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北京匯民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有,純粹是騙子公司,我今天就被他們騙了400O塊血汗錢去,z
網上或電話假冒擔保、小貸公司名義行騙的李鬼比比皆是,如果不是直接去公司辦理,而是網上洽談、傳真簽合同的一律是詐騙 所謂的合同是沒有法律效益的 說白了就是廢紙一張,
即便把營業執照復印件和蓋著公章的合同發給你也一樣,刻個蘿卜章(假公章)幾十塊錢,PS一張營業執照分分鍾搞定,騙子做這種事易如反掌。
強烈提醒大家:
1、異地辦理的、網上辦理、電話傳真辦理的必是詐騙。
2、使用公司名義發布信息、簽合同,使用個人銀行賬號(所謂法人、經理、財務負責人的)作為收款、收費賬號或非銀行網路支付的必是詐騙。
3、以驗證資金實力(還款能力)等理由要求在自己的卡上存錢的必是詐騙。
另外還有:現實的貸款公司常見的騙局就是找借口說讓你出具所謂的擔保函也是騙局 請別上當!
1、被騙就報警。需要說明的是,各地的報警電話都是110,不會是其他的號碼。報警後,雖說挽回損失的希望不大,但還有萬一的機會。
2、長點心。以後別再上這種當。要牢記這句古語:「吃一塹,長一智。」也不要再相信天上掉餡餅的事了 更不要因為急就盲目病急亂投醫。
3、把自己的經歷說出來,警示他人。讓善良的無辜之人不再上當受騙。
4、切記!切記!本人特別提醒 需要強調的是,不要相信網路黑客什麼的會給你找回錢財,全部都是先收你費,然後把你拉黑的。相信黑客能找加被騙錢財的,往往是另一個騙局的開始。
最後提醒大家的一點:就是千萬不要相信有人和你說他也被騙過他之前找誰誰誰幫忙追回來的 然後介紹給你讓你去找 千萬不要上當,這樣的把戲 這都是騙子拖!
⑵ 用於公司聯絡希望貴公司提供資料的函應該叫什麼函
可參考《關於商請提供防範房地產行業金融風險相關材料的函》
《關於商請提供防範房地產行業金融風險相關材料的函》是2016年3月深圳市金融辦下發的函,目的是研究如何進一步防範金融風險。
基本內容
2016年3月,深圳地區金融辦下發《關於商請提供防範房地產行業金融風險相關材料的函》,該函「針對深圳市房地產交易過熱,銀行機構、P2P小額貸款公司等機構相繼參與『首付貸』、高杠桿放貸,放大金融風險的現狀,研究如何進一步防範金融風險。」
接到了金融辦的函件,將主要針對全行業首付貸情況排查。小貸協會也發出文件,要求會員公司將「眾籌買房」和「首付貸」業務上報協會。目前,深圳多個平台已陸續下架首付貸產品。
(2)考察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的函擴展閱讀:
保函性質
1、是獨立於委託人與擔保人之間的反擔保或委託人與受益人之間的合同或投標條件之外的。
2、是依據其規定的條件生效的,由擔保人以保函中規定的任何單據為基礎做出決定的。
3、是不可撤銷的。
⑶ 小額貸款公司屬於金融機構嗎
小額貸款公司法律性質的認定,對騙取貸款罪、高利轉貸罪、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金融詐騙罪等擾亂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的認定具有實質性影響。然而,通過對相關資料和案例的檢索,無論是監管機構還是司法判例,對於小額貸款公司是否屬於金融機構都沒有達成共識,出現了大量判決不一的案例。
[積極觀點的整合]
1.小額貸款公司和銀行業金融機構在發放貸款方面的功能本質上是一樣的。
小額貸款公司在設立依據、許可程序、業務管理方式等方面具有金融機構的性質。我國刑法設置騙取貸款罪等罪名,是為了保護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安全和國家金融管理制度。小額貸款公司發放的貸款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本質上是一樣的,應當受到法律的同等保護。[陸騙取貸款案] (2014)天朝驗二字第0068號
小額貸款公司由省級地方政府金融主管部門監管,接受金融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他們的貸款業務是典型的金融業務。因此,小額貸款公司在設立程序、業務范圍和管理方式上都具有金融機構的性質。小額貸款公司發放的貸款與銀行等金融機構發放的貸款本質上是一樣的,應當受到法律的同等保護。【徐永華騙取貸款罪】(2019)冀0284初刑108號
司法實踐中,只要小額貸款公司具有放貸的屬性,就有很多判決肯定了其金融機構的性質。如【劉某某高利轉貸案】(2020)魯0124第65號刑初「濟南某某貸款有限公司具有相應的營業執照和金融辦的許可,可以從事貸款業務,應認定為金融機構。」【1騙取貸款案】(2020)晉0502第227號判決書開頭「被告1偽造虛假房地產手續作為抵押物騙取小額貸款公司貸款,到期後無力償還,致使小額貸款公司遭受重大損失,其行為破壞了金融管理秩序,已構成騙取貸款罪。」
2.中國人民銀行的相關規定肯定了小額貸款公司是金融機構。
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印發(金融機構代碼規范)的通知規定:「本規范規定了金融機構代碼對象1、代碼結構和表示方式,使每個代碼對象獲得一個唯一的代碼,以滿足金融機構信息系統建設和數據交換的需要。」同時《金融機構編碼規范》規定「Z-其他1-小額貸款公司」。此外,中國人民銀行《關於2010年中資金融機構金融統計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明確規定:「境內其他金融機構:除上述機構以外的其他金融機構。包括小額貸款公司等金融機構」。《通知》明確要求小額貸款公司使用金融機構金融統計制度。[蔣樹昌騙取貸款案]
(《刑事審判參考》第963號)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統計局等部門發布的《金融業企業劃型標准規定》,非貨幣銀行服務金融企業分為銀行業非存款金融機構、貸款公司、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小額貸款公司應認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條規定的「其他金融機構」。【徐永華騙取貸款罪】(2019)冀0284初刑108號
3.小額貸款公司是由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授權的省級政府部門批準的其他金融機構。
【蔣樹昌騙貸案】(《刑事審判參考》第963號)一是銀監會可以負責審批設立非銀行金融機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對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以及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其他金融機構的監督管理,適用本法關於銀行業金融機構監督管理的規定。」根據這一規定,設立非銀行金融機構可以由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第二,小額貸款公司是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授權的省級政府部門批准設立的。根據《指導意見》第二條第四款規定,申請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應當向省級政府主管部門提交正式申請。經批准後,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此外,應在5個工作日內將相關信息報送當地公安機關、銀監會派出機構和人民銀行分支機構。03010是中國銀監會和中國人民銀行共同制定的,所以可以認為小額貸款公司是銀行業監督管理部門授權省級政府部門批準的其他金融機構。第三,小額貸款公司的主管部門是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授權的省級政府部門。根據《指導意見》第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只有省級政府能夠明確一個主管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負責小額貸款公司的監督管理,並願意承擔小額貸款公司的風險處置責任,才能在本省(區、市)縣開展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因此,銀監會和人民銀行作為金融機構的相關部門,授權省級政府部門(金融辦或相關機構)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4.地方政府行政文件明確定義為非公非存款類小型金融機構。
在【何華、貸款詐騙案】(2016)湘11刑終字第220號中,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文件(辦發〔2009〕44號)下發了《指導意見》號通知,小額貸款公司的設立條件應符合《湖南省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實施意見》號及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中國人民銀行銀監發〔2008〕23號文件的規定,然而銀監會[2008]23號文件中小額貸款公司的性質是指由自然人、企業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設立的不吸收公眾存款、經營小額貸款業務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額貸款公司應執行國家金融方針政策。湖南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於2013年4月19日以金[201
3]117號函,關於同意藍山縣潤豐小額貸款有限公司開業的批復,其內容明確小額貸款公司的性質為非公眾、非存款類小型金融機構,根據《商業銀行法》的規定,發放貸款的業務是金融業務,小額貸款公司的主營業務就是發放貸款,小額貸款公司經營小額貸款等金融業務是經法定部門依法批準的,且是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授權的省級政府主管部門批准設立和主管的其他金融機構。永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以及藍山縣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均明確認定,小額貸款公司為非公眾、非存款類小型金融機構。2014年3月13日中國人民銀行文件(銀發[2014]84號)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與民間融資類機構交易統計的通知,小額貸款公司是指以自有資金發放貸款、風險自擔的非金融機構,但該通知主要是為了修訂統計制度,統計指標的變更,且在統計指標中境內其他金融機構存放,包括小額貸款公司,只是2014年3月終止小額貸款公司的統計不再納入金融機構的統計。而潤豐公司成立於2013年4月19日,何華向潤豐公司借款發生在2013年5月27日,在中國人民銀行文件(銀發[2014]84號)之前發生的行為。綜上,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性質應認定為非公眾、非存款類小型金融機構。
【否定觀點集成】
1.未得到金融監管層面認可
《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國銀監會非銀行金融機構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中列舉了金融資產管理公司、金融租賃公司等經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的非銀行金融機構,未包含小額貸款公司,且小額貸款公司並非由銀監部門批准設立。《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影子銀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則明確規定小額貸款公司是以自有資金發放貸款、風險自擔的非金融機構。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機構編碼規范》(2009年發布)、《關於2010年中資金融機構金融統計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將小額貸款公司納入其他金融機構范疇,賦予其金融機構編碼。但2011年8月9日中國人民銀行辦公廳就小額貸款公司性質認定問題答復公安部辦公廳,稱制定金融機構編碼規范是出於金融統計需要,金融統計范疇的金融機構不同於金融監督管理范疇的金融機構「金融機構必須是由金融監督管理機構批准設立並監督、領取金融業務牌照、從事特許金融業務活動的機構??從現行金融法律規定來看,小額貸款公司屬非持牌的工商企業,目前不宜界定為金融機構。」就金融監管層面而言,中國人民銀行、銀監會並未認可小額貸款公司是金融機構。【蔣興波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2020)浙10刑終247號、【徐福生等騙取貸款案】(2018)京01刑終14號。
目前,國家對小額貸款公司的性質定位職能還沒有完全明確,2008年國家銀監會和人民銀行出台的《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並未對小額貸款公司機構性質進行定位,國辦發〔2013〕107號文對小額貸款公司明確定位為「是以自有資金發放貸款、風險自擔的非金融機構」。小額貸款公司與農信社、村鎮銀行等農村金融機構承擔同樣的支農責任,卻無法按照金融企業進行正常的呆帳核銷,不能進入銀行間拆借市場,在辦理工商登記、稅收征繳、土地房產抵押及動產和其他權利抵質押時,也因企業性質不明帶來諸多不便。為此,在近幾年的全國人大會議期間,以及人民銀行、銀監會到我省調研時,我委多次向有關方面提出了明確定位小額貸款公司為金融機構,享受銀行業金融機構同等待遇的建議。但到現在為止,這一問題仍未明確,我們將繼續積極地向國家有關部門提出明確小額貸款公司金融機構身份的建議。【福建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於省十二屆人大三次會議第1103號建議的答復】閩經信建議〔2015〕52號
2.具有金融功能作用不等同於金融機構
正在制定過程中的《非存款類放貸組織條例(徵求意見稿)》中,將小額貸款公司與其他非存款類金融機構予以區分,仍未賦予小額貸款公司金融機構地位。故目前小額貸款公司是否屬於金融機構在行政領域並非毫無爭議。本案中,北京市金融工作局的函件也僅是明確了「小額貸款公司具有金融機構的功能和作用,監管機構參照金融機構對其監管。」而未明確小額貸款公司即為金融機構。見【徐福生等騙取貸款案】(2018)京01刑終14號
3.小貸糾紛屬民間借貸糾紛非金融糾紛
從相關民事審判實踐來看,對於小額貸款公司涉及的貸款糾紛多認定為屬於民間借貸糾紛,適用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而該規定第二條明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故在民事審判實踐中,亦未毫無爭議地將小額貸款公司視為金融機構。【徐福生等騙取貸款案】(2018)京01刑終14號
在【姜再學、高俊岐民間借貸糾紛】(2019)最高法民申2218號中,姜再學等人、億鵬公司主張嘉泰公司是小額貸款公司,屬於「金融機構」,不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應予明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是人民法院正確審理民間借貸糾紛案件的重要依據,其規制的范圍是民間借貸即民間資金融通行為。本案案由為民間借貸糾紛,當事人之間屬於民間借貸糾紛,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的規制。姜再學等人、億鵬公司主張嘉泰公司屬於「金融機構」,但並無事實及法律依據,其該項再審申請理由不能成立。
4.非金融機構的界定需刑法明文規定
根據刑法體系解釋的原理,如果認定小額貸款公司系金融機構,必然導致小額貸款公司符合其他金融機構作為犯罪主體的罪名要求。換言之,小額貸款公司若能成為騙取貸款罪的被騙單位,則其亦將符合違法發放貸款罪等罪名的犯罪主體要求。在相關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等均未明確其金融機構性質的前提下,根據罪刑法定原則、秉持刑法謙抑,至少現階段,在刑事審判中不應將小額貸款公司視為金融機構。【徐福生等騙取貸款案】(2018)京01刑終14號
在【馮聖玉、馮愛武擅自設立金融機構案】(2018)粵0117刑初887號中,廣州市辰卓投資有限公司,從公司性質、公司規模、公司成立所需的審批手續、所從事的業務來看,實質上是一間超經營范圍從事小額貸款業務的企業,而從事小額貸款業務的企業是否屬於金融機構,在我國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條對金融機構的列舉中並未直接列舉,而其是否屬於該條文中的「其他金融機構」的問題,現行法律和司法解釋對該問題沒有進行明確規定,根據罪刑法定原則,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處刑。故四名被告人的行為不構成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
【小結】
目前的司法實踐,無論是民事還是刑事裁判,對小額貸款公司法律性質的認定尚未達成統一意見,使得大量案件糾紛的裁判結果不斷出現反復。盡管《刑事審判參考》第963號【江樹昌騙取貸款案】對處理類似案件具有一定的參考價值,但是並未上升到指導案例的高度。隨著時間推演,該判例所延伸的司法裁判要旨是否還能夠適應當下的金融監管環境及政策走向也值得懷疑。金融主體地位的界定本身是極其復雜的體系性工程,這也是銀監會保持謹慎態度的原因所在。就監管及立法尚未明確界定的當下,如果將小額貸款公司認定為其他金融機構,會直接造成行為人構成騙取貸款罪、高利轉貸罪、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等犯罪成立,那麼堅守刑法謙抑本性、謹慎司法適用的觀點更值得提倡。
相關問答:小額貸款公司的信貸審核員每天的具體工作是什麼?以後發展空間如何?
電話審核,面審,還有外訪三種工作方式。 小額貸款公司的信貸審核員每天的具體工作主要是分為三種: 1.電話審核,沒發展空間,幾乎是死工資,而且壓力特別大。 公司一邊要求你把控客戶的風險,一邊又要你的績效,有些時候明知道這個客戶的資質不夠但還是不能拒絕,因為如果你把所有客戶都拒絕了的話,業務部門就會開始找你們部門的麻煩,而且你應該知道,在任何一個公司業務部門都是公司所有資源的重點傾斜點。 2.面審,沒發展空間,幾乎是死工資,工作就是客戶填完申請表之後,按著申請表上的內容再問客戶一遍,我不明白這個讀課文一樣的職位為什麼可以一直存在。 3.外訪,有發展空間,工資可以忽略不計因為每次上門的時候都會收到不
⑷ 佰仟金融給我寄了起訴通知函不知道是真的還是假的,開始借了四千多,後來分期24期,放款後變成了12期
可以自己對起訴通知函進行辨認,起訴警告函是否真假還是比較好辨別的。
一、如果該起訴警告函的的內容只是警告內容,即你不怎麼樣做,對方就會去法院起訴你等等,而落款單位是深圳佰仟金融。如果你沒有借其的款項,你完全可以置之不理,那對方此函出品人就是騙子。如果你借了其的款項的,你就應該聯系對方,要麼還款,要麼聯系對方同意延期還款。 二、如果此起訴警告函是由某法院送達的,下面落款和公章是某法院的,那就可以直接聯系落款法院,一下就可以辨別出真假來。
拓展資料:
注意套路貸風險的識別與防範。「套路貸」違法犯罪行為,涉及詐騙罪、敲詐勒索罪等罪名,這類違法犯罪的表現形式:
一、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擔保公司等名義招攬生意,與你簽訂借款合同,製造民間借貸假象,並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騙取你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合同」及房產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於你的合同。以網路借貸為名,要求申請人事先支付所謂的「驗資費」、「保險費」、「押金」等。
二、偽造銀行流水,刻意造成你已經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項的假象。
三、肆意認定你違約,並要求你立即償還「虛高借款」。
四、是惡意壘高借款金額,在你無力支付的情況下,對方介紹其他假冒的「小額貸款公司」或個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與你簽訂新的「虛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賬」,進一步壘高借款金額。
五、敲詐勒索「索債」,謊稱對你訴訟等實現你交付錢財的目的。
六、冒用P2P網貸平台、小貸公司、金融服務公司、銀行等真實存在的企業、機構名義,以發放貸款為幌子,實施系列詐騙。 遇到以上情況,均注意首先拒絕對方的一切支付款項的要求,保持冷靜,注意詐騙、敲詐等違法犯罪行為的識別與防範,保障自身資金安全。(實際收到資金的,將收到的資金交給公安機關)
⑸ 你知道哪些小額貸款公司的套路
最吸血的是宜信普慧、完全是套路貸、借了八萬、四年還了十九萬、月月逼債、晚一天罰息三百、差幾期快還完了去讓去貸、又套路去貸:和他們同歸於盡的心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