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精準扶貧貸款政策
是粗放扶貧的對稱,是指針對不同貧困區域環境、不同貧困農戶狀況,運用科學有效程序對扶貧對象實施精確識別、精確幫扶、精確管理的治貧方式。精準扶貧專項貸款般能用於貧困戶事種植、養殖等生產經營。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條
商業銀行開展信貸業務,應當嚴格審查借款人的資信,實行擔保,保障按期收回貸款。
商業銀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貸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護。
B. 建檔立卡貧困戶申請貸款還須要但保嗎
是需要擔保的。
政策性扶貧或貼息貸款,政府都會提供指定的擔保機構為借款對象提供相應的擔保,因此借款人不需要自行尋找擔保人,只需找到政府指定的擔保機構出具擔保材料即可。
為了確保專項貸款資金安全,借款建檔立卡貧困戶要以有一定經濟實力的農戶、其他人員向村委會提供反擔保或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宅基地使用權(含地上附著物)等向村委會提供財產抵押,抵押面積以確權登記的權屬證明為准。
若家庭主要成員有不良信用記錄的,採用在抵押物值基礎上再增加30%的抵押物或追加1-2個保證人增信的辦法解決。
(2)精準扶貧貸款擔保方式擴展閱讀:
借款人提供建設銀行認可的質押、抵押、第三方保證或具有一定信用資格後,銀行核定借款人相應的質押額度、抵押額度、保證額度或信用額度。質押額度不超過借款人提供的質押權利憑證票面價值的90%;抵押額度不超過抵押物評估價值的70%;信用額度和保證額度根據借款人的信用等級確定。
抵押額度的有效期最長為5年,質押額度的有效期屆滿日不超過質押權利到期日,最長不超過5年,信用額度和保證額度的有效期為2年。額度有效期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計算。
借款人同時申請質押額度、抵押額度、保證額度或信用額度中兩種以上額度的,建設銀行按照期限最短的額度核定借款人個人消費額度貸款的額度有效期。額度有效期截止後不允許繼續支用剩餘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