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何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
中小企業融資長期以來是中國經濟的一個老大難問題。在近年國進民退、宏觀調控與經濟減速的大環境中,此問題變本加厲,連民間融資一向活躍的沿海地區如溫州等都出現了金融危機的現象,信用乾枯、資金鏈斷裂、企業紛紛倒閉,而中西部地區中小企業的處境更可想而知。 中小企業是中國私營經濟的核心支柱,是創造就業、稅收與社會流動性的關鍵主體。如果不從根本上改善融資環境,中小企業今後的發展將步履維艱,中國經濟的活力將會顯著下降,未來經濟轉型與可持續增長將受到嚴重威脅。那麼,如何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問題?中國新近推出了溫州金融綜合改革試點,提出了一系列政策舉措。回顧中國的改革歷程,一些有里程碑式意義的重大改革是自下而上、通過地區性的試點而取得突破的,比如安徽、四川的農村家庭責任承包制、深圳特區的市場化與對外開放試驗等。有些重大改革舉措,比如20世紀90年代初的財稅體系改革和外匯體制改革,及200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則是政府自上而下推進的,也獲得了空前的成功。金融改革,從本質上涉及國家法律、監管與宏觀金融政策體系,自上而下才能取得最大的效果。比如,上海成為國際金融中心進展頗慢,原因主要不在上海,而在於中央沒有提供包括資本賬戶開放等必要的全國性政策配套改革與支持。鑒於推動全國性改革目前尚缺乏政治動力,筆者認為溫州先行先試或有價值。但是,不論是在溫州一地,還是在全國各地,如果要從根本上化解中小企業融資難的症結,必須在如下幾個方面取得實質性的突破。 首先,需要打造多元化的金融體系。 中國現行金融體系不能有效滿足中小企業的融資需要,是一個客觀的事實。但鑒於中國金融資產絕對額以及資產/GDP的比率皆已經居於全球前列,顯然不是金融業規模不足的問題,而是金融體系的結構問題。中國金融體系最顯著的結構薄弱環節就是同質化,表現為以銀行間接融資為主,資本市場的直接融資發展滯後;金融機構數量較少,差異化經營模式欠缺等。就拿最重要的銀行體系來說,如果把國有控股銀行、股份制銀行、城市銀行、農村商業銀行、村鎮銀行和外資銀行統統算在一起,中國目前銀行機構僅412家。而在經歷了一波波收購兼並之後,包括最近金融危機中的倒閉與整合潮,美國的銀行機構仍有6291家之多。即使考慮美國經濟是中國的3倍,中國顯然還有很大的餘地開設更多數量的銀行機構,特別是社區銀行或地區性金融機構。除了數量有限,中國銀行業存在嚴重同質化經營,各類機構樹有幾乎共同的信貸門檻、標准與要求,面向相同的目標客戶群,提供雷同的產品與服務種類。國有背景的中國銀行體系傳統上偏重於服務大型企業,尤其是國有大企業,以及各類政府性融資平台。私有背景的中小企業從來就不是其主要服務對象。在同質化經營模式下,銀行業對於千差萬別的中小企業融資實行的是一刀切。如果某私營小企業在一家銀行申請貸款碰壁,則它可能在另外一家機構也借不到款。而且,如果中小企業在銀行機構融不到資,在非銀行金融機構往往也是機會渺茫。 第二,顯著打破市場准入堡壘,開放私營資本進入金融服務領域。 金融機構數量的嚴重不足,業務模式的嚴重同質性,信貸政策的死板與一刀切,意味著中小企業的合理融資需求無法得到有效滿足,在宏觀調控時期中小企業尤其首當其沖。 同時,不合理的法律法規繼續嚴格地限制了私營資本在金融服務領域的市場准入。所以,非法融資非法集資及高利貸在中國總是屢禁不止。開放私人資本進入金融服務市場,成立更多地區性私營銀行與非銀行金融機構,是緩解中小企業融資困境的長遠與根本之計。中國法律法規對於金融機構發起人資質與一般股東資質設立了國際上罕見的苛刻條件與要求。比如,成立村鎮銀行必須由一家現有的銀行機構作為發起股東,並規定其持股比例不得低於20%。小額貸款公司的單一自然人與法人股東持股比例不得超過10%,貸款業務資金來源必須主要為自有資本金,無論如何從金融機構融資余額不能超過凈資本的50%。對於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如信託公司、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也設有關於發起股東與一般股東資質的一系列不合理限制。這些所謂資質條件本質上嚴重偏向國有企業,而對於私人資本的進入造成了極為不公平的待遇。溫州的金融綜合改革試點,如果能夠真正為私營資本平等地進入銀行等金融服務領域掃除體制性障礙,那將是具有深遠意義性的貢獻。 第三,盡快發展中國債券市場。 中國的債券市場即使相對於仍欠完善的股票市場,也是極度發育不良,加劇了中小企業融資的困難。如果建立了一個深度運作良好的債券市場,並建立了一個較廣的機構投資者基礎,中國就完全可以推出非投資品級債券,或俗稱垃圾債券,為高成長中小企業提供一個新的但重要的融資渠道。 第四,發展與壯大天使投資、VC投資與PE行業。 中國近年來興起了一股PE熱,初看之下似乎PE過剩了。其實,無論是PE資產管理規模,還是PE實際投資額,相對於中國的GDP與股票市值,還是非常狹小。真正的天使融資與早期VC融資尤其遠遠落後於美國。這些多種形式的股權投資,可以在中小企業不同的發展時期為其增加資本金,從而為爭取銀行信貸融資,創造了更好的條件。私人股權行業的傳統掣肘使退出渠道與GP團隊人才不足。雖然現在情況已經有很大好轉,但是相關法律與監管的死板及不確定性,以及不成熟的機構LP,繼續成為制約中國本土VC、PE發展的絆腳石。 第五,設立政府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 中小企業自身的資產、業務與財務較不穩定,外部融資往往存在嚴重信息不對稱與道德風險,加之中國信貸決策制度過分重視資產抵押而輕視未來現金流預測,過分重視有形資產而輕視包括企業家精神與新型商業模式在內的無形資產,中小企業融資面臨著顯著難度。為了有效克服市場失效,政府可以設立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基金,由財政部或中國人民銀行監督管理,其主要職能是為自身無法融資或融資成本過高的中小企業提供基本信用擔保,比如為商業銀行的中小企業貸款風險暴露承擔一定比例的所謂貸款第一損失。 第六,成立一家專門管理中小企業融資的政策性金融機構。 中國在上世紀90年代成立了三家政策性銀行,一方面擔負了合理的政策性金融的功能,另一方面也為國有銀行體系的商業化改革提供了條件。比如,國家開發銀行主要集中於大型基礎設施與城市化融資,成績不菲。但是作為真正的開發性融資機構,對於就業與脫貧中至關緊要的中小企業應該自然地成為其主要的服務對象之一。如果國開行一定要按現行思路改制轉型為一般性商業銀行不可,那麼我鄭重建議中國政府另外設立一家新的專門服務於中小企業的非營利性政策銀行,類似於德國的KFW。KFW屬於德國國有,主要通過以主權債信或主權信用擔保的優惠條件,從資本市場融資,直接給中小企業提供貸款,或者提供資金給以中小企業融資為主的金融機構,例如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小型城市銀行等機構,提供優惠批發性融資、信用擔保等。除了信貸,它還可以根據中小企業客戶的融資需求,靈活地提供少數股權與夾層融資。如果該政策性銀行經營妥善、風險管理適當,其低成本融資的優勢、免稅的優勢、規模化經營與中小企業客戶多元化的特點等,完全可以保障在較長時期的盈虧平衡,也不至於為公共財政增添負擔。同時,這樣的機構可以在中小企業融資上,發揮私人金融機構不可比擬的作用,從而創造巨大的社會效益。
『貳』 過橋貸款怎麼操作
過橋貸款的辦理流程:借款人遞交貸款申請。貸款機構審批貸款申請。審批通過,簽訂合同。貸款機構委託另一家機構先行發放貸款。貸款機構發放貸款,另一家機構收回貸款。借款人按時歸還貸款。
拓展資料:
過橋貸款(bridge loan)又稱搭橋貸款,是指金融機構A拿到貸款項目之後,本身由於暫時缺乏資金沒有能力運作,於是找金融機構B商量,讓它幫忙發放資金,等A金融機構資金到位後,B則退出。
這筆貸款對於B來說,就是所謂的過橋貸款。在我們國家,扮演金融機構A角色的主要是國開行/進出口行/農發行等政策性銀行,扮演金融機構B角色的主要是商業銀行。
2021年6月,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通知,要求小額貸款公司不得開展"過橋貸""贖樓貸"業務,存量盡快壓降、結清,不得直接或變相發放住房按揭貸款。
過橋貸款的關鍵要素是要有合格的購買人(a qualified buyer)和署名合同。
一般來說,對新房發放抵押貸款的貸款人將提供過渡期融資,作為出售財產結算時應付的個人票據。
可是,如果對你擁有並要出售的財產沒有購買人,大多數貸款人將會對該財產設置留置權(lien),從而使過橋貸款成為一種第二抵押(second mortgage)。
需要注意的是,過橋貸款的貸款人和借款人應當關注貸款的利息成本、距離前端費用(up-front fees)以及出售房產所花費時間比預期長所帶來的後果。
雖然過橋貸款屬於短期融資,但是其利率較高,距離前端費用也較高(比期限僅為幾周或幾個月的貸款利率通常要高)。事實上,對於能獲得預付款的貸款人來說,任何一筆擔保貸款都是可以接受的。
所以如果個人持有股票、債券或保險單(insurance policy),最好還是以它們作為抵押品來申請過橋貸款。
2021年6月,廣州市地方金融監管局通知,要求小額貸款公司不得開展"過橋貸""贖樓貸"業務,存量盡快壓降、結清,不得直接或變相發放住房按揭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