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業收到客戶開的承兌匯票用以抵押企業的貸款,會計分錄怎麼寫
1,我們銷售貨物時,如下分錄:
借:應收賬款 --***公司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收到客戶開出的承兌匯票
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
2. 銀行承兌匯票質押貸款,會計上如何處理
正常情況下都是質押給銀行,然後開新的票據或者換取現金。手續比貼現繁瑣多倍,但是有可能利率上占優勢。這2種類型一般就是跟銀行談定業務後,簽訂好了協議將票據轉讓給銀行即可,當然,票據狀態必須是正常可兌付的。
用銀行承兌匯票做抵押貸款需要注意:銀行承兌匯票作為質押物需移交放款人的,銀行承兌質押不如貼現方便了。只有當貼現利息高於貸款利息的情況下,才會考慮用銀行承兌匯票做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它是銀行的一種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價證券、國債券、各種股票、房地產、以及貨物的提單、棧單或其他各種證明物品所有權的單據。貸款到期,借款者必須如數歸還,否則銀行有權處理抵押品,作為一種補償。
3. 收到承兌匯票如何做會計分錄
1、受到匯票時的會計分錄為:借:應收票據 貸:應收賬款。
2、支付貨款時的會計分錄為:借:應收賬款 貸:應付票據。
(3)承兌匯票抵押貸款會計分錄擴展閱讀:
承兌匯票指辦理過承兌手續的匯票。即在交易活動中,售貨人為了向購貨人索取貨款而簽發匯票,並經付款人在票面上註明承認到期付款的「承兌」字樣及簽章。付款人承兌以後成為匯票的承兌人。經購貨人承兌的稱「商業承兌匯票」,經銀行承兌的稱「銀行承兌匯票」。
承兌匯票分為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同時按照存在形式,票據又可以分為:紙質承兌匯票、電子承兌匯票。
出票人簽發匯票並交付給收款人,收款人向匯票上記載的付款人請求付款,付款人應承擔付款義務,銀行並收取一定手續費用。匯票的承兌,只對定日付款、出票後定期付款和見票後定期付款的匯票適用。見票即付的匯票不需要提示承兌,也就不存在承兌行為。同時,出票人與付款人為同一人的對已匯票,也不需要進行承兌。
4. 票據質押銀行怎麼做會計分錄
票據質押是以票據為標的物而成立的一種質權,和抵押貸款類似,企業可以計入到短期借款或者長期借款科目進行核算,其對應的會計分錄為,
商票質押,收到銀行的貸款時做如下會計分錄,
借:銀行存款
貸:短期借款或長期借款
付出商業承兌匯票逾期還款時,分錄,
借:短期借款或長期借款,
貸:應收票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