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沒辦他項權證的抵押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您好!
一般來說,則實際操作中,沒有取得《他項權證》的話,金融機構不太可能放貸。也就是說沒有辦理《他項權證》的《房屋抵押貸款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如能更進一步提出更加詳細的信息,則可提供更為准確的法律意見。
㈡ 只有房屋抵押合同,沒有他項權證,有效嗎
你這個情況只簽了抵押合同,沒有辦理抵押登記屬於無效的,必須要去房管局進行房屋抵押登記後,才算有效,他項權證也是要在到房管局登記後才會出。
因為,沒有到房產登記機構辦理抵押登記,其抵押權就得不到法律保護;反之,辦理了抵押登記,當借款人無法償還貸款時,銀行可以將其拍賣,所得款項可以優先用於償還貸款本息。
另外,當借款人按照合同約定還清貸款後,需持銀行出具的注銷抵押證明、本人有效身份證明等資料與銀行代理人共同到當地房產交易登記部門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
㈢ 抵押沒辦他項權證怎麼辦
法律分析:一般來說,抵押過程中沒有取得他項權證的話,金融機構不太可能放貸。也就是說沒有辦理他項權證的房屋抵押貸款合同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想要辦理抵押,應該盡快辦理他項權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
(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
(二)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海域使用權;
(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運輸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
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
第四百零二條 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條第一款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的財產或者第五項規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築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設立。
㈣ 住房抵押貸款提前還清了,銀行沒有給我們「房屋他項權證」
權威解釋:
整個解押的流程是這個樣的:
1,您向銀行預約還款,並成功還款-------已經完成了。
2,銀行給您提供一份<<結清證明>>,一份《解除抵押申請表》,一本《他項權證》(小藍本),一份《委託書》----銀行委託您辦理填寫解除抵押申請。同時,銀行會向房管局在網上申請解除抵押。
3,到填寫上以上材料後,帶身份證,產權證和以後上所有材料到房管局,房管局會在您產權證有抵押章的後方蓋章,並填寫上解壓日期。同時,收回《他項權證》。
4,3天後,房管局完成您的產權歸檔,房屋可以和正常房屋一樣抵押交易。房管局的效率各部相同,有的當前就可以。
5,個案:
一,銀行根本就沒有辦理抵押登記。沒有給您產權證,只有一個《借款合同》,有的叫《抵押合同》,所以您還款後就不用去房管局了。這個和常規的最大區別是您的產權證上沒有抵押權人(銀行)的登記。
二、也有可能銀行去的房管局。你就看不到《他項權證》了,只要申請解壓了就沒有問題。
反正他項權證是最終房管局收回的,您最可靠的辦法是到房管局查下產權狀況,什麼都清楚了。
㈤ 為什麼貸款還清了,沒有他項權利證。只有房屋所有權證!
房子貸款還清了,他項權證依法注銷後,由房管部門收回。貸款購房時會產生抵押權,向銀行貸款買房,那麼房屋他項權證就是存在銀行的,我們擁有的只有房產證和土地證。而等我們把貸款還清了房屋他項權證也就自動注銷了,而它的作用就是在沒還清貸款之前也就是沒注銷之前房屋是不能上市交易的,是無法過戶的。
房子貸款中是不可以過戶的,根據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房屋在按揭抵押期間,是不能進行過戶等行為的;只有在解除按揭抵押後,相關房屋才能進行過戶。
有貸款抵押的房屋不可以辦理產權過戶,只有貸款償還結束才可以過戶,過不了戶的房屋就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只有在還清楚貸款過後在相關部門注銷過後房屋才能上市交易。嚴格來說,所謂房屋的他項權利,是指由房屋的所有權衍生出來的典權、租賃權、抵押權、繼承權等權利。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第五條 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房屋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一合法憑證。第二十四條 因房屋滅失、土地使用年限屆滿、他項權利終止等,權利人應當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申請注銷登記。
申請注銷登記,權利人應當提交原房屋權屬證書、他項權利證書,相關的合同、協議、證明等文件。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記機關有權注銷房屋權屬證書:
(一)申報不實的;
(二)塗改房屋權屬證書的;
(三)房屋權利滅失,而權利人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房屋權屬注銷登記的;
(四)因登記機關的工作人員工作失誤造成房屋權屬登記不實的。
注銷房屋權屬證書,登記機關應當作出書面決定,送達當事人,並收回原發放的房屋權屬證書或者公告原房屋權屬證書作廢。第三十一條 房屋權屬證書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共有權證》、《房屋他項權證》或者《房地產權證》、《房地產共有權證》、《房地產他項權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