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抵押合同簽訂時間先於借款合同是否有效
1、抵押合同簽訂時間先於借款合同簽訂時間的,抵押合同有效。
2、抵押合同簽訂時間可以先於借款合同,也可以在借款合同之後,只要抵押合同內容符合法律規定,並經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協商一致,合同即發生法律效力。抵押合同簽訂時間與借款合同簽訂時間的先後,對抵押合同的法律效力沒有影響。
《合同法》
第三十二條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B. 銀行房屋抵押貸款,簽了2年合同,第二年不需要貸款了,全部還清後,可以取消貸款嗎
銀行房屋抵押貸款簽了兩年的合同,第二年不需要貸款了,全部還清。你就需要取消抵押貸款。到銀行去辦理取消抵押。這個是必須要取消的。因為你不取消的話,你的房屋還抵押在銀行的。
C. 5年前的貸款,已經結清,銀行還會保留抵押合同嗎能保存多久,我自己的弄丟了。
5年前的貸款你已經結清了,銀行肯定會把抵押合同銷毀的,但是電腦上肯定還會有記錄。
D. 房產抵押到期多久失效
房屋抵押到期後,主要債務沒有消滅的,抵押權仍然有效。依據《民法典》規定, 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房屋抵押到期後,主要債務沒有消滅的,抵押權是仍然有效的。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隨之消滅。抵押期限到期後,只要主債權有效存續並有執行力,抵押權就應當持續存在,不因抵押期限屆滿而消滅,但是抵押期限屆滿的,抵押權人無法再就抵押物行使優先受償權。
房產抵押到期多久失效,需要以合同約定的時間為准,合同沒有約定的,超過六個月,抵押擔保合同失效。房屋擔保抵押到期後,抵押權不再受法院保護。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房屋抵押擔保期限為房地產抵押合同登記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債消滅之日止。 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
房產抵押到期如何辦理
房產抵押到期的辦理:
抵押到期貸款還清後,可以聯系銀行領取注銷抵押的資料。包括銀行的法人身份證復印件(蓋公章)、銀行營業執照復印件(蓋公章)、注銷登記申請書、委託書、其他證件等材料並可攜帶產權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到房屋所在地的交易中心辦理注銷手續。
房產抵押辦理需要多久
按照現在大體上的市場情況,各銀行的審批程序存在著一些差異,但是正式從銀行申請到最後審批流程最快12個工作日,審批通過後放款是48個小時到賬。因為中間涉及評估、辦理抵押登記等環節,每個客戶情況會有差異;貸款具體的放款時間、審核狀態、辦理進度、能否取消等相關信息,可以直接聯系經辦網點或貸款客戶經理進行確認。
綜上所述,房屋抵押到期後,主要債務沒有消滅的,抵押權仍然有效。依據《民法典》規定, 抵押權與其擔保的債權同時存在,債權消滅的,抵押權也消滅。房屋抵押到期後,主要債務沒有消滅的,抵押權是仍然有效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條
抵押權人應當在主債權訴訟時效期間行使抵押權;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E. 銀行貸款未審查擔保人的股東會議決議,擔保合同無效,約定的擔保期限有效嗎
擔保期限是擔保合同的條款,擔保合同都無效了,是當然無效自始無效,擔保期限條款也無線。
民法典第第一百五十五條
無效的或者被撤銷的民事法律行為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
但是,擔保合同無效,不代表擔保人肯定不承擔任何責任,如果有過錯,也需要承擔責任。
根據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條
設立擔保物權,應當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訂立擔保合同。擔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質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擔保功能的合同。擔保合同是主債權債務合同的從合同。主債權債務合同無效的,擔保合同無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擔保合同被確認無效後,債務人、擔保人、債權人有過錯的,應當根據其過錯各自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