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開發商把已辦預售證的房子抵押給銀行貸款合法嗎
法律分析:合法。 債務人或者第三攜沖耐人有權處分的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可以抵押。開發商已辦預售證的房子仍屬於開發商所有,有權抵押給銀行貸款,而且房辯春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條 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一)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判咐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一並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