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向銀行貸款是不需要擔保人的。根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的相關規定,個人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時候是不需要擔保人的。但是貸款人需要攜帶有關的身份證明以及簽訂貸款合同,同時貸款合同需要詳細闡述有關貸款支付以及發放的具體內容,以免出現合同糾紛。一、銀行貸款需要擔保人嗎?
個人向銀行貸款是不需要擔保人的。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貸款人應與借款人簽訂書面借款合同,需擔保的應同時簽訂擔保合同。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當面簽訂借款合同及其他相關文件,但電子銀行渠道辦理的貸款除外。
明確約定各方當事人的誠信承諾和貸款資金的用途、支付金額、支付條件、支付方式等。借款合同應設立相關條款,明確借款人不履行合同或怠於履行合同時應當承擔的違約責任。
二、簽訂銀行貸款合同的注意事項
(一)注意銀行是否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銀行是借款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享有權利的同時必須履行相應的義務。銀行作為貸款人,其義務是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發放貸款。在實際操作中,銀行存在著遲延發放貸款和不足額發放貸款的現象。尤其是在先簽合同後審批的情況下更容易出現此類問題。以下都屬於違約行為,借款人有權追究銀行的責任。
(二)要注意銀行是否事先扣除利息。
在發放貸款時,如果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借款利息,將剩餘款項作為本金支付給借款人。實際上借款人只是貸了一部分的本金,卻是按照全部的本金來收取利息。
(三)注意銀行有權中止合同但要滿足一定條件。
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後,在未發放貸款或發放了部分貸款時,發現借款人經營狀況嚴重惡化,轉移財產,抽逃資金以逃避債務或者喪失償還債務能力的情形時,銀行可行使不安抗辯權,在對方沒有提供擔保之前暫停向借款人放款。行使不安抗辯權應當注意,必須要取得相應的證據,才能停止借款合同的履行,否則要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因此,個人需要到銀行進行貸款的時候是不需要擔保人的。屆時借款人只需要攜帶有關的身份證明以及材料,經過銀行審核之後即可發放貸款。同時貸款人應該注意,申請貸款之後應該及時支付貸款,以免影響個人的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