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朋友找我做擔保人向銀行借款,在我不知情的情況下,給其他人作了擔保人,這種情況下我應承擔保證責任嗎
是的,你要承擔責任。因為在銀行與客戶的協議書上有你作擔保人的簽名,在法律上是要負責任,即使你本人不知情,可如果協議書上有你證件號碼那你肯定要負責
㈡ 我用房產為別人公司做擔保抵壓貸款,現別人未還款被銀行起訴,我也同時承擔個人擔保一起被銀行起訴,房產
肯定是需要承擔連帶責任!不還款肯定需查封房子,房產抵押貸款,執行可不結清
不是查封狀態就可行
無視個人徵信,有價值就可以
銀行抵押徵信是不能連3累6,可放寬至累9
㈢ 給別人擔保影響自己徵信嗎
做擔保人這一行為,本身是不會影響個人徵信的。
如果代為擔保的一方信譽良好,對債務不違約,有能力償還債務,對擔保人就不會有任何影響。
但因為擔保人有連帶還款責任,如果借款人還款逾期,擔保人有義務承嫌悄和擔相應的還款責任,不履行相應責任就會影響徵信。
(3)給別的公司銀行貸款作擔保後果擴展閱讀:
擔保人的設立
擔保人具有法律規定的資格,即滿足所需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
(二)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三)在當地有常住戶口和固定住所;
(四)有能力履行擔保義務。
(五)沒有明顯的違約記錄。
特殊規定
第一, 具有代為清償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證人。
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以保證人身份訂立保證合同後,又以自己沒有代償能力要求免除保證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根據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是公民的一種特殊形態。因此作為保證人的公民,也可以是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可以充當保證人的包括: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聯營企業;依法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中外合作經營企業;經核准登記的社會團體;經核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的鄉鎮、街道、村辦企業。
第四,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未經法人書面授權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企業法人的職能部門提供保證的,保證合同無效。
第五,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充當保證人。而從事經營活動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為保證人的,如無其他導致保證合同無效的情況,其所簽定的保證合同應當認定為有效。
因此,在未同意充當擔保人之前,你須了解下列可能發生的後果。
a) 你可能被控告。
要是借貸者違約而欠債,銀行或金融公司就會控告你。
b) 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如債務超逾RMB30,000,你可能被宣判破產。
c) 多名擔保人並非安全。
不要以為有多名擔保人,你就感到安全。債務不一定由多名擔保人平均承擔。銀行也不須要選擇向較富裕的擔保人追債。貸方有權選擇向所有或其中一名擔保人追債。
d)死亡並不代表免除擔保。
這要看是哪類擔保。如屬聯保而涉及多項擔保,擔保人死後,其遺產仍得用以償還債務。可是,如只是一項聯保,其遺產就無需用以償債。
擔保人的責任與權利
誰可當擔保人?
年齡超逾18歲,不是破產者。
擔保人可芹盯較後選擇退出嗎?
這要由金融機構決定。它可要求擔保人清還債務,中止合約。它也可要求另找新的擔保人接任。它甚至可以不允許原任運悄擔保人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