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貸款擔保人找不到怎麼辦
一、貸款擔保人找不到怎麼辦
貸款找不到擔保人的,可以進行抵押貸款。債務人可以將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交通運輸工具等財產進行抵押,擔保貸款的實現。【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條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財產的佔有,將該財產抵押給債權人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債權人有權就該財產優先受償。前款規定的債務人或者第三人為抵押人,債權人為抵押權人,提供擔保的財產為抵押財產。
二、朋友貸款,我做的擔保,現在人找不到了,我該怎麼辦?
補充回答:
首先你是貸款人,你需要還貸。如果不還,銀行會把你的案子遞交處理,而不會採納你把錢借給別人的情況,因為借錢和貸款之間沒有必然聯系。到時候你還是要還銀行錢,可能還要加滯納金等等。
其次,你借款給你朋友,有借條,就要開始索要。如果找不到人,最好在一年內提起民事訴訟並要求進行財產保全。
這是兩個案子,是分別處理的。對你來說,按現在的境況,只能很無奈地先自行把貸款還上,否則會危及你的信用度,銀行上訴到的時候,你是被告,而不是你的朋友!
交友要慎重,這是2萬圓給你的一生忠告!
——————————————————————————————
您好,你的情況要走法律程序。下面是可能跟你的情況有關的貸款擔保規定,希望對你有幫助。
根據貸款擔保第一節第六條法律規定: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
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第十二條同一債務有兩個以上保證人的,保證人應當按照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
份額,承擔保證責任。沒有約定保證份額的,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人可以
要求任何一個保證人承擔全部保證責任,保證人都負有擔保全部債權實現的義
務。已經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有權向債務人追償,或者要求承擔連帶責任的
其他保證人清償其應當承擔的份額。
第十六條保證的方式有:(一)一般保證;(二)連帶責任保證。
第十七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債務人不能履行債務時,由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為
一般保證。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未經審判或者仲裁,並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得行使前款規定的權利:
(一)債務人住所變更,致使債權人要求其履行債務發生重大困難的;
(二)人民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中止執行程序的;
(三)保證人以書面形式放棄前款規定的權利的。
第十八條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
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
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
擔保證責任。
第十九條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
擔保證責任。
第二十條一般保證和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享有債務人的抗辯權。債務人放棄
對債務的抗辯權的,保證人仍有權抗辯。抗辯權是指債權人行使債權時,債務
根據法定事由,對抗債權人行使請求權的權利。
第三節保證責任
第二十一條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及利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和實現債
權的費用。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第二十五條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
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
人未對債務人提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
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定。
第二十六條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
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
間和前款規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
證責任。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證人不承擔民事責任:
(一)主合同當事人雙方串通,騙取保證人提供保證的;
(二)主合同債權人採取欺詐、脅迫等手段,使保證人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提
供保證的。
第三十一條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
第三十二條人民受理債務人破產案件後,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保證人可
以參加破產財產分配,預先行使追償權。
三、貸款找不到擔保人怎麼辦
貸款找不到擔保人的可以找銀行指定的擔保公司進行擔保。
擔保人是指具有代為清償票據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保證人與被保證人承擔同樣的責任。
國家機關、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和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
【法律依據】
《擔保法》第6條,本法所稱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
四、在信用社替別人擔保,貸款人還不了,我該怎麼辦?
怎麼辦,你還唄,沒有別的辦法,要不然他們就會強制執行,不知哪天把你抓去,在裡面呆上一星期再出來,一年執行個幾次。
我老公就是給別人擔保,然後貸款的這個人不還,沒辦法,我們給還了,還了己經六年了。更可氣的是,這個人把錢給了他的親戚用,後來暴出他的這個親戚欠了銀行一百多萬,後來他不管了,耍賴了。但是我們是給他還的錢,和他的親戚沒關系。
我們要他還錢,他就耍賴,說不是他花的錢。自己買車買房,就是不還錢。遇到這樣的事,自認倒霉吧。
如果欠款人只是一時還不上,幫他還了,以後再慢慢還你,就算幫他一把,如果這人有良心,他會感激你的。
㈡ 朋友貸款,我做的擔保,現在人找不到了,我該怎麼辦
1、你的情況中,擔保問題與借條問題在法律上是兩個獨立的問題,不連帶。
2、你的擔保:如果是一般擔保,則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在擔保期限內債權人只有先起訴債務人並等法院判決下來強制執行後,債務人仍不能償清債務的,擔保人才承擔不能償清的部分。
3、若是連帶責任擔保,則在擔保期限內,只要債務人不還款,債權人就有權向擔保人要求還款,而不需要走法律程序了。
4、你的借條問題:那是另外一個和擔保無關的普通民事借款問題,該協商協商,該起訴起訴,都是可以的。
㈢ 給人擔保貸款找不到人怎麼辦
貸款找不到擔保人怎麼辦㈣ 朋友貸款買車我當的擔保人,現在他人找不到了.我需承擔什麼責任
會,法律規定,被擔保人不償還債務或者沒有能力償還債務的時候,由擔保人負責還債所有債務。銀行首先是要你繼續償還,如過你不償還,他們就會按照當時的擔保書上說的那樣(比如是凍結你的資產或扣除工資),當然他們要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的,由法院強制執行的。
㈤ 幫朋友擔保的貸款,現在找不到他人了,派出所找我,我該怎麼辦
你應負有還貸款的連帶責任,可以藉助派出所尋找借款人。
㈥ 我給別人擔保的貸款,現在貸款人找不到了,怎麼辦啊
找不到擔保人的,可以找銀行指定的擔保公司進行擔保,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續費用,如果不願意找第三方擔保公司,則只能與開發商或售房方協商退房事宜。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因不可歸責於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並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1、要求借款人提供與借款有關的資料;
2、根據借款人的條件,決定貸與不貸、貸款金額、期限和利率等;
3、了解借款人的生產經營活動和財務活動;
4、依合同約定從借款人賬戶上劃收貸款本金和利息;
5、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規定義務的,有權依合同約定要求借款人提前歸還貸款或停止支付借款人尚未使用的貸款;
6、在貸款將受到或已受到損失時,可依據合同規定,採取使貸款免受損失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