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全款買房後可以馬上抵押貸款嗎
如果選擇全款買房之後,想要申請抵押貸款可以向銀行申請,直接將房屋抵押給銀行就可以申請貸款了。全款買房之後是可以馬上向銀行申請抵押貸款,一般情況下,向銀行申請貸款,是要求借款方提供一定的抵押品作為貸款的擔保,貸款人可以將全款所購買的房屋房產證抵押給銀行來申請商業貸款。
婚後全款買房屬於單獨所有嗎
婚後全款買房是否屬於單獨所有,需要分情況討論,具體如下:
1、如果全款的出資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即使房屋登記在一方名下,也應當由夫妻共同處理;
2、如果全款的出資屬於一方婚前的財產,可以歸一方單獨所有。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一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
2. 婚前房產婚後抵押貸款需要夫妻雙方簽字嗎
婚前房產並不是夫妻共同財產。如果婚前個人全款買房,婚後想做房屋抵押貸款,夫妻雙方必須到場簽字。房產雖為個人單獨所有,但是債務產生於婚內,有可能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債務。因此,銀行是有可能要求夫妻雙方共同簽字,一方為借款人,配偶為債務共同承擔人。
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應該是指由夫妻雙方共同經營產生的收益。因此,婚前房產在結婚之後抵押並不會改變它的性質,除非在房產證上面加入了對方的名字,不然房子還是夫妻個人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第二十六條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在婚後產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3. 婚前全款房子婚後抵押貸款
法律分析:如果婚前個人全款買房,婚後想做房屋抵押貸款,夫妻雙方必須到場簽字。房產雖為個人單獨所有,但是債務產生於婚內,有可能屬於夫妻雙方共同債務。因此,銀行是有可能要求夫妻雙方共同簽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四十二條 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經依法登記取得權屬證書的,可以依法採取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土地經營權。
4. 婚前男方全款買房後抵押貸款
法律分析:婚前男方全款買房是男方的個人財產,抵押貸款也是男方的個人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