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貸解壓後房產局要收回他項產權證嗎
房貸解壓後房產局要收回他項產權證的。房子有抵押的時候你手上有房產證,銀行有抵押的他項權證。等你還完後,拿著房產證,他項權證,結清證明去房管局解押,房管局會收走他項權證和結清證明。並在你的房產證上蓋章,解除抵押。
一、房屋他項權證怎麼辦理
房產的他項權是指除產權人及共有權人以外的其他團體或者個人對該房產涉及的權利,通常是指抵押權利,他項權證由他項權人持有。一般房產購買時,選擇按揭貸款時,在房屋所有權證書中,會有他項權利內容記載,載明他項權利人、權利種類(如典權、抵押權等)、權利范圍、權利價值、權利存續期間、注銷日期(他項權利消失的日期),並且在他項權證書也註明這些內容。根據擔保法,房產設有抵押,即他項權證未注銷,該房產處置權受到限制,未經抵押權人同意不得進行合法交易,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等相關手續。
二、注銷他項權證後被房管局收回的流程是怎樣的
要注銷房屋他項權證,應攜帶銀行出具的同意注銷證明,本人帶身份證、他項權證書等相關證件,到當地房產交易核心或者房管部門辦理即可。還了按揭後,注銷的單位是房管局。但需要銀行出具證明。注銷的時間一般為十五個工作日內,至於你地預約還款會等很長的時間,應當是銀行不作為。房產抵押注銷登記辦完的標志是房管部門幫你注銷抵押登記,重新為你換發一張新的房產證。你領到新房產證了,上面的他項權利信息都注銷了,說明注銷手續辦完。
一般情況下,銀行會有專門的機構代理抵押登記手續,辦好《他項權利證》後會交給銀行,然後購房者就可以拿回房產證了,所以,並不是貸款還完才能拿到房產證,銀行不是扣的房產證而是《他項權利證》,但是房產證上會備注貸款尚未還清的情況以及加蓋抵押登記的印章。如果貸款全部還清了,購房者需要帶著銀行開具的貸款結清證明去房管局做變更登記,同時解除房屋抵押,撤銷《他項權利證》。
❷ 房產銀行解押後用去房管局嗎
需要的,還清貸款後,要到房管局解除抵押,才是真的解除了,否則房子以後不能賣,你要要求銀行配合你去房管局解除抵押手續。
解押,是指通過償還貸款等形式,對抵押物品解除抵押的行為。
解押的方式有很多種,如:另行提供抵押,第三方提供擔保等。
拓展資料:
抵押貸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它是商業銀行的一種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價證券、國債券、各種股票、房地產、以及貨物的提單、棧單或其他各種證明物品所有權的單據。貸款到期,借款者必須如數歸還,否則銀行有權處理其抵押品,作為一種補償。其中,抵押物是指已作為抵押擔保的財產。
房管局,是人民政府組成部門。負責公房的管理、修繕改造和房租收繳的機構。
主要職責
1、負責全市單位公有住房和直管公有住房交易審批。
2、對全市單位自管房進行政策指導、監督、管理、協調和服務職能。
3、負責全市城鎮建設安置動遷管理。
4、負責全市城鎮公有住房確權發證,辦理產權產籍變更手續。
5、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房地產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
登記指南
需提交以下證件和資料:
1、房地產抵押及他項權利登記申請表
2、開發企業營業執照和當事人身份證件或法人資格證明(交驗原件、收復印件)
3、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4、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副本
5、施工許可證
6、工程狀況的書面說明及房產測繪報告
7、董事會(股東會)批准文件(決議)
8、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9、房地產評估報告
辦理流程:
受理-審理-復審-繳費-發證
事項說明
1、需測繪房屋建築面積的當事人應持有關材料,向市房產測繪隊提出測繪申請。
2、提交證件和資料
3、測繪委託書
4、房屋建築安裝施工圖紙及修改通知資料
5、房屋測繪部門認為應該提交的資料
辦事程序
受理---預收測繪費---現場勘測---計算繪圖---復核---出具測繪成果---測繪歸檔管理
辦事時限
按測繪委託書約定執行
收費標准
按國家測繪局(國測財字[2002]3號)文件規定,我市房地產測繪收費標准為:
1、住宅用房 1.36 元/_
2、商業樓用房 2.04 元/_
3、多功能綜合樓用房 2.72 元/_
❸ 房產證抵押貸款還清後有什麼手續么
購房貸款還清後,房主還需要處理如下事情:
1.與貸款銀行一起辦理房屋抵押權的注銷手續。
2.向保險公司辦理相應保險費的退還手續。
3.向開發商辦理押金的退還手續(如有)。
若在貸款期間已辦理過房產證,只需把銀行的注銷單、他項權證及身份證拿到行政服務中心房管處窗口就可。若未辦過房產證、還貸結束後把銀行的注銷單拿到房管處窗口注銷,然後辦理房產證。
房屋貸款,也被稱為房屋抵押貸款,是由購房者向貸款銀行填報房屋抵押貸款的申請表,並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證、收入證明、房屋買賣合同、擔保書等所規定必須提交的證明文件,貸款銀行經過審查合格,向購房者承諾貸款,並根據購房者提供的房屋買賣合同和銀行與購房者所訂立的抵押貸款合同,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和公證,銀行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把所貸出的資金直接劃入售房單位在該行的帳戶上。
申貸資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證、已離婚的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異後未再婚);
3.已婚需提供配偶的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及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憑證當地);
5.房產的產權證;
6.擔保人(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結(未)婚證等)
注意:
1.必須有抵押物才能貸款,而且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間利息總和不能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1/2;
2.有長期穩定的足以支付每月貸款本息的收入來源;
3.擔保人;
貸款需要支付律師見證費、抵押登記費、抵押房產的保險費、房產的評估費等。
一般貸款下來要1個月左右。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十一條
房地產轉讓,應當簽訂書面轉讓合同,合同中應當載明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
第四十二條
房地產轉讓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四十三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後,其土地使用權的使用年限為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減去原土地使用者已經使用年限後的剩餘年限。
第四十四條
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後,受讓人改變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須取得原出讓方和市、縣人民政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變更協議或者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相應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