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貸款人去世了,欠的銀行貸款如何處理
看情況:
其一、債務人的繼承人繼承了債務人的遺產的,由其繼承人在繼承遺產的實際范圍之內償還貸款。
其二、債務人的繼承人沒有繼承人債務人的遺產的,直接以債務人的遺產來進行清償。遺產不足以清償貸款的,該貸款也自動歸於消滅,不再清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拓展資料:
如果貸款人的貸款用途是用於家庭生活的,則屬於家庭共同債務,全體家庭成員都有償還的義務。家庭成員否定的,需承擔舉證責任。如果貸款僅用於其去世貸款人的個人目的,與家庭無關的,繼承人則無義務繼續償還。
根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執行遺贈不得妨礙清償遺贈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繼承法》由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1985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繼承法全文包括了繼承從什麼時候開始、遺產包括哪些財產、繼承人喪失繼承有哪些情形、法定繼承的繼承順序、遺產分配、立遺囑的方式、遺產的處理等內容。
銀行通過貸款的方式將所集中的貨幣和貨幣資金投放出去,可以滿足社會擴大再生產對補充資金的需要,促進經濟的發展,同時,銀行也可以由此取得貸款利息收入,增加銀行自身的積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