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回購協議的實質是抵押還是質押
回購協議的實質是質押,回購協議指的是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在出售證券等金融資產以獲得即時可用資金的同時,與金融資產購買商簽訂協議,約定在一定期限後按原定價格或約定價格購回所賣證券。買方也承諾日後將買人的證券售回給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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❷ 什麼是回購協議,舉例說明回購過程
回購協議:指的是在出售證券的同時,與證券的購買商達成協議,約定在一定期限後按原定價格購回所賣證券,從而獲取即時可用資金的一種交易行為。 1.回購協議是由借貸雙方鑒定協議,規定借款方通過向貸款方暫時售出一筆特定的 金融資產而換取相應的即時可用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後按預定價格購回這筆 金融資產的安排。其中的回購價格為售價另加利息,這樣就在事實上償付融資本息。 2.回購協議實質上是一種短期抵押融資方式,那筆被借款方先售出後又購回的 金融資產即是融資抵押品或擔保品。 3,回購協議分為債券回購和股票回購兩種。兩 種形式都是融資的手段,而且一貫都被認為是比較安全且回報高而快的方式。 4。回購協議有兩種:一種是正回購協議,是指在出售證券的同時,和證券的購買商簽訂協議,協議在一定得期限後按照約定價格回購所出售的證券,從而及時獲取資金的行為; 另一種是逆回購協議(Reverse Repurchase Agreement),是指買入證券一方同意按照約定期限和價格再賣出證券的協議。 5.回購協議的期限一般很短,最常見的是隔夜拆借,但也有期限長的。此外,還有一種「連續合同」的形式,這種形式的回購協議沒有固定期限,只在雙方都沒有表示終止的意圖時,合同每天自動展期,直至一方提出終止為止。 回購協議方式具有以下特點: ①將資金的收益與流動性融為一體,增大了投資者的興趣。投資者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資金安排,與借款者簽訂「隔日」或「連續合同」的回購協議,在保證資金可以隨時收回移作他用的前提下,增加資金的收益。 ②增強了長期債券的變現性,避免了證券持有者因出售長期資產以變現而可能帶來的損失。 ③具有較強的安全性。回購協議一般期限較短,並且又有100%的債券作抵押,所以投資者可以根據資金市場行情變化,及時抽回資金,避免長期投資的風險。 ④較長期的回購協議可以用來套利。如銀行以較低的利率用回購協議的方式取得資金,再以較高利率貸出,可以獲得利差。 在美國,回購協議市場的利率一般以聯邦儲備資金拆借市場的利率為基準,但經常會略低一些。回購協議作為重要的短期資金融通方式,已越來越受到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