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朋友在銀行貸款10年了沒還,我擔保的。請問我的黑名單該怎麼去掉。
1,5年後自動消除;
2,督促你朋友還錢;
3,你承擔作為擔保人的義務去幫她還錢(我想你也不願意吧);
4,與貸款發生的銀行溝通,承諾配合銀行追討欠款,由銀行幫你消除不良記錄,這個是最現實的。
綜上所述,你朋友逾期如果已經超過5年,那不用太在意,如果還不到5年,那你需要主動與銀行溝通,這不但能夠盡量消除黑名單的影響,也能減小萬一銀行起訴你朋友時把你作為連帶責任人的可能性。希望能幫上你~
❷ 銀行做擔保人被下黑名單了,幾年能恢復
5年記錄就消除了。其實2年後你也可以嘗試在銀行辦理各種業務,比如信用卡申請或者貸款等
❸ 擔保進入黑名單後怎麼恢復
幫擔保連累成失信人,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通常期限是兩年,如果失信被執行人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的,並且主動糾正失信行為,人民法院可以決定提前刪除失信信息。和執行法官聯系,把費用給法院,由法院再給付對方,給付完畢,法院就會根據你方的申請,撤銷你的黑名單。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並經申請執行人確認履行完畢;再向法院申請從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中消除。
擔保人失信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會對孩子有影響的。被列為黑名單之後,會影響當事人的高消費生活以及孩子的學業。建議當事人盡快督促債務人進行還款,或者盡快和債務人一起將所欠款項結清,申請移除黑名單。法律規定當事人對保證擔保的范圍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人應當對全部債務承擔責任。借款人跑了,擔保人如果經人民法院判決承擔了擔保責任,雖然擔保人無力償還,對子女還是有一定的影響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有可能將擔保人作為失信被執人名單,限制其消費。則子女不能就讀私立學校、貴族學校等。再就是擔保人不能將自己的財產無償或低價轉讓給子女。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擔保物權消滅:
(一)主債權消滅;
(二)擔保物權實現;
(三)債權人放棄擔保物權;
(四)法律規定擔保物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定》第十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刪除失信信息:
(一)被執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或人民法院已執行完畢的;
(二)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且已履行完畢的;
(三)申請執行人書面申請刪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審查同意的;
(四)終結本次執行程序後,通過網路執行查控系統查詢被執行人財產兩次以上,未發現有可供執行財產,且申請執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財產線索的;
(五)因審判監督或破產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對失信被執行人中止執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執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終結執行的。
有納入期限的,不適用前款規定。納入期限屆滿後三個工作日內,人民法院應當刪除失信信息。
❹ 擔保人上徵信黑名單多久消除
法律分析:一般給別人擔保貸款,進了黑名單的就要督促貸款人去還清所欠款項,那麼五年之後就從個人徵信系統中刪除不良記錄。通常所說的黑名單有兩種:一是人民銀行系統二是其它銀行系統
法律依據:《徵信業管理條例》 第十六條規定:徵信機構對個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為或者事件終止之日起為五年,超過五年的應當予以刪除。第二種情況,只是進入了某家銀行的黑名單那麼只會影響到在那個銀行的信用卡和貸款申請,不會影響在其他銀行的申請。如果對信用記錄本身有異議,則可以持個人有效身份證件復印件,親自或書面授權委託他人在人民銀行徵信服務中心或當地人行支行填寫異議申請單提出申請,央行會進行調查取證,若發現錯誤,則會根據申請和調查結果修正信用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