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小額貸款公司的會計科目里沒有財務費用這個科目,那個銀行利息應該計入哪個科目
小額貸款公司損益表營業支出項下設:利息支出、手續費支出、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其他營業支出。
❷ 小額貸款公司所貸的款在財務處理時為什麼不列入成本呢
貸款支出的費用是屬於經營過程中無法確定具體某產品或者項目的,應當計入管理費用或者財務費用。所以不計入成本。
❸ 現在小額貸款公司違法嗎
現在小額貸款公司不違法,並且還很多的這種公司,他們是合法有工商執照的,但是在辦理貸款時要注意,因為有「公司不太一正規,一定要注怎合同要看好在辦理。
❹ 請教小額貸款公司其會計賬務處理,越詳細越好還有做賬應該注意哪些問題,謝謝
小額貸款公司屬於其他具有金融性質的企業,應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的規定進行會計核算。小額貸款公司是新生事物,應以《企業會計准則》金融部分的規定為依據,結合小額貸款公司的實際業務的需要進行會計核算。小額貸款公司的會計科目大體可分為資產類、負債類、所有者權益類及損益類四類。
一,主要業務會計核算
小額貸款公司的籌建業務主要包括:申報材料報經省工業 和信息化廳批准,籌集資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辦理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銀行開立賬戶,籌建或租賃營業場所等。
1,發放及收回貸款的會計核算。發放及收回貸款是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業務,小額貸款公司只有通過發放貸款、收回貸款本金和利息,才能不斷實現利潤最大化,實現做大做強的目標。發放及收回貸款的會計核算,是根據借款合同上所規定的期限、利率以及支付和收取款項憑證為依據進行的。
2,支付、計提和攤銷費用的會計核算。主要包括正常性費用支出、計提固定資產折舊、攤銷租賃費和裝修費等。
3,計提及交納稅金。小額貸款公司在每月月末,要根據收入額和適用稅率計提應交稅金,在次月初交納稅金。計提應納稅額的依據和稅率為:營業稅按收入額×5%,城市維護建設稅按應交營業稅額×5%,教育費附加按應交營業稅額×3%,地方教育費附加按應交營業稅額×2%等。
4,計提壞賬損失准備
財稅[2009]99號文件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金融企業在計算所得稅時,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可在所得稅前扣除。而財稅[2011]104號文件
補充規定,金融企業在計算所得稅時,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可在所得稅前扣除的政策,繼續執行至2013年12月31日。
二,會計處理注意事項:
1,小額貸款公司應定期或不定期地對發放的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進行貸款質量評估,採用貸款風險分類法,對於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進行分類,至少在年末要進行一次。如果發現有關注、次級、可疑和損失類貸款,可以按照規定比例計提貸款損失准備。
其計提比例為:關注類貸款2%,次級類貸款25%,可疑類貸款50%,損失類貸款100%.應計提貸款損失准備的計算,是按照貸款質量評估的貸款類別乘以計提比率之和加減當期「貸款損失准備」科目余額,為應計提貸款損失准備數額。
2,月末結轉是指在月末將所有憑證匯總分類錄入完記賬憑證後,通過生成自動轉賬憑證,結轉收入、結轉費用兩張憑證把損益類科目余額,結轉到「本年利潤」科目。年末結轉是指在月末結轉的基礎上,計算出利潤總額,按適用所得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額,進行賬務處理後,再將利潤凈額從「本年利潤」科目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科目,按照規定進行利潤分配。
(4)小額貸款企業財務政策擴展閱讀:
會計要素
會計要素是對會計對象進行的基本分類,是會計核算對象的具體化。
企業會計要素分為六大類,即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和利潤。其中,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三項會計要素主要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收入、費用和利潤三項會計要素主要反映企業的經營成果。
動態要素:
收入、費用、利潤
靜態要素:
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
事業單位會計要素分為五大類,即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
計量屬性:歷史成本、重置成本、可變現凈值、現值、公允價值。
反映企業財務狀況的會計要素
1.資產(Assets)
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資產的主要特徵有:
(1)資產是由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包括購買、生產、製造行為或者其他交易或事項。預期在未來發生的交易或事項不形成資產。
(2)資產是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資源。由企業擁有或者控制,是指企業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或者雖然不享有某項資源的所有權,但該資源能被企業所控制。
(3)資產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是指直接或間接導致現金和現金等價物流入企業的潛力。
資產按流動性分類,可分為流動資產和非流動資產。
流動資產是指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周期中變現、出售或耗用,或者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預計在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含一年)變現的資產以及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交換其他資產或清償負債的能力不受限制的現金或現金等價物。流動資產主要包括貨幣資金、交易性金融資產、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款項、應收利息、應收股利、其他應收款、存貨等。
非流動資產是指流動資產以外的資產,主要包括長期股權投資 、固定資產 、在建工程、工程物資、無形資產、開發支出等。
2.負債(Liabilities)
負債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的現時義務。負債的主要特徵有:
(1)負債是企業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現時義務。現時義務是指企業在現行條件下已承擔的義務。未來發生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義務,不屬於現時義務,不應當確認為負債。
(2)負債的清償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
負債按流動性分類,可分為流動負債和非流動負債。
流動負債是指預計在一個正常營業周期中清償、或者主要為交易目的而持有、或者自資產負債表日起一年內(含一年)到期應予以清償、或者企業無權自主地將清償推遲至資產負債表日後一年以上的負債。流動負債主要包括短期借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款項、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應付利息、應付股利、其他應付款等。
非流動負債是指流動負債以外的負債,主要包括長期借款、應付債券等。
3.所有者權益(Equity)
所有者權益是指企業資產扣除負債後由所有者享有的剩餘權益。公司的所有者權益又稱為股東權益 。
所有者權益包括實收資本(或者股本)、資本公積、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其中,資本公積包括企業收到投資者出資超過其在注冊資本或股本中所佔份額的部分以及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利得和損失等。盈餘公積和未分配利潤又合稱為留存收益 。
反映企業經營成果的會計要素
1.收入 (Revenue)
收入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形成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增加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
2.費用 (Expense)
費用是指企業在日常活動中發生的、會導致所有者權益減少的、與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出。
3.利潤(Profit)
利潤是指企業在一定會計期間的經營成果。利潤包括收入減去費用後的凈額、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和損失等。
直接計入當期利潤的利得(Gain) 或損失(Loss),是指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會導致所有者權益發生增減變動的、與所有者投入資本或者向所有者分配利潤無關的利得或損失。
就會計原理或基礎工作規范而言,各類單位基本相同,但行政單位和事業單位的事業活動採用的是收付實現制而不是權責發生制,由此導致行政事業單位會計要素的設置及其定義與企業單位有所區別。行政事業單位為資產負債表和收入支出表(類似企業的利潤表)設置了五項會計要素,包括資產、負債、凈資產、收入和支出。
在會計要素的定義上,以事業單位會計要素的定義為例,資產是指事業單位佔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負債是指事業單位所承擔的能以貨幣計量、需要以資產或者勞務償付的債務,包括借入款項、應付款項、應繳款項等;
凈資產是指事業單位的資產減去負債後的差額,包括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事業結余和經營結余等;收入是指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包括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及其他收入;
支出是指事業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和其他活動所發生的各項資金耗費及損失以及用於基本建設項目的開支,包括撥出經費、事業支出、經營支出等。
同時,在具體會計確認和計量原則上,行政事業單位與企業還有些區別。比如,行政事業單位的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❺ 小額貸款公司屬於金融機構嗎
小額貸款公司法律性質的認定,對騙取貸款罪、高利轉貸罪、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金融詐騙罪等擾亂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認定具有實質性影響。然而,通過對相關資料和案例的檢索,無論是監管機構還是司法判例,對於小額貸款公司是否屬於金融機構都沒有達成共識,出現了大量判決不一的案例。
[積極觀點的整合]
1.小額貸款公司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方面的功能本質上是一樣的。
小額貸款公司在設立依據、許可程序、業務管理方式等方面具有金融機構的性質。我國刑法設置騙取貸款罪等罪名,是為了保護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安全和國家金融管理制度。小額貸款公司發放的貸款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本質上是一樣的,應當受到法律的同等保護。[陸騙取貸款案] (2014)天朝驗二字第0068號
小額貸款公司由省級地方政府金融主管部門監管,接受金融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他們的貸款業務是典型的金融業務。因此,小額貸款公司在設立程序、業務范圍和管理方式上都具有金融機構的性質。小額貸款公司發放的貸款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本質上是一樣的,應當受到法律的同等保護。【徐永華騙取貸款罪】(2019)冀0284初刑108號
司法實踐中,只要小額貸款公司具有放貸的屬性,就有很多判決肯定了其金融機構的性質。如【劉某某高利轉貸案】(2020)魯0124第65號刑初「濟南某某貸款有限公司具有相應的營業執照和金融辦的許可,可以從事貸款業務,應認定為金融機構。」【1騙取貸款案】(2020)晉0502第227號判決書開頭「被告1偽造虛假房地產手續作為抵押物騙取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到期後無力償還,致使小額貸款公司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破壞了金融管理秩序,已構成騙取貸款罪。」
2.中國人民銀行的相關規定肯定了小額貸款公司是金融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金融機構代碼規范)的通知規定:「本規范規定了金融機構代碼對象1、代碼結構和表示方式,使每個代碼對象獲得一個唯一的代碼,以滿足金融機構信息系統建設和數據交換的需要。」同時《金融機構編碼規范》規定「Z-其他1-小額貸款公司」。此外,中國人民銀行《關於2010年中資金融機構金融統計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規定:「境內其他金融機構:除上述機構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包括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通知》明確要求小額貸款公司使用金融機構金融統計制度。[蔣樹昌騙取貸款案]
(《刑事審判參考》第963號)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統計局等部門發布的《金融業企業劃型標准規定》,非貨幣銀行服務金融企業分為銀行業非存款金融機構、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小額貸款公司應認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的「其他金融機構」。【徐永華騙取貸款罪】(2019)冀0284初刑108號
3.小額貸款公司是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授權的省級政府部門批準的其他金融機構。
【蔣樹昌騙貸案】(《刑事審判參考》第963號)一是銀監會可以負責審批設立非銀行金融機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的規定。」根據這一規定,設立非銀行金融機構可以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第二,小額貸款公司是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授權的省級政府部門批准設立的。根據《指導意見》第二條第四款規定,申請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向省級政府主管部門提交正式申請。經批准後,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此外,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相關信息報送當地公安機關、銀監會派出機構和人民銀行分支機構。03010是中國銀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共同制定的,所以可以認為小額貸款公司是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授權省級政府部門批準的其他金融機構。第三,小額貸款公司的主管部門是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授權的省級政府部門。根據《指導意見》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只有省級政府能夠明確一個主管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並願意承擔小額貸款公司的風險處置責任,才能在本省(區、市)縣開展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因此,銀監會和人民銀行作為金融機構的相關部門,授權省級政府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4.地方政府行政文件明確定義為非公非存款類小型金融機構。
在【何華、貸款詐騙案】(2016)湘11刑終字第220號中,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辦發〔2009〕44號)下發了《指導意見》號通知,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條件應符合《湖南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實施意見》號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銀監發〔2008〕23號文件的規定,然而銀監會[2008]23號文件中小額貸款公司的性質是指由自然人、企業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額貸款公司應執行國家金融方針政策。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於2013年4月19日以金[201
3]117號函,關於同意藍山縣潤豐小額貸款有限公司開業的批復,其內容明確小額貸款公司的性質為非公眾、非存款類小型金融機構,根據《商業銀行法》的規定,發放貸款的業務是金融業務,小額貸款公司的主營業務就是發放貸款,小額貸款公司經營小額貸款等金融業務是經法定部門依法批準的,且是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授權的省級政府主管部門批准設立和主管的其他金融機構。永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以及藍山縣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均明確認定,小額貸款公司為非公眾、非存款類小型金融機構。2014年3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文件(銀發[2014]84號)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與民間融資類機構交易統計的通知,小額貸款公司是指以自有資金發放貸款、風險自擔的非金融機構,但該通知主要是為了修訂統計制度,統計指標的變更,且在統計指標中境內其他金融機構存放,包括小額貸款公司,只是2014年3月終止小額貸款公司的統計不再納入金融機構的統計。而潤豐公司成立於2013年4月19日,何華向潤豐公司借款發生在2013年5月27日,在中國人民銀行文件(銀發[2014]84號)之前發生的行為。綜上,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性質應認定為非公眾、非存款類小型金融機構。
【否定觀點集成】
1.未得到金融監管層面認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國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列舉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未包含小額貸款公司,且小額貸款公司並非由銀監部門批准設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則明確規定小額貸款公司是以自有資金發放貸款、風險自擔的非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機構編碼規范》(2009年發布)、《關於2010年中資金融機構金融統計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將小額貸款公司納入其他金融機構范疇,賦予其金融機構編碼。但2011年8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就小額貸款公司性質認定問題答復公安部辦公廳,稱制定金融機構編碼規范是出於金融統計需要,金融統計范疇的金融機構不同於金融監督管理范疇的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必須是由金融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並監督、領取金融業務牌照、從事特許金融業務活動的機構??從現行金融法律規定來看,小額貸款公司屬非持牌的工商企業,目前不宜界定為金融機構。」就金融監管層面而言,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並未認可小額貸款公司是金融機構。【蔣興波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2020)浙10刑終247號、【徐福生等騙取貸款案】(2018)京01刑終14號。
目前,國家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性質定位職能還沒有完全明確,2008年國家銀監會和人民銀行出台的《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並未對小額貸款公司機構性質進行定位,國辦發〔2013〕107號文對小額貸款公司明確定位為「是以自有資金發放貸款、風險自擔的非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與農信社、村鎮銀行等農村金融機構承擔同樣的支農責任,卻無法按照金融企業進行正常的呆帳核銷,不能進入銀行間拆借市場,在辦理工商登記、稅收征繳、土地房產抵押及動產和其他權利抵質押時,也因企業性質不明帶來諸多不便。為此,在近幾年的全國人大會議期間,以及人民銀行、銀監會到我省調研時,我委多次向有關方面提出了明確定位小額貸款公司為金融機構,享受銀行業金融機構同等待遇的建議。但到現在為止,這一問題仍未明確,我們將繼續積極地向國家有關部門提出明確小額貸款公司金融機構身份的建議。【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於省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第1103號建議的答復】閩經信建議〔2015〕52號
2.具有金融功能作用不等同於金融機構
正在制定過程中的《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徵求意見稿)》中,將小額貸款公司與其他非存款類金融機構予以區分,仍未賦予小額貸款公司金融機構地位。故目前小額貸款公司是否屬於金融機構在行政領域並非毫無爭議。本案中,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的函件也僅是明確了「小額貸款公司具有金融機構的功能和作用,監管機構參照金融機構對其監管。」而未明確小額貸款公司即為金融機構。見【徐福生等騙取貸款案】(2018)京01刑終14號
3.小貸糾紛屬民間借貸糾紛非金融糾紛
從相關民事審判實踐來看,對於小額貸款公司涉及的貸款糾紛多認定為屬於民間借貸糾紛,適用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而該規定第二條明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故在民事審判實踐中,亦未毫無爭議地將小額貸款公司視為金融機構。【徐福生等騙取貸款案】(2018)京01刑終14號
在【姜再學、高俊岐民間借貸糾紛】(2019)最高法民申2218號中,姜再學等人、億鵬公司主張嘉泰公司是小額貸款公司,屬於「金融機構」,不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應予明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是人民法院正確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重要依據,其規制的范圍是民間借貸即民間資金融通行為。本案案由為民間借貸糾紛,當事人之間屬於民間借貸糾紛,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制。姜再學等人、億鵬公司主張嘉泰公司屬於「金融機構」,但並無事實及法律依據,其該項再審申請理由不能成立。
4.非金融機構的界定需刑法明文規定
根據刑法體系解釋的原理,如果認定小額貸款公司系金融機構,必然導致小額貸款公司符合其他金融機構作為犯罪主體的罪名要求。換言之,小額貸款公司若能成為騙取貸款罪的被騙單位,則其亦將符合違法發放貸款罪等罪名的犯罪主體要求。在相關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均未明確其金融機構性質的前提下,根據罪刑法定原則、秉持刑法謙抑,至少現階段,在刑事審判中不應將小額貸款公司視為金融機構。【徐福生等騙取貸款案】(2018)京01刑終14號
在【馮聖玉、馮愛武擅自設立金融機構案】(2018)粵0117刑初887號中,廣州市辰卓投資有限公司,從公司性質、公司規模、公司成立所需的審批手續、所從事的業務來看,實質上是一間超經營范圍從事小額貸款業務的企業,而從事小額貸款業務的企業是否屬於金融機構,在我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條對金融機構的列舉中並未直接列舉,而其是否屬於該條文中的「其他金融機構」的問題,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對該問題沒有進行明確規定,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故四名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
【小結】
目前的司法實踐,無論是民事還是刑事裁判,對小額貸款公司法律性質的認定尚未達成統一意見,使得大量案件糾紛的裁判結果不斷出現反復。盡管《刑事審判參考》第963號【江樹昌騙取貸款案】對處理類似案件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但是並未上升到指導案例的高度。隨著時間推演,該判例所延伸的司法裁判要旨是否還能夠適應當下的金融監管環境及政策走向也值得懷疑。金融主體地位的界定本身是極其復雜的體系性工程,這也是銀監會保持謹慎態度的原因所在。就監管及立法尚未明確界定的當下,如果將小額貸款公司認定為其他金融機構,會直接造成行為人構成騙取貸款罪、高利轉貸罪、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等犯罪成立,那麼堅守刑法謙抑本性、謹慎司法適用的觀點更值得提倡。
相關問答:小額貸款公司的信貸審核員每天的具體工作是什麼?以後發展空間如何?
電話審核,面審,還有外訪三種工作方式。 小額貸款公司的信貸審核員每天的具體工作主要是分為三種: 1.電話審核,沒發展空間,幾乎是死工資,而且壓力特別大。 公司一邊要求你把控客戶的風險,一邊又要你的績效,有些時候明知道這個客戶的資質不夠但還是不能拒絕,因為如果你把所有客戶都拒絕了的話,業務部門就會開始找你們部門的麻煩,而且你應該知道,在任何一個公司業務部門都是公司所有資源的重點傾斜點。 2.面審,沒發展空間,幾乎是死工資,工作就是客戶填完申請表之後,按著申請表上的內容再問客戶一遍,我不明白這個讀課文一樣的職位為什麼可以一直存在。 3.外訪,有發展空間,工資可以忽略不計因為每次上門的時候都會收到不
❻ 小額貸款公司貸款損失准備金可否稅前扣除的稅法依據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2〕5號 全文有效 成文日期:2012-01-29字體: 【大】 【中】 【小】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政策性銀行、商業銀行、財務公司、城鄉信用社和金融租賃公司等金融企業提取的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問題,通知如下:
一、准予稅前提取貸款損失准備金的貸款資產范圍包括:
(一)貸款(含抵押、質押、擔保等貸款);
(二)銀行卡透支、貼現、信用墊款(含銀行承兌匯票墊款、信用證墊款、擔保墊款等)、進出口押匯、同業拆出、應收融資租賃款等各項具有貸款特徵的風險資產;
(三)由金融企業轉貸並承擔對外還款責任的國外貸款,包括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買方信貸、外國政府貸款、日本國際協力銀行不附條件貸款和外國政府混合貸款等資產。
二、金融企業准予當年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計算公式如下:
准予當年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本年末准予提取貸款損失准備金的貸款資產余額×1%-截至上年末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的余額。
金融企業按上述公式計算的數額如為負數,應當相應調增當年應納稅所得額。
三、金融企業的委託貸款、代理貸款、國債投資、應收股利、上交央行准備金以及金融企業剝離的債權和股權、應收財政貼息、央行款項等不承擔風險和損失的資產,不得提取貸款損失准備金在稅前扣除。
四、金融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貸款損失,應先沖減已在稅前扣除的貸款損失准備金,不足沖減部分可據實在計算當年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五、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的稅前扣除政策,凡按照《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金融企業涉農貸款和中小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稅前扣除政策執行期限的通知》(財稅[2011]104號)的規定執行的,不再適用本通知第一條至第四條的規定。
六、本通知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執行。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❼ 小額貸款公司怎麼做會計分錄
(一)從企業借款,都應該計入"其他應收款"科目,以個人列明細,借款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應收款
貸:庫存現金
員工歸還借款時的會計分錄: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收款
小額貸款公司發放委託貸款:
(二)小額貸款公司屬於金融行業,將貸款利息作為主營業務收入,平時開銷作為營業費用,月底結賬,計提營業稅金及附加。
1、匯出存款並支付相關的手續費
借:短期投資——委託貸款
財務費用——手續費
貸:銀行存款
2、每期期末企業計提利息
借:短期投資——應計利息
貸:投資收益
3、稅務處理
借:投資收益
貸: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借:銀行存款
應交稅金——應交營業稅
貸:短期投資——應計利息
(三)公司向銀行按揭貸款購房,賬務處理是:
1、按揭貸款購房時:
借:固定資產
貸:長期借款
2、每月支付貸款時:
借:長期借款
貸:銀行存款
3、長期借款是指企業向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的各項借款。我國股份制企業的長期借款主要是向金融機構借人的各項長期性借款,如從各專業銀行、商業銀行取得的貸款;除此之外,還包括向財務公司、投資公司等金融企業借入的款項。
(四)放款的時候:
借:貸款/本金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計息的時候:
借:應收利息
貸:利息收入
還款的時候:
借: 銀行賬款或現金
貸:貸款/本金
應收利息/貸款
(7)小額貸款企業財務政策擴展閱讀
會計分錄的編制:
格式
1、應是先借後貸,借貸分行,借方在上,貸方在下;
2、貸方記賬符號、賬戶、金額都要比借方退後一格,表明借方在左,貸方在右。
會計分錄的種類包括簡單分錄和復合分錄兩種,其中簡單分錄即一借一貸的分錄;復合分錄則是一借多貸分錄、多借一貸以及多借多貸分錄。
需要指出的是,為了保持賬戶對應關系的清楚,一般不宜把不同經濟業務合並在一起,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但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為了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也可以編制多借多貸的會計分錄。
方法:
初學者在編制會計分錄時,可以按以下步驟進行:
1、涉及的賬戶,分析經濟業務涉及到哪些賬戶發生變化;
2、賬戶的性質,分析涉及的這些賬戶的性質,即它們各屬於什麼會計要素,位於會計等式的左邊還是右邊;
3、增減變化情況,分析確定這些賬戶是增加了還是減少了,增減金額是多少;
4、記賬方向,根據賬戶的性質及其增減變化情況,確定分別記入賬戶的借方或貸方;
5、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
此外,要勤,多學、多問、多練。
1)首先從會計科目入手,背熟科目核算內容。
2)學習記賬規則和記帳流程,學習會計制度,學習基礎知識。
3)多練,多積累實際經驗。
4)及時了解各種財稅政策,拓寬知識面。
5)注意靈活運用,逐步做到精準核算,合理避稅。
6)根據會計分錄的格式要求,編制完整的會計分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