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銀行貸款擔保人要提供什麼材料
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有以下幾種:
1、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銀行提供的工資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
3、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
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
總的來說,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各銀行要求不一樣,建議可致電各家商業銀行的客服熱線或銀行信貸經理詳細咨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二條
貸款人應要求借款人以書面形式提出個人貸款申請,並要求借款人提供能夠證明其符合貸款條件的相關資料。
貸款調查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借款人基本情況;
(二)借款人收入情況;
(三)借款用途;
(四)借款人還款來源、還款能力及還款方式;
(五)保證人擔保意願、擔保能力或抵(質)押物價值及變現能力。
按合同約定辦理抵押物登記的,貸款人應當參與。貸款人委託第三方辦理的,應對抵押物登記情況予以核實,以保證方式擔保的個人貸款,貸款人應由不少於兩名信貸人員完成。
⑵ 貸款當保人都需要什麼
貸款擔保人都需要以下條件及材料:
一、基本條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2. 有固定的住址及聯系方式;
3. 有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
4. 具備良好的信用記錄及還款意願;
5. 貸款人的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所需材料
1. 個人身份證;
2. 戶口本或居住證明;
3. 收入證明或資產證明;
4. 徵信報告;
5. 貸款用途證明;
6. 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詳細解釋:
基本條件解釋:
1. 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擔保人必須是成年人,且能夠對自己的行為負責。這意味著他們需要具備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的能力。
2. 固定住址與聯系方式:這確保了貸款機構在需要時能夠與擔保人取得聯系,了解其相關情況。
3. 穩定的經濟收入來源:擔保人的經濟能力是貸款機構考慮的重要因素之一,確保其有能力在借款人無法償還時承擔還款責任。
4. 良好的信用記錄及還款意願:擔保人的信用狀況直接影響貸款的安全性,因此貸款機構需要擔保人具備良好的信用記錄和還款意願。
所需材料解釋:
擔保人需要提供個人身份證以證明身份;戶口本或居住證明用以確認居住地址;收入證明或資產證明用以評估其還款能力;徵信報告反映其信用狀況;貸款用途證明確保貸款資金用於合法且符合貸款合同約定的用途。這些材料是貸款機構評估擔保人資格的重要依據。
請注意,具體的條件及所需材料可能會因貸款類型和貸款機構而有所不同,建議在申請前詳細了解相關貸款機構的要求。
⑶ 幫別人擔保貸款需要什麼證件
法律分析:
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大致有以下幾種: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提供的工資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總的來說,銀行貸款擔保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各銀行要求不一樣,建議可致電各家商業銀行的客服熱線或銀行信貸經理詳細咨詢。擔保,是為擔保某項債務的實現而採取的措施,該項債務是主法律關系,擔保是從法律關系。擔保,包括人保、物保和金錢擔保。人保,即保證,它以人的信用(信譽)作為債權實現的擔保,包括一般保證和連帶保證。其設立屬於意定,需要保證人和債權人訂立書面的保證合同且無需移轉標的物的佔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二十七條 設立質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質押合同。質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三)質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四)擔保的范圍;(五)質押財產交付的時間、方式。
衍生問題:
如何解除擔保人關系?
一般來說,在借款人還清貸款以後,貸款擔保人就不存在擔保責任了。貸款擔保人想要解除擔保的話,則要看擔保人和借錢方以及貸款機構在簽訂貸款合同時的相關規定。通常來說,在合同規定的擔保期間,擔保人和借錢方的連帶關系都是存在的,若是貸款合同上擔保規定的擔保期限到期,那麼擔保關系在到期後就自動解除。另外,在執行擔保的歷程中,需要是借貸和擔保三方共同約定解除擔保,才能在擔保執行的過程中解除擔保關系。
⑷ 貸款擔保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一、貸款擔保需要什麼手續和證件
1、貸款擔保需要證件:
(1)擔保人本人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銀行提供的工資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證明自己收入的憑證;
(3)擔保人填寫好的擔保承諾書,表示願意為借款人提供擔保,履行相應義務;
(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權屬關系證明書;
(5)擔保人需要到銀行簽署相關文書,需要辦理登記的,需要辦理相關登記手續,比如抵押登記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二、貸款做擔保有何風險?
1、如果貸款人不償還月供,擔保人是要擔負還款責任的。在做貸款擔保人之前,個人一定要慎重考慮。擔保人一旦簽名作擔保後,便是永久作擔保人,除非貸款人獲貸款機構批准取消擔保人資格。即使擔保人和欠債人的關系有變更,例如丈夫作為妻子貸款的擔保人,即使最終兩人離婚,擔保書也不會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其依然有效。
2、貸款人所借的貸款額及月供款,一般也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紀錄內。擔保人自己需要申請貸款時,其所擔保的債項會被視作為自己的債項,通常貸款機構會將其計算在欠債內,因而有可能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