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給別人貸款過橋犯法嗎
法律分析:個人做資金過橋是屬於民間借貸的行為之一,個人資金過橋是否違法,主要看利息支付是否符合法律的規定。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稱的民間借貸,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及其相互之間進行資金融通的行為。經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從事貸款業務的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因發放貸款等相關金融業務引發的糾紛,不適用本規定。
第二十六條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貳』 貸款墊資過橋合法嗎
法律分析 :墊資過橋是合法的。所謂的墊資過橋,其實是專門針對於已經申請了貸款,但由於這樣或那樣的原因,無法按時償還貸款的人,而推出的一種專門化的服務。它是由第三方的金融機構代替這些貸款者提前償還所欠的貸款,從而以免讓這些貸款者被銀行處罰,或者被列入信用黑名單等。在實踐中,墊資過橋通常分為以下四類:銀行承兌保證金墊付;銀行貸款到期墊付;消費貸款,房屋買賣貸款中的墊資;其他類型的墊資業務。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
六、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七、出借人不得將利息計入本金謀取高利。審理中發現債權人將利息計入本金計算復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條規定的限度時,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叄』 貸款墊資過橋合法嗎
法律分析:墊資過橋是合法的。所謂的墊資過橋其實是專門針對於已經申請了貸款的但由於這樣或那樣的原因無法按時償還貸款的人而推出的一種專門化的服務。 是由第三方的金融機構代替這些貸款者們提前償還所欠的貸款從而以免讓這些貸款者被銀行處罰或者被列入信用黑名單等。墊資過橋通常分為以下四類: 1、銀行承兌保證金墊付; 2、銀行貸款到期墊付; 3、消費貸款,房屋買賣貸款中的墊資; 4、其他類型的墊資業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五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依法成立的合同,僅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百六十六條 當事人對合同條款的理解有爭議的,應當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款的規定,確定爭議條款的含義。 合同文本採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並約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對各文本使用的詞句推定具有相同含義。各文本使用的詞句不一致的,應當根據合同的相關條款、性質、目的以及誠信原則等予以解釋。
第四百六十七條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合同,適用本編通則的規定,並可以參照適用本編或者其他法律最相類似合同的規定。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履行的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經營企業合同、中外合作勘探開發自然資源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四百六十八條 非因合同產生的債權債務關系,適用有關該債權債務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編通則的有關規定,但是根據其性質不能適用的除外。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肆』 替別人擔保過橋有風險嗎
你好,風險極大。一旦還款後無法辦理續貸,對方資金鏈斷裂,你就得承擔擔保全額償還貸款本息責任。別貪那點好處把自己和家人財產搭進去。
『伍』 過橋貸款是什麼意思
過橋貸款又稱搭橋貸款,是指金融機構A拿到貸款項目之後,本身由於暫時缺乏資金沒有能力敘作,於是找金融機構B商量,讓它幫忙發放資金,等A金融機構資金到位後,B則退出。這筆貸款對於B來說,就是所謂的過橋貸款。在我們國家,扮演金融機構A角色的主要是國開行/進出口行/農發行等政策性銀行,扮演金融機構B角色的主要是商業銀行。過橋貸款為並購交易雙方「搭橋鋪路」而提供的款項,可以理解為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向借方提供的一項臨時或短期借款。它的形式可以是定期貸款,也可以是循環信用證,只是在時限方面更短暫些。所以它只能是一種短期融資,在並購交易中起著「橋梁」的作用。「橋式貸款」的利率比一般的貸款利率要高2%~5%。在市場情況變化異常時,交易必須加速運轉,收購市場取費較高,迫使買方快速獲得資金以結束交易,從而相繼採用「橋式貸款」。隨後通過銷售債券與權益票據來償還銀行貸款。
從一般意義上講,過橋貸款是一種短期貸款(short-term loan),其是一種過渡性的貸款。過橋貸款是使購買時機直接資本化的一種有效工具,回收速度快是過橋貸款的最大優點。過橋貸款的期限較短,最長不超過一年,利率相對較高,以一些抵押品諸如房地產或存貨來作抵押。因此,過橋貸款也稱為「過橋融資」(bridge financing)、「過渡期融資」(interim financing)、「缺口融資」(gap financing)或「回轉貸款」(swing loan)。過橋貸款在國外通常是指中介機構在安排較為復雜的中長期貸款前,為滿足其服務公司正常運營的資金需要而提供的短期融資。對我國證券公司來說,過橋貸款是專指由承銷商推薦並提供擔保,由銀行向預上市公司或上市公司提供的流動資金貸款,也就是說,預上市公司發行新股或上市公司配股、增發的方案已得到國家有關證券監管部門批准,因募集資金尚不到位,為解決臨時性的正常資金需要向銀行申請並由具有法人資格的承銷商提供擔保的流動資金貸款。此外,過橋貸款還可以用於滿足並購方實施並購前的短期融資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