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一文解惑:抵押車貸款車主能把車開走嗎
② 車輛抵押貸款車被開走合法嗎
抵押車被貸款公司強行開走是屬於不合法的。因為《機動車登記證書》是車輛必要產權憑證,由車輛所有人保管,不隨車攜帶。車輛是貸款人所有車輛,也就是說裡面不涉及所有權轉移的問題,所以貸款公司沒有車輛的「所有權」,也不可以隨便開走或偷走車輛。
抵押車,在抵押期間內,車主對車輛沒有佔有權,擅自開走車輛,違反了抵押合同,應當根據其過錯承擔相應的合同違約民事責任。
抵押車屬於正常的抵押留置程序的標的物,只要是正規的當鋪或者有資質的利益機構,通過合法手段進行的抵押,原車主開走車輛就是違法行為,可以報警,也可以通過起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貸款的錢不還後果:
1.確實沒有償還能力的,應當與貸款機構進行協商,寬展還款期間或者分期歸還;
2.如果貸款機構起訴到法院勝訴之後,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決,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貸款人名下的房產、車輛、證券和存款;
4.貸款人名下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而又拒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決,則有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記錄在個人的信用報告中並被限制高消費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會被司法拘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
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條抵押權人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前,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的,只能依法就抵押財產優先受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條抵押期間,抵押人可以轉讓抵押財產。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抵押財產轉讓的,抵押權不受影響。抵押人轉讓抵押財產的,應當及時通知抵押權人。抵押權人能夠證明抵押財產轉讓可能損害抵押權的,可以請求抵押人將轉讓所得的價款向抵押權人提前清償債務或者提存。轉讓的價款超過債權數額的部分歸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債務人清償。
③ 車子抵押貸款車子還能開嗎
車子抵押貸款車子還能開。
根據希財網和知乎的信息,車子抵押貸款後,車子是可以繼續開的。具體來說,車子抵押貸款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押車不押證,另一種是押證不押車。如果選擇的是押車不押證的話,那麼車主就不能把車開走,車要放在貸款的公司,在還清貸款之前都不能開走自己的車。如果選擇的是押證不押車,那麼我們可以把車開走。但是需要辦理抵押手續,將自己的車輛登記證抵押給貸款機構之後,我們就可以把車開走,不過為了方便管理車輛,通常這個時候車輛會被裝上GPS定位系統,等我們還清貸款之後,定位系統就可以被拆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