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互聯網小額貸公司和P2P網貸有什麼區別
一、模式不同
P2P投資理財模式主要的運營模式是線上的服務,投資者和借貸者都是在網上直接完成合作,地域上並無限制;而民間放貸的主要運營模式則是線下交易,放貸者和借貸者在線下完成資金的借貸,有地域的限制。
二、性質不同
在整個的借貸過程中,從P2P理財模式來看,p2p網貸平台起到的是一個中介的作用,為借款人和投資人的資金借貸提供服務。民間放貸模式則不同,小額貸款公司會根據其主要的業務為需要貸款者提供貸款,民間放貸公司是直接跟借款者對接,收取一定的利息費用。
(1)互聯網小額貸款與p2p聯系擴展閱讀
關於借款協議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條: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系,應認定為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十一條: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系不予保護。
關於對借款提供擔保的規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條訂立借款合同,貸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擔保。擔保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的規定。
『貳』 為什麼說網路小額貸款公司是P2P網貸平台轉型的主要方向
網路小額貸款公司是P2P網貸平台轉型的主要方向的原因:根據網貸監管辦法第三章第十七條"網路借貸金額應以小額為主"可以看出,很多平台已經面臨了不合規的之路。網貸監管辦法明確指出,同一借款人在同一平台借款余額上限不能超過20萬,在不同平台借款總余額上限不超過100萬;同一法人或其他組織在同一平台借款余額上限不能超過100萬,在不同平台借款總余額上限不超過500萬。
單純從這一條規定來看,中國很多重視專注企業貸及房貸等大額業務的平台就已經成為不合規的平台,擺在他們面前的只有一條路,轉型!此次發布的網貸監管《暫行辦法》是回歸普惠金融本質,強調P2P網貸行業是屬於小額借貸行業,不能夠從事大額業務,降低行業風險。因此,謀求轉型,專注小額分散業務成為未來P2P網貸行業的主要發展方向,平台轉型迫在眉睫。
『叄』 小額貸款和p2p的區別是什麼
區別一:運營模式不同
p2p投資理財主要的運營模式是線上的服務,投資者和借貸者都是在網上直接完成合作的,小額貸款公司主要的運營模式是線下的服務,投資者和借貸者都是在線下面對面來合作,有地域的限制。
區別二:公司性質不同
在整個的借貸關系中,p2p理財平台是不參與任何的資金交易的,僅僅是作為中間的關系,那借款人和投資人聯系在一起,為他們提供相對應的服務而已。而民間借貸公司就不同了,他們主要的業務就是提供各種小額貸款,吸引廣大的借貸者前來貸款。
區別三:收費模式不同
p2p是個人對個人的就是有資金並且有理財投資想法的個人,通過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牽線搭橋,使用信用貸款的方式將資金貸給其他有借款需求的人。並收取賬戶管理費和服務費等收入。小額貸款是小額貸款公司則只是收取相對應的利息。利率會相對的高一點。p2p是提供中介服務的機構而小額貸款是為了讓更多的人來借款的
區別四:兩者利率不同
小額貸款公司的貸款資金都是來自於股東,所以,利率相對稍高一些(無其他隱性費用)。而p2p信貸機構的借貸資金全都是來自於投資者的,是個人對個人的服務。所以,利率稍低(有其他附加費用)。
『肆』 傳統小額貸款公司、網路小額貸款公司與P2P網路借貸的區別與聯系
傳統小額貸款公司、網路小額貸款公司和P2P網路借貸都是提供小額貸款服務的機構,但它們之間存在一些不同點。
監管機構:傳統小額貸款公司和網路小額貸款公司都受到監管機構的監管,例如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等。而P2P網路借貸平台通常在其成立初期並沒有受到有效的監管,近年來逐漸受到監管機構的規范。
資金來源:傳統小額貸款公司和網路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銀謹自於公司自身或其他合法的金融機構,而P2P網路借貸平台的資金來自於平台上的出借人。
貸款規模:傳統小握搏昌額貸款公司和段扒網路小額貸款公司提供的貸款規模通常比P2P網路借貸平台要大,而P2P網路借貸平台則更多地面向個人和小微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