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銀行貸款借款人還不上,擔保人要還嗎
法律分析:借款人向銀行借款後逃跑不還錢的,保證人要承擔償還債務的責任,一般保證的,要起訴債務人強制執行後不能履行債務的,才能要求保證人償還債務。連帶保證的,銀行可直接要求保證人償還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一條 保證合同是為保障債權的實現,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保證人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合同。
㈡ 給人做擔保,貸款人不還,銀行起訴擔保人
法律分析:擔保人要承擔連帶責任予以償還。擔保人對於代替被擔保人償還的貸款數額有向被擔保人追償的權利。同時,要看在借款合同里對擔保人的擔保責任是否約定了連帶責任。就是說有無專門的條款或文字對擔保責任作了明確的約定。如果約定了,只要借款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則貸款人即可要求擔保人連帶償還,如果沒有約定,則應由借款人首先償還貸款,包括用其所有資產進行償還,直至無力償還為止,才有擔保人代為償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㈢ 銀行貸款主貸方不還款擔保人會是什麼後果
法律分析:銀行會找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即代借款人償還貸款。借款人借款逾期後,銀行會第一時間找借款人本人來還款,若是長期不還款,那麼銀行就會找到擔保人來催促借款人還款,其後還會讓擔保人來還款,擔保人不償還的,會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二條 被擔保的債權既有物的擔保又有人的擔保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擔保物權的情形,債權人應當按照約定實現債權;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應當先就該物的擔保實現債權;第三人提供物的擔保的,債權人可以就物的擔保實現債權,也可以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提供擔保的第三人承擔擔保責任後,有權向債務人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