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貸款要擔保人戶口本嗎
貸款是需要擔保人戶口本的。
一般擔保人需要滿足以下申請條件:
1、 擔保人的身份證以及復印件;
2、 擔保人的戶口本以及復印件;
3、 擔保人的結婚證以及復印件;
4、 擔保人的工資卡復印件;
5、 擔保人的工作證明材料;
6、 擔保人的收入證明材料;
7、 抵押物等。
㈡ 沒有戶口本可以銀行貸款做擔保人嗎
有的貸款業務可以不用戶口本,有的用。所以這的看辦理什麼擔保貸款業務了。
㈢ 擔保人是否可以憑借本人身份證 不拿戶口本作擔保
法律分析:可以的。但是作為貸款擔保人肯定要承擔貸款風險,但通常不是刑事責任而是民事責任。一擔保人的法律責任:1、一般保證責任。其所負的責任是,在債務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時,擔保人要為其承擔該責任,即清償到期債務。2、連帶保證責任。其所負的責任是,當債務以到清償期,債權人有權要求債務人或保證人償還債務。二擔保人的責任免除情形:同一債權既有保證又有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在主合同履行屆滿後怠於行使擔保物權,致使擔保物的價值減少或者毀損、滅失的,視為債權人放棄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擔保,保證人在債權人放棄權利的范圍內減輕或者免除保證責任。三保證人拒絕償還情形:當保證為一般保證時,保證人有先訴抗辯權,即保證人在債權人未就債務人的財產申請強制執行或執行擔保物權未果前,拒絕債權人的請求償還的權利。連帶保證人沒有這種權利。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四十一條 所有權人有權在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上設立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用益物權人、擔保物權人行使權利,不得損害所有權人的權益。
第三百八十七條 債權人在借貸、買賣等民事活動中,為保障實現其債權,需要擔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設立擔保物權。
第三人為債務人向債權人提供擔保的,可以要求債務人提供反擔保。反擔保適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
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
第三百九十一條 第三人提供擔保,未經其書面同意,債權人允許債務人轉移全部或者部分債務的,擔保人不再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㈣ 貸款擔保人不提供戶口本可以嗎
一、貸款擔保人不提供戶口本可以嗎?
可以。沒用戶口本,用身份證、駕駛證等有效證件都可以,但是你比須到信用社簽訂合同,並按手印。銀行擔保人的條件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年齡在18至65周歲之間,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及婚姻狀況證明。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具有穩定的收入來源和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不能成為貸款擔保人的情況,貸款地以外戶籍的人士不能為他人擔保。自己生活無法自理,無收入來源者,不具備替他人還本付息能力的人不能為別人擔保,其他原因審核不通過的。
二、民法典有規定擔保人必須提供戶口本才能擔保嗎?
民法典並沒有規定擔保人必須提供戶口本才能擔保的,只要提供本人有效期內的本人有效證件和姓名及擔保人的聯系方式就可以了,所以不需要提供戶口本,除非擔保人沒有自己的有效期內的證件,而且必須是擔保公司允許同意的情況下才能可以在提供戶口本是可以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