借款合同糾紛抗訴案》
七、監護人以與被監護人共同共有的財產設定抵押應屬無效。
裁判要旨:法定監護人雖然有權代被監護人履行民事法律行為,但該代理行為受到法律的嚴格限制。監護人代替被監護人設定抵押,增加了被監護人的財產被處置的風險,該行為屬於無權處分。因被監護人成年後對該抵押行為不予追認,故應認定監護人與抵押權人簽訂的房地產抵押合同為無效合同。
案件來源:《朱某1、南京華能南方實業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買賣合同糾紛案》【(2016)最高法民申2472號】
八、判決生效後將房屋抵押他人借款,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法院判合同無效、抵押解除。
裁判要旨:涉案房屋買賣合同已經法院判決繼續履行,出賣人應在買受人還清所有房款後協助其將該房屋的產權過戶至買受人名下,買受人已經將涉案房屋房屋全部貸款本息全部還清,故出賣人在判決生效後且買受人將全部房貸本息還清後,就涉案房屋已經沒有處分權。出賣人與第三人就涉案房屋設立的抵押事項屬於無權處分,事後又未獲得買受人的追認,該抵押合同應當無效。
案件來源:趙某與楊某等確認合同無效糾紛案(二審)。
九、未經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抵押共有物的,抵押合同無效。
裁判要旨:共同共有人以其共有財產設定抵押,未經其他共有人的同意,抵押無效。但是,其他共有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而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抵押有效。
案件來源: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與鄒紅松、龔星星、羅曉春、孟軍借款合同糾紛再審審查民事裁定書[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2014)粵高法民二申字第117號]。
十、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而將其全部財產抵押給其中一個債權人的行為,無效。
裁判要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而將其全部財產抵押給其中一個債權人是否有效問題的批復》
1994年3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關於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而將其全部財產抵押給一個債權人是否有效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債務人有多個債權人時,而將其全部財產抵押給其中一個債權人,因此喪失了履行其他債務的能力,損害了其他債權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四條、第五條的規定,應當認定該抵押協議無效。
綜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抵押合同被確認無效後,當事人之間責任的承擔應當根據其過錯程度確認。對於因違反我國法律、行政法規而認定無效的抵押合同,因我國法律、行政法規均對外公開,各方當事人都應當了解我國法律、行政法規的相關規定,故應認定各方當事人對於抵押合同的無效均存在一定的過錯。
2. 徐州公積金繳存多久可以貸款
公積金多久可以貸款
1.申請人連續繳存6個月(含)以上
有的城市規定申請公積金貸款,借款人需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且公積金賬戶處於繳存狀態才行,代表城市主要有北京、上海、廣州、深圳、哈爾濱、長春、沈陽、太原、南京、杭州、包頭、武漢、南昌、昆明、福州、濟南、、海口。
2.申請人連續繳存12個月(含)以上
有的城市要求要嚴格一些,規定借款人需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且公積金賬戶處於繳存狀態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代表城市有天津和長沙。
另外,有些地方購買政策性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繳存時間可能跟普通住房不同,比如北京,要求借款人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12個月(含)以上;有地方對特殊人群繳存時間較寬松,比如揚州,對低收入職工家庭,要求連續足額繳存3個月(含)以上就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要交多久才能貸款買房
住房公積金一般要交十二個月以上才可以貸款買房。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內容可以得知,借款申請人須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12個月以上,同時,足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12個月以上,並且申請貸款時處於繳存狀態。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當月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的貸款流程是什麼?
1、那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有關資料。
2、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借款人資格、擔保人資格、貸款額度和貸款期限的審查及合同的填寫同意後,借款人與中心簽訂相關合同或協議,並按中國人民銀行規定辦理保險。
3、貸款手續辦理完畢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給銀行簽發准予貸款通知書,銀行接到貸款通知書後辦理貸款劃付手續。
4、在購房時,借款人根據自己公積金的繳納情況,到銀行進行測算,就可得知貸款的金額和每月還款數額。根據公積金管理有關規定,每年提取一次。
公積金繳多久可以貸款
住房公積金貸款對公積金的要求是本人須正常繳存六個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達到管委會公布的最低月繳存額。
申請公積金貸款時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公積金繳存證明(或住房公積金卡)。
3、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戶口本和婚姻狀況證明。
4、所在單位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職職工,其本人須正常繳存六個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達到管委會公布的最低月繳存額。
5、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為發生之日起五年(含)內,可以申請購房貸款。
6、職工首次及二次申請貸款的,需支付購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
7、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個人信用良好,具備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住房公積金要交多久就可以貸款買房
以重慶為例,按時足額連續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及以上就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申請公積金貸款職工的配偶,申請貸款前6個月(含)及以上按時足額連續繳存公積金(含異地繳存的本市或外地戶籍職工),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共同參與貸款,配偶參貸後視同為公積金貸款共同借款人。
繳存職工家庭名下擁有二套及以上住房,或繳存職工夫妻任一方有未結清的公積金貸款余額,再次購房時不得申請公積金貸款。
(2)海口擔保人貸款擴展閱讀:
重慶住房公積金貸款成數、額度及期限規定
一、公積金貸款最長期限為30年,還款到期最後時限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後10年。
二、公積金貸款個人最高可貸額度為40萬元,參貸後繳存職工家庭最高可貸額度不超過個人最高可貸額度的1.5倍(60萬元)。且實際可貸額度不超過借款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25倍,借款人家庭月負債(含本次申請的公積金貸款)不得超過其家庭月收入的50%。
三、公積金貸款最高可貸成數統一按所購房屋價值的80%執行。
3. 交社保可以貸款嗎
惠州社保個人最高能貸多少?
最高可以貸50萬。
惠州個人社保能夠申請到的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最低可貸款額度為5萬元。
借款人的社保需要連續繳納18個月以上,中間不能有中斷。
海口社保貸款能貸多少
如下
社保信用貸款的額度在5000元到500000元之間,具體貸款額度要根據貸款機構和借款人社保情況來確定。
社保貸款需要滿足什麼條件
借款人年齡在18周歲以上,且能提供個人有效身份證明和居住證明;
借款人在當地連續交社保時間滿足放款條件,如民生銀行要求18個月以上;借款人有穩定的工作和收入,且工作地在借款地,並能提供相關證明文件;借款人需具備還款能力,以及還款意願,個人徵信不能有污點;
一,滿足放款方的其他條件,尤其是資質綜合評估分不能太低。
二,首先用社保卡是可以申請貸款的,目前的確也有一些金融機構,如民生銀行、宜信、易貸網金融等推出了社保貸之類的產品。作為借款人,一定要明確的是只有社保一定是無法貸款的。一般還需要提供諸如工作證明、收入證明之類的資料。如果資金缺口大的話,除了前面提到的相關材料之外,還需要提供資產證明或者抵押擔保人。社保貸款申請條件(以民生銀行社保貸為例,下同)。貸款對象:符合社保繳存條件的自然人社保貸款申請條件
三,借貸人社保連續不間斷的繳納18個月以上;
貸款申請有穩定的工作,而且其公司為你繳納社保以及公積金;
四,申請人的工作所在地、申請貸款地方以及社保繳納地都是在一個地方;
五,借貸人個人信用記錄良好,而且具備償還本息的能力。每個人的社保繳費情款不一樣,所以貸款額度也會有所差異,社保貸款最高可以貸50萬。但現實是很少能貸到這么高額度的,貸款額度要經過個人資質的評估和所繳納的社保測算而出。
六,借款人准備好自己的身份證明、收入證明以及當地人民銀行答應的徵信報告,到當地貸款機構提出貸款申請。在准備資料的時候,借款人將社保卡一並提供,有利於成功獲得貸款以及提高貸款額度。
七,抵押貸款與信用貸款相似,需要的資料除了包括上述組資料外,還要有抵押物的相關具體資料。相比較而言,抵押貸款辦理會稍慢一點。
這里需要特別提示的是,只有單獨的社保卡是不能辦貸款的,但在貸款歷程中提供社保卡將有利於獲得貸款。借款人資料提供越齊全,辦貸款越容易。
4. 海口部隊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材料
辦理公積金貸款需要的資料
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到銀行提出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下列資料:
(一)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二)申請人及配偶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常住戶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證件),婚姻狀況證明文件;
(三)家庭穩定經濟收入證明及其它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用於擔保的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以及有處置權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五)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證明文件;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擔保人做擔保,並繳納擔保費用,由借款人、貸款人及第三方擔保人共同簽訂三方合同。
(七)公積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