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建檔立卡貧困戶可以享受國家哪些政策
一、危房補助政策
住房屬D級危房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可享受扶貧安居和易地扶貧搬遷建房補助政策。
(一)扶貧安居。享受扶貧安居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每戶無償補助3萬元,農危改貸款5萬元(政府連續3年貼息3%,農戶承擔2%的利息);
(二)易地扶貧搬遷。易地搬遷分為國家級易地扶貧搬遷和縣級易地扶貧搬遷。
1、國家級易地扶貧搬遷。享受國家級易地扶貧搬遷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按照人均面積不超過25平方米,最大面積不超過150平方米。補助標准如下:1人1戶家庭的建房補助4萬元,簽訂舊房拆除協議並按期拆除舊房的獎勵2萬元,合計6萬元。
2人1戶家庭的建房補助4萬元,簽訂舊房拆除協議並按期拆除舊房的獎勵2萬元,合計6萬元。3人1戶家庭的建房補助6萬元,簽訂舊房拆除協議並按期拆除舊房的獎勵1.8萬元,合計7.8萬元。4人1戶的家庭建房補助8萬元,簽訂舊房拆除協議並按期拆除舊房的獎勵2.4萬元,合計10.4萬元。
5人(及以上)1戶的家庭建房補助10萬元,簽訂舊房拆除協議並按期拆除舊房的獎勵3萬元,合計13萬元。納入國家易地扶貧搬遷的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取消目前統一的每戶可向縣級平台公司申請不超過6萬元國家低成本長期貸款的政策。
2、縣級易地扶貧搬遷。
(1)建房補助。享受縣級易地扶貧搬遷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按照每戶4萬元的標准補助。對原址、原拆、原建,其拆除舊房但老宅基地不能復墾的,每戶再補助1萬元,合計5萬元;對能拆除舊房且老宅基地能復墾的(建檔立卡貧困戶自行拆除舊房、自負安全),每戶再補助2萬元,合計6萬元;能拆除舊房而不願意拆除舊房、無房可拆和雖然有房但不能拆除舊房的,只補助4萬元的建房補助。
(2)貸款政策。縣級易地扶貧搬遷建檔立卡貧困戶可向農發行申請不超過6萬元的易地扶貧搬遷項目貸款,貸款期限不超過10年(含10年)不變,貸款本金由農戶償還不變,貸款利息由政府承擔。
(三)住房維修改造。住房屬C級危房的建檔立卡貧困戶可享受房屋維修改造項目,每戶補助1萬元。
二、產業扶貧政策
(一)專項扶持。發展養牛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每戶補助財政專項扶貧資金6000元,其餘種養業戶均補助財政專項扶貧資金5000元。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主要用於農戶發展種養業所需的種(畜)禽、種子、種苗補助。
(二)金融扶持。對建檔立卡貧困戶生產發展中缺少資金的,可向農村信用社申請2萬元以內的貸款,貸款期限3年,貸款年利率為5%。其中:貸款1萬元以內(含1萬元)由政府貼息5%;貸款1萬元以上,2萬元以內的,政府貼息4%,貸款農戶承擔1%。貸款本金農戶自行償還。
三、教育扶持政策
(一)14年免費教育。
1、實施時間:自2016年秋季學期開始執行。
2、免費對象:我縣就讀學前教育2年和普通高中3年的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3、實施范圍:實施的14年免費教育政策的范圍主要是對學前教育免除保教費,對普通高中學校免除學雜費、教科書費和住宿費。
4、免費標准: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在園(班)幼兒2年學前教育按照每生每年2200元的標准免除保教費補助。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在校學生3年普通高中教育按照每生每年1200元的標准免除學雜費,按照每生每年160元的標准免除住宿費,並按照當年教科書實際價格的平均數免除教科書費。
5、補助生活費:在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施14年免費教育的基礎上,統籌整合現有補助政策,對學前教育2年的家庭經濟困難在園(班)幼兒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的標准給予生活費補助,對普通高中3年的家庭經濟困難在校學生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標准給予生活費補助。
(二)雨露計劃。自2016年秋季學期開始,對正在全日制普通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技工院校接受教育,並在教育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中、高等職業教育學籍管理系統注冊正式學籍的建檔立卡貧困學生(含已脫貧學生、父母是建檔立卡貧困戶但子女不是的學生、戶籍遷入學校所在地的建檔立卡貧困學生)。每人每學期補助1500元。
四、技能培訓政策
對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中有勞動能力且有培訓意願的家庭成員,可向鄉鎮人民政府申請技能培訓,由鄉鎮人民政府、縣人社局或縣人力資源辦免費組織培訓。
(1)小額貸款兩免一補擴展閱讀
步驟
第一步:規模分解。按照《貧困人口規模分解參考方法》,各省將報國務院扶貧辦核定後的貧困人口識別規模逐級分解到行政村。
第二步:初選對象。在縣扶貧辦和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按照分解到村的貧困人口規模,農戶自願申請,各行政村召開村民代表大會進行民主評議,形成初選名單,由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核實後進行第一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
第三步:公示公告。鄉鎮人民政府對各村上報的初選名單進行審核,確定全鄉(鎮)貧困戶名單,在各行政村進行第二次公示,經公示無異議後報縣扶貧辦復審,復審結束後在各行政村公告。以上工作在2014年5月底前完成。
第四步:結對幫扶。在省級人民政府指導下,各縣應統籌安排有關幫扶資源,研究提出對貧困戶結對幫扶方案,明確結對幫扶關系和幫扶責任人。
第五步:制定計劃。在鄉鎮人民政府指導下,由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結合貧困戶需求和實際,制定幫扶計劃。以上工作在2014年7月底前完成。
第六步:填寫手冊。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對已確定的貧困戶填寫《扶貧手冊》。
第七步:數據錄入。在縣扶貧辦指導下,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駐村工作隊和大學生志願者等將《扶貧手冊》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並進行數據審核。《扶貧手冊》由國務院扶貧辦統一監制,各縣負責制發,貧困戶、村委會各執一冊。以上工作在2014年8月底前完成。
第八步:聯網運行。由各省扶貧辦負責,將錄入數據在本省內試運行,並在2014年10月底前完成。
第九步:數據更新。貧困戶信息要及時更新,並錄入全國扶貧信息網路系統,實現貧困戶動態調整。此工作在縣扶貧辦指導下,由鄉鎮人民政府組織村委會和駐村工作隊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建檔立卡貧困戶
參考資料來源:威信人民政府-建檔立卡貧困戶享受到戶幫扶政策
② 建檔立卡貧困戶有什麼政策可以享受
法律分析:
1、兩免一補,建卡貧困戶可享受小額貸款「兩免一補塵凳神」。這種貸款政策是免擔保、免抵押,有勞動力的貧困人口可以申請貸款,貸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補貼。貸款額度高達每戶四萬元,可用於創業、脫貧。
2、就業補貼,為幫助貧困人口獲得技能,國家鼓勵貧困戶參加技能培訓,參加職業技能就業並取得相關資格證書的,如取得駕照、受過技術教育的人。學生可以申請補貼。比如在陝西農村戶口就讀於省內技工學校的貧困家庭子女可申請補貼,標准為每年三千元。
3、危房改造,如果建檔立卡貧困戶的房屋非常破舊,生活條件很差,危房需要改造的,可以從政府獲得一定的危房補助。相同的。按照貧困標准和房屋破舊程度,一般在一萬到四萬左右。
4、教育補助,貧困家庭的孩子可以獲得一定的補貼,但不同地區應該有不同的補貼標准,不同的學年也有不同的補貼標准。比如陝西省學前教育是每學年七百五十元;寄宿小學生補助一千元,初中生補助一千二百五十元。貧困家庭子女在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注冊入學,可享受免學費補貼。家庭大學生每年獲得六千元的助學金和生活費。
5、傷殘補助,建檔立卡貧困戶有殘疾人的,可以領取殘疾補助,但具體能領多少還需評定。一、二、三級殘障存在差異,不同級別可領取的補助金額不同。
6、醫療保險,參加城鄉居民的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個人繳費部分在原基礎上給予百分之五十的補助。只需交九十元辦卡,其餘九十元由縣財政補貼。
7、醫療服務,建卡貧困戶可享受「診療後付費」政策,享受一站式結算服務,城鄉居民醫保門檻降低百分之五十。范圍內報銷比例提高百分之十,大病保險報銷門檻降低百分之七十,保單范圍內報銷比例提高百分之九十。
法律依據: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二條 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均有從當地人民政府獲得基本生活物質幫助的權利。前款所稱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的全部貨幣收入和實物收入,包括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應當給付的贍養費、扶養費或者撫養費,不包括優撫對象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的撫恤金、補助金。
第八條 縣級派虧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經審粗雹查,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家庭,應當區分下列不同情況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對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全額享受;
(二)、對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享受。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經審查,對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管理審批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的三十日內辦結審批手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審批機關以貨幣形式按月發放;必要時,也可以給付實物。
③ 談談你享受過那些惠民政策
一、高校畢業生到小微企業就業補助
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到小微企業就業且工資收入低於當地上年度全社會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可享受每年不低於2000元、不超過3年的就業補助。
二、高校畢業生求職補貼
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孤兒、殘疾人等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 可享受1500元的一次性求職補貼。
三、高校畢業生見習生活補助
高校畢業生見習期間,當地政府和見習單位按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准給予生活補助。
創業就業相關政策
四、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
登記失業人員、城鄉就業困難人員、城鎮復退軍人、城鄉創業人員、在校大學生及畢業3年以內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可在創業地按規定申請不超過5萬元(高校畢業生不超過30萬元)的小額擔保貸款,並享受一定比例的貼息。
五、帶動就業補助
在校大學生及畢業3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在我省從事個體經營或創辦企業並帶動3人以上就業的,可享受每年2000元、不超過3年的帶動就業補助。
六、網路創業專項補助
在校大學生及畢業3年以內高校畢業生在我省從事從事網路創業的,除按規定享受小額擔保貸款和貼息、社會保險補貼政策外,還可享受5000元的一次性創業補助。
七、靈活就業社會保險補貼
就業困難人員和畢業年度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並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享受不超過2/3的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期限為3-5年。
八、從事個體經營社會保險補貼
城鄉登記失業人員和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並在營業證照有效期限內繳納社會保險費滿12個月的,可享受一次性自主創業社會保險補貼。
九、失業保險金及相關待遇
已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失業人員,可按規定領取最長不超過24個月的失業保險金,農民合同制職工可領取一次性生活補助。其中領取失業金人員可由參保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統一辦理職工醫保參保繳費手續;符合條件的失業人員死亡或生育子女,還可享受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生育補助金。
養老金相關政策
十、基本養老金在同一銀行異地取現免收手續費
2014年8月1日起,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在同一銀行異地取現免收手續費。
十一、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
企業職工辦理養老保險關系省內轉移接續手續,只需向新就業地社保機構提出轉移接續申請並出示《參保繳費憑證》,後續所有轉移接續手續將由社保機構之間協同辦理,參保人員不需要跑兩地社保。
十二、省部屬企業退休人員就近便利享受同等待遇和服務
省部屬企業退休人員按本人意願,移交屬地社區管理,享受與當地退休人員相同的社區綜合補貼標准和社區管理服務。
人才相關政策
十三、海外高層次人才居住證辦理
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在海外連續工作或學習3年以上,在我省企事業單位擔任高級管理或高級技術職務,或從事自主創業,且符合其他申領條件的海外高層次人才可辦理居住證並持證享受相關公共服務。
十四、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證明身份認定
經駐外使領館和國內用人單位推薦,來華(回國)工作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或科技專家,可持證明前往海關辦理攜運物品進境手續。
十五、海外高層次留學回國人才工作證辦理
留學人才憑用人單位證明或所投資企業的營業執照可向縣級以上人事部門申請《浙江省海外高層次留學回國人才工作證》,可持證用作身份證明,並享受相關待遇,如辦理落戶等。
十六、留學人員隨歸子女中考加分身份認定
留學回國人員的隨歸子女(須隨家長在國外連續生活一年以上),可以在杭州各類高中招生考試成績總分基礎上加5分。
十七、留學人員科技項目小額資助
對留學回國人員從事的科技活動項目,除人社部資助外,其他比較優秀的項目由省人力社保廳給予1-2萬元人民幣的小額資助。
十八、青年科學家補貼
列入培養計劃的青年科技人才在企業研究院工作期間,其在原單位的待遇不變。企業根據駐派人員的工作情況向其發放每人每年不少於5萬元工作補貼,從省、市、縣(市、區)相關補助經費中列支。
十九、對企業研究院引進的「海外工程師」資助
省財政給予聘請「海外工程師」的省級重點企業研究院每人10萬元年薪資助,每人次在企業研究院工作3年以上的可以有兩次資助。
二十、對入選省151人才經費資助
省151人才工程培養人員每兩年選拔一次,每次選拔重點資助培養人員25名,第一層次50名,第二層次200名,第三層次400名。省財政對省151人才工程重點資助及第一、二層次培養人員,分別給予一次性12萬元、8萬元和4萬元經費資助。第三層次培養人員資助人數控制在培養人員總數的20%,由省財政一次性給予每人3萬元經費資助。
二十一、博士後工作補助與獎勵
流動站招收博士後研究人員在站期間每人補助5萬元;工作站招收博士後研究人員在站期間每人補助5萬元;博士後科研項目擇優資助分兩類,一類資助每人5萬元,二類資助每人3萬元;浙江省優秀博士後每3年評選一次,每次評選不超過15名,每人獎勵1萬元;博士後研究人員期滿出站後凡在浙江工作的,每人給予一次性安家補助費3萬元。
二十二、高技能人才獎勵
對入選「錢江技能大獎」、「首席技師」的浙商企業高技能人才,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的獎勵。
二十三、浙江省技能大師工作室補助
省財政對確定的技能大師工作室一次性給予5萬元開辦經費補助。
二十四、省級現代服務業高級研修班
向物流、旅遊、電子商務、人力資源等、文化服務現代服務業人才舉辦高級研修班培訓,面向全省申報評選,省財政給予一定經費資助。
二十五、現代服務業出國培訓班
為服務外包、影視產業、旅遊業等現代服務業人才提供出國培訓,面向全省申報評選,省財政給予一定經費資助。
二十六、省級專業技術人員高級研修班
為全省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提供每年40期以上高研班,面向全省申報評選,省財政給予一定經費資助。
二十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培訓
為省屬事業單位新聘用人員和負責人分別提供每年2期和1期培訓,經費由省財政承擔。
咨詢服務方式
二十八、12333電話咨詢服務
全國統一電話服務號碼,提供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方面的政策咨詢、辦事指南(陽光政務)、信息查詢、接受投訴舉報和開展社會調查等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