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個人住房貸款擔保方式
法律分析:個人住房貸款一般採用抵押、質押、保證和抵押(質押)加保證四種擔保方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貳』 個人住房貸款的擔保方式有哪些
個人住房貸款的擔保方式主要有抵押貸款,質押貸款,保證貸款和抵押加保證貸款4 種方式, 個人住房貸款擔保需要遵循公平自願、平等、有償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貸款申請人應將申請人或者另外一人的合法不動產及其擁有 土地使用權質押 或以擔保中心認可的其他方式,依法向擔保中心提供反擔保。
1 、 抵押貸款:貸款銀行根據借款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符合規定財物作為抵押,從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方式;
2 、 質押貸款:借款人或者第三人將符合規定的權利憑證交給銀行佔有,貸款銀行以該權利為貸款擔保,向借款人發放貸款;
3 、 保證貸款:借款人提供具有償還貸款能力的貸款人的保證,然後銀行向貸款人發放貸款;
4 、 抵押加保證貸款:貸款銀行在借款人或者第三人提供抵押的基礎上,要求借款人提供符合條件的保證,然後貸款銀行向借款人發放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