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給別人貸款擔保怎麼撤銷看完你就清楚了
Ⅱ 我用房產擔保幫朋友在銀行貸款,貸款到期後朋友還不上借款,我可以起訴貸款人嗎
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請。
首先,在民間借貸中,若借款人向出借人提供房產擔保,並辦理了抵押登記。借款逾期後,出借人可以直接申請法院對借款人提供抵押的房產裁定採取拍賣、變賣等方式依法變價清償欠款。
其次,雖然你不是貸款人,但你本人以自己名下房產為抵押,在貸款擔保合同上簽了字,依據法律規定,你就要承擔違約的後果,強制執行在所難免。因此,在借款人名下沒有財產的情況下,法院有權拍賣你提供抵押擔保的房產。在此提醒民眾,民間借貸中擔保人是要承擔風險的,一定要謹慎行事。
最後,由於你並非實際貸款人,只是以房產為抵押為借款人貸款提供擔保的擔保人,因此,房屋被拍賣後,你可另行尋求救濟途徑,向法院起訴,就你的損失向借款人追償。
正常情況下不建議把房產證借給別人做貸款抵押,有風險。抵押貸款指借款者以一定的抵押品作為物品保證向銀行取得的貸款。它是銀行的一種放款形式、抵押品通常包括有價證券、國債券、各種股票、房地產、以及貨物的提單、棧單或其他各種證明物品所有權的單據。貸款到期,借款者必須如數歸還,否則銀行有權處理抵押品,作為一種補償。如果他不按期還貸款,銀行有權強制拍賣房產。
拓展資料:強制執行的流程:
(1)查詢、凍結、劃撥被申請執行人的存款。
(2)扣留、提取被申請執行人的收入。
(3)查封、扣押、拍賣、變賣被申請執行人的財產。
(4)搜查被申請執行人隱匿的財產。
(5)強制被申請執行人交付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單據。
(6)強制被申請執行人遷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
(7)強制執行法律文書指定的行為。
(8)強制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和支付遲延履行金。
(9)強制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
Ⅲ 抵押借款合同5篇
抵押借款合同(精選5篇)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你現在知道合同是怎麼樣子了嗎?我在這里給大家分享一些抵押借款合同,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抵押人(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政編碼:傳真:
抵押權人(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郵政編碼:傳真:
乙方與借款人(以下簡稱「借款人」)簽訂了號借款合 同(以下簡稱「借款合同」),乙方向借款人提供(幣種)元貸款。
為保障乙方向借款人發放的全部貸款債權的實現,甲方願意向乙 方提供抵押擔保。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共同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抵押擔保的范圍為乙方依據借款合同向借款人 發放的全部貸款本金及利息(包括因借款人違約計收的復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違約金和實現抵押權的費用。
第二條甲方以其有權處分的財產作抵押, 抵押脊備財產由本合同 項下的抵押物清單載明(見附件),該清單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甲方承諾:
(一)保證對其抵押物依法享有所有權或處分權;
(二)在抵押期間甲方應妥善保管抵押財產,並負責維修、保 養、保證抵押財產的完好無損。乙方如需對抵押財產的狀況進行 了解,甲方應給予合作;
(三)對乙方要求保險的抵押物, 甲方應在本合同生效前辦妥 抵押財產保險手續並保證到期續保;
(四)甲方負責辦理本合同項下有關評估、 公證、 保險、 鑒定、 登記、運輸及保管等事宜並承擔全部費用;
(五)依法向抵押物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物登記。
第四條抵押期間,由於甲方的行為造成抵押物價值減少,甲方應在抵押物價值減少情況發生後 30 天內向乙方增補與減少的 價值相當的財產抵押或有效擔保。
第五條抵押期間,抵押物如發生投保范圍內的損失,或因第三人的行為導致抵押物價值的減少, 保險賠償金或損害賠償金應 (選擇):
(一)存入乙方指定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第六條在抵押期間,甲方出租抵押物應徵得乙方同意。
第七條在抵押期間,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薯握轉讓抵押物所得 價款應(選擇):
(一)存入乙方指定的賬戶,抵押期間甲方不得動用;
(二)甲方同意提前歸還貸款。
第八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應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一)經營機制發生變化,如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並(兼 並)、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
(二)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
(三)抵押的權利發生爭議;
(四)破產、歇業、解散、被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
(五)法人代表、住所、電話發生變更。
甲方發生前款(一)的情形應提前 30 天通知乙方;發生前款 其他情形在事後 7 日內通知乙方。
第九條甲方違反第四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約定給乙 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如發生依據借款合同的約定提前收回貸款, 其借款合 同項下的債權未得到足額清償, 乙方有權提前處置抵押物收回貸 款本息。
第十一條本合同生效後, 借款人與乙方協議延長借款合同履 行期限,應事先取得甲方書面同意。甲方有義務向登記機關變更 登記,延長抵押期間。
第十二條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借款人未清償債務,乙方 有權拍賣、變賣抵押物並以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或經雙方協商以 抵押物折價實現抵押權。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辦理抵櫻手毀押物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由抵押人、抵押權人各執一份, 副本份,登記部門一份,由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抵押借款合同
抵押人(即借款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抵押權人(即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資金需要向乙方借款,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甲方以其名下自有房屋(以下簡稱甲方抵押物),作為借款擔保抵押給乙方,由乙方提供借款金額給甲方。現就有關事項訂立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向乙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元(¥元_)。
第二條借款期限:
第三條甲方將位於號(權證號為:號)的自有房屋作擔保抵押給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甲乙雙方應向政府主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辦理登記所繳納費用由方承擔。
第四條:本合同擔保范圍為借款合同項下之借款本金、利息、違約金以及實現債權和抵押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及保全費)。
第五條抵押權設立後3日內,甲方將其房屋所有權、他項權利證明書等交由乙方收執,乙方應將借款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借款利率:。
第七條甲方保證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還本付息,屆時乙方配合辦理抵押權注銷登記,若甲方不按約定還本付息,乙方有權處置抵押物。
第八條抵押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履行完畢本合同止。
第九條簽訂本合同後,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他方式處分。否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立即歸還全部借款本金及利息,並向法院申請依法拍賣抵押物,用於抵償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償部分,乙方仍有權向甲方追償。直至甲方還清乙方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第十條如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的糾紛,由雙方友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一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執一份,政府主管部門執一份。
本合同各方已詳讀及同意遵守本合同全部條款。
甲方:乙方:
日期:日期:
借款抵押人(甲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借款抵押權人(乙方):
地址:
電話:
身份證號碼:
甲方因承包工程需要,向乙方借款作為周轉資金,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房產、挖機股份(以下簡稱抵押物),作為貸款抵押物抵押給乙方的條件下,由乙方提供雙方商定的借款額給甲方。在借款期限內,甲方擁有抵押物的使用權,在甲方還清借款本息前,乙方擁有抵押物的所有權。為此,特訂立本合同。
一、借款內容
1、借款總金額:元整
2、借款用途:本借款只能用於承包工程的需要,不得挪作他用,更不得使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個月,即自月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借款利息:每元月息五分,甲方主動按月付息。
5、本合同在乙方同意甲方延期還款的情況下繼續有效。
二、抵押物事項:
1、抵押物名稱:
2、製造廠家:
3、型號:
4、件數:
5、置放地點:
6、抵押物發票總金額:
7、抵押期限:自本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甲方還清乙方與本合同有關的全部貸款本息為止。
三、甲乙雙方的義務
(一)乙方的義務
1、對甲方交來抵押物契據、證件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2、在甲方到期還清貸款後,將抵押物的全部契據、證件完整交給甲方。
(二)甲方義務
1、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時間主動還本付息。
2、保證在抵押期間抵押物不受甲方破產、資產分割、轉讓的影響。如乙方發現甲方抵押物有違反本條款的情節,乙方通知甲方,甲方馬上主動歸還乙方全部本息。
3、甲方應合理使用抵押物,並負責抵押物的經營、維修、保養及有關稅賦等費用。
4、甲方因故意或過失造成抵押物毀損,應在15天內向乙方提供新的抵押物,若甲方無法提供新的抵押物或擔保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追償借款本息。
5、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不得將抵押物出租、出售、轉讓、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處分。
四、違約責任
1、乙方如因本身責任不按合同規定支付借款,給甲方造成經濟上的損失,乙方應負違約責任。
2、甲方如不按期付息還本,或有其它違約行為,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提前歸還本息。甲方自願加1倍歸還本息。
3、甲方向乙方提供情況、報表和各項資料不真實,甲方負違約責任。
4、甲方提供的借款憑證等及與合同有關的其它書面材料,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甲方或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或本合同中的某
一項條款,須在事前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在雙方達成協議前,本合同中的各項條款仍然有效。
6、甲方的資產總額不足抵償其負債總額或者甲方與第三者發生訴訟,經法院裁決敗訴,償付賠償金後,無力向乙方償付借款本息,由擔保人負責償還乙方本息。
六、有關本合同的費用承擔:有關抵押物的評估、登記、證明等一切費用均由甲方負責。
七、本合同簽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擔保人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為明確責任,恪守信用,雙方遵照有關法律,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借款金額:______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_元(小寫)實際借款額以借據為准。
第二條 借款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條 出借人應在本合同簽訂後____日內將借款放出。
第五條 還款時間:
(1)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歸還本金_________元;
(2)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歸還本金_________元;
(3)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歸還本金_________元。
第六條 本合同項下借款利率確定為月息_________%,自出借人放款之日起計息,按日計息,按月計息,按季結息,借款到期還清本息。
第七條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主動歸還全部借款本息。
第八條 經出借人同意,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仍按合同約定的利率和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
第九條 擔保
(一)本合同項下借款本息和可能發生的違約金、實現債權的費用由_________向出借人提供_________方式擔保,並另行簽訂合同編號_________的擔保合同。
(二)如擔保合同中約定的有關事項發生,出借人認為足以影響擔保人的擔保能力的,借款人應重新提供令出借人滿意的擔保。
第十條 雙方義務
(一)借款人義務
(1)按照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2)不得利用借款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3)在本合同項下借款全部清償前,借款人有改變住址、經營方式等行為(包括承包、租賃、合並、分立、股份制改造、聯營、與外商合資或其他形式)時,應最遲於改變前十天通知貸款人,並保證借款本息的清償。
(4)發生歇業、解散、停業整頓、被吊銷營業執照、被撤銷時,保證立即歸還貸款本息。
(5)當客觀上有危及借款安全情況時(包括涉及重大經濟糾紛的訴訟、財務狀況惡化等),應當在事件發生後7天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並保證貸款本息的償還。
(6)按時如實提供出借人要求的資料,如實告知出借人與借款有關的生產、經營、財產等情況。
(二)出借人義務
(1)按期足額發放貸款。
(2)對借款人的債務、財務、生產、經營情況保密。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一)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____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並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二)借款人如要將本合同項下債務轉讓給第三者,應經出借人書面同意。在受讓人和出借人重新簽訂借款合同前,本合同繼續有效。
(三)借款人、出借人任一方需變更本合同其他條款,應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書面協議,並應徵得擔保人書面同意。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一)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出借人可以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同時對違約使用部分在違約使用期間每日加收萬分之三違約金。
(二)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的還款時間歸還借款本息時,除應按實際借款時間按本協議利息計息外,還應對逾期借款按每逾期____日加收萬分之三違約金。
(三)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九條、第十條第一項時,出借人可以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全部借款。不能收回的,視為借款逾期,除應按實際借款時間按本協議利息計息外,還應對逾期借款按每逾期____日加收萬分之三違約金。
第十三條 在本合同的履行中發生的糾紛,雙方應首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出借人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借款人支付出借人為實現債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執行費、律師費等)
第十四條 本合同經借款人、出借人雙方簽章後生效。有擔保合同的,擔保合同生效後,方可辦理借款手續。
第十五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職務:____________
抵押物業地址:____________郵碼: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購房____字第________號
第一條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年____月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定本房產抵押貸款合約(下稱「合約」)。抵押人(即借款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即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抵押於抵押權人,並同意該房產買賣合同項下的房產物業(即抵押物業),在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收樓紙)後,立即辦理房產抵押手續,以該物業抵押於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本合約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即貸款人)同意接受抵押人以上述房產買賣合同的全部權益及房產買賣合同項下房產物業,作為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抵押物,並接受擔保人承擔本合約項下貸款的擔保責任,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的部分樓款。經三方協商,特定立本合約,應予遵照履行。
第二條釋義
在此貸款合約內,除合約內另行定義外,下列名詞的定義如下:
「營業日」:指抵押權人公開營業的日子。
「欠款」:抵押人欠抵押權人的一切款項,包括本金,利息及其他有關費用。
「房產買賣合同之全部權益」:指抵押人(即購房業主)與擔保人簽訂的「房產買賣合同」內所應擁有的全部權益。
「房產物業建築期」:售房單位發出入住通知書日期之前,視為房產物業建築期。
第三條貸款金額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元;
所有已歸還(包括提前歸還)的款項,不得再行提取。
二、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上述貸款金額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賬戶。
第四條貸款期限
貸款期限為____年,由抵押權人貸出款項日起計。期滿時抵押人應將貸款本息全部清還,但在期限內,如抵押人發生違約行為,抵押權人可據實際情況,隨時通知抵押人歸還或停止支付或減少貸款金額,抵押人當即履行。
第五條利息
一、貸款利率按____銀行貸款最優惠利率加____厘(年息)計算。
二、上述之優惠利率將隨市場情況浮動,利率一經公布調整後,立即生效,抵押權人仍保留隨時調整貸款利率的權利。
三、本合約項下之貸款利率,按貸款日利率或根據抵押權人書面通知按市場情況而調整的利率。
四、合約有效期內,按日貸款余額累計利息,每年以365天計日。
五、貸款利率如有調整時,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調整後的利率。
第六條還款
一、本合約項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抵押人應分____期,自款項貸出日計,按月清還借款本息,每期應繳付金額(包括因利率調整帶來的應繳金額改變),由抵押權人以書面通知抵押人,如還款日不是營業日,則該分期付款額須於還款日起延次一個營業日繳交。
二、抵押權人有權調整及更改每期應付金額或還款期數。
三、抵押人必須在____銀行開立存款賬戶,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的本息和一切費用,要照付該賬戶,若因此而引致該賬戶發生透支或透支增加,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責任。
四、所有應付予抵押權人的款項,應送____銀行。
五、抵押人不能從中抵扣、反索任何款項。如果在中國現時或將來有關法律規范下,不得不抵扣或反索任何款項(包括稅款),則抵押人得即向抵押權人補償額外款項,致使抵押權人所得,相當於在無需反索的情況所應得不折不扣的款項。
第七條逾期利息及罰息
一、每月分期付款應繳的金額,應按照規定期數及日期攤還;尚有逾期欠交期款等情況,抵押人必須立即補付期款及逾期利息,逾期利息的利率由抵押權人決定,按月息2%至5%幅度計收。
二、抵押人如逾期還款,除繳付逾期利息外,抵押權人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20%至50%的罰息。
三、抵押人須按照上述指定利率,照付逾期未付款項的利息,直至款項結清為止,無論在裁判確定債務之前或之後,此項利息均按日累積計算。
第八條提前還款
一、在徵得抵押權人同意的條件下,抵押人可按下列規定,辦理提前還款手續:
1.抵押人可在每月的分期還款日,提前部分或全部償還實貸款額,每次提前償還金額不少於____萬元整的倍數;所提前償還的款額,將按例序漸次減低原貸款額。
2.抵押人必須在預定提前還款日一個月前給抵押權人一個書面通知,該通知一經發出,即不可撤銷。
3.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約規定的部分或全部款項,抵押人應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一個月利息的補償金。
二、抵押人和擔保人同意,在發生下列所述任何情況時,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貸款額,或立即追計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約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對外的借款、擔保、賠償、承諾或其他借債責任,因:
a.違約被勒令提前償還;
b.到期而不能如期償還。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本身發生病變(包括精神不健全)、死亡、合並、收購、重組、或因法院或政府機關或任何決意通過要解散、清盤、破產、關閉或指定接管人或信託人等去處理所有或大部分其所屬之財產。
4.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被扣押令或禁止令等威脅,要對具不動產、物業或財產等有不利影響,而該等威脅又不能在發生後30天內完滿解除。
5.抵押人及/或擔保人不能償還一般債權人的欠債,在清盤、倒閉時不能清償債項或將要停止營業。
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 抵押人:_______________
Ⅳ 我要用自己的房子給親戚貸款當擔保人,希望有個懂法律的人幫我擬一份擔保人與被擔保之間的合同,謝謝!
不建議擔保,風險大。如果出現問題,親戚房子都沒了,人財兩空。不如直接借部分錢。
如果一定要擔保,可以訂立反擔保合同。這份合同的作用是如果你的親戚沒有按時還款,你的房子被強制執行了,那麼你可以以你申請執行你親戚的全部財產。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你)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你的親戚)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銀行)
根據丙方與甲方簽訂的 號《委託保證合同》以及甲方與 銀行 分(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在所有的及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協議,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保證反擔保范圍
乙方願意根據《保證合同》和《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並履行反擔保責任:
根據《保證合同》以及《委託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後,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乙方對反擔保范圍內債務的清償與借款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范圍外的余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後再在物的擔保變現後尚不能清償的債權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第三條:反擔保保證期間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1、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性,不因乙方發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經營范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及本次借款的實際使用用途等情況。
2、乙方對本合同及所擔保的《保證合同》的所有條款已全部通曉、理解並接受。
3、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並履行本合同。
4、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督和檢查,並給予協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1、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生任何違約事項;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生惡化;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5、乙方出現或即將出現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並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並書面同意之後,乙方才能付諸實施: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違約及違約處理
乙方發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二、違約處理
違約發生後,甲方有權對乙方採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限期糾正違約;
2、有權從乙方的任何帳戶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帳戶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採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三、丙方出現擔保合同所列任一違約情形時,甲方也有權對乙方採取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第八條: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採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通知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第十條: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並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句、有關條款、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意思。
第十一條: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在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或糾紛,可以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第十二條:合同生效
乙方為多人而只有部分人簽章,該合同仍即時對其生效。
第十三條:合同文本
本合同一式三份,當事人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補充條款
甲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乙方:
(簽字);
(簽字);
丙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簽字)
Ⅳ 把自己的房產證借給別人,拿去抵押貸款,怎麼跟對方簽定協議才有效大家幫我分析一下這樣寫可以嗎
首先,你必須將房產證送至銀行做抵押,同時將債權人改為你借錢給的那人
然後,向房產管理局申請房屋他項權(也就是房屋抵押)
最後,即使是向個人貸款也可以向房管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