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發展歷史
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的發展始於20世紀30年代的美國。在經濟危機導致失業劇增和房地產市場衰退的背景下,美國政府設立了聯邦住宅管理局和退伍軍人管理局,為中低收入居民和退伍軍人提供低價保險,以幫助他們獲取住房抵押貸款。隨後,1938年成立了聯邦國民抵押貸款協會,主要功能是收購附有聯邦住宅管理局和退伍軍人管理局保險的住房抵押貸款,這促進了住房抵押貸款二級市場的初步發展,也為住房抵押貸款支持證券(MBS)市場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到了20世紀70年代,為應對石油危機導致的金融機構經營困難,美國政府繼續推動住房市場發展。政府設立了專門的政府國民抵押貸款協會,收購經由聯邦住宅管理局和退伍軍人管理局保險的住房抵押貸款,並以此為基礎發行過手MBS。同時,為擴大傳統住房抵押貸款的資金來源,聯邦住房貸款抵押公司於1970年成立,收購傳統住房抵押貸款並發行類MBS的參與憑證,賦予聯邦國民抵押貸款協會相同權利。上述措施推動了美國MBS市場的快速發展,其他商業機構也逐步參與進來,MBS開始大規模發行。
在歐洲,MBS的發展從20世紀80年代末開始。英國國家住房貸款局為拓寬房貸資金來源,在1987年首次在歐洲市場上發行MBS。法國政府通過法律促進抵押貸款的證券化,並建立了特別投資基金持有抵押貸款、發放抵押證券。這些措施有助於提高銀行資本充足比率、降低抵押貸款成本。
在亞洲,許多國家和地區在東南亞金融危機之後開始發展MBS市場。香港於1997年成立了香港住房抵押貸款公司,推動了香港MBS市場的積極發展。韓國政府借鑒美國經驗,於1999年成立了韓國住房抵押貸款公司,推動了韓國MBS市場的啟動和發展。此外,日本、中國台灣、泰國等也在MBS領域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嘗試。
我國於2005年正式開展MBS業務試點,出台了《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加拿大政府於1986年設立了加拿大抵押住房公司,發行了MBS,以穩定住房抵押貸款的資金供給。在政府的積極推動下,澳大利亞的MBS主要由麥格里銀行於1991年成立的全資子公司麥格里證券化有限公司發行,部分解決了商業銀行發放住房抵押貸款造成的期限錯配和流動性問題。
② 什麼是抵押貸款證券化
抵押貸款證券化(MBS)在全球共有表外、表內和准表外三種模式。
表外模式也稱美國模式,是原始權益人(如銀行)把資產「真實出售」給特殊目的載體(SPV),SPV購得資產後重新組建資產池,以資產池支撐發行證券;表內模式也稱歐洲模式,是原始權益人不需要把資產出售給SPV而仍留在其資產負債表上蘆迅,由發起人自己發行證券;准表外模式也稱澳大利亞模式,是原陪伍此權權益人成立全資或控股子公司作為SPV,然後把資產「真實出售」給SPV,子公司不但可以橘舉購買母公司的資產,也可以購買其他資產,子公司購得資產後組建資產池發行證券。
③ 名詞解釋 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
2005年3月,央行批准建行作為資產證券化的試點單位,這意味著作為國內新的金融實踐,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已獲得准生證。據悉,目前建行准備以建行上海分行為核心,打包100億元住房抵押貸款進行證券化
,該方案業已提交國際知名投行進行評估,一旦通過即開始運作,中國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首個新生兒也將誕生。然而,在建行大力推行證券化的背後,仍有許多問題值得我們思考:此新生兒是足月而順產的寶寶呢,還是一個被催生的早生嬰兒?它出生後能否健康地成長下去,在此我們不妨作些探討。
發達國家住房抵押貸款市場的共同特點
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在世界范圍內並不是新事物,其歷史可上溯至19世紀的歐洲,當時的證券化形式主要是通過抵押銀行發行抵押貸款債券。真正現代意義上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起源在美國。20世紀60年代末到70年代,為了解決高通脹波動期儲蓄機構的流動性風險與利率風險,美國設立了三大(准)政府機構來推動住房抵押貸款二級市場的發展,從而建立起世界上最發達的抵押貸款證券化市場。目前在美國公開流通的債券市場上,抵押貸款證券已超過國債成為第一大債券。
2002年美國抵押貸款余額達到4.7萬億美元,其中住房抵押貸款證券達到3.91萬億美元,同時美國歷年的住房抵押貸款的證券化比例,即被證券化的抵押貸款余額占總抵押貸款余額的比例,也保持了相當高的水平,2002年美國住房抵押證券化比例高達56.2%。
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在解決銀行信貸資產的流動性、提高銀行的資本利用率、降低銀行風險、維持銀行體系的穩定性、促進活躍房地產市場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因此這一金融創新在加拿大、德國、英國、法國、澳大利亞、中國香港等國家與地區得到大力推廣與發展。研究這些住房抵押證券化相對比較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可以發現,住房抵押貸款一級市場及經濟環境都存在以下幾個共同特點:
一是抵押貸款產品種類豐富。在這些國家和地區的抵押貸款一級市場上,抵押貸款產品品種都具有多層次性,存在著固定和浮動利率抵押貸款、貸款期限、貸款條件靈活,而且其償還方式多種多樣,可滿足不同借款人的需求,能充分挖掘住房需求。美國住房抵押貸款等除國內常見的本金償還、等額償還方式,還有其他各類方式多樣的抵押貸款,如根據預期通貨膨脹率和貸款利率,設計出年限不同、遞增比率不同的多級支付方案的抵押貸款,本金攤還開始較小,最後幾次較大的抵押貸款,兼具固定/可調整利率特點的組合型抵押貸款,兩步型抵押貸款,權益增長型抵押貸款,二次抵押貸款等等多種方式。
二是抵押貸款要達到相當的規模。這些國家和地區的抵押貸款規模大多達到GDP的40%~60%。只有住房抵押貸款積累到一定程度,貸款機構證券化的動力機制才能形成,而且足夠規模的分布廣泛的抵押貸款才能更大限度地降低資產池的風險,提高抵押支撐證券的信用等級。
三是抵押貸款機構的多元化。這種多元化加強了貸款機構之間的競爭,而競爭則會使貸款機構提高LTV(貸款成數),並適當延長貸款期限,提高服務質量。更為重要的是,貸款機構的多元化,也降低了單個貸款機構在證券化體系中的博弈力量,便於政府規范與引導。
四是完善與嚴格的信用體系。抵押支撐證券的質量決定於抵押貸款資產池的質量,而這完全取決於借款人能否按時還本付息及對提前償還風險的控制,所以對借款人信用的考核是保證投資者利益的重要一環。
五是分工明確、運作有序的強大的中介機構體系。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過程中,有大量的中介機構共同參與,並且專業分工,各自發揮作用,又相互協作,以保障證券化的順利進行,這些機構主要有對抵押貸款提供保險的保險公司,提供擔保的擔保機構,充當SPV的信託機構,對打包資產進行管理的受託機構,管理回收本息的服務商、信用評級機構、證券的承銷商以及購買證券的機構投資者等等。
利潤吸引和風險壓力是我國抵押貸款證券化主要動力
反觀我國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對於大家已經討論很多的證券化模式及相關障礙等細節姑且不論,僅與上面所述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發達國家相比較,我國證券化的特殊動力機制及我國住房抵押貸款一級市場的特點,就已決定了我國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註定是一個被催生的早生兒。
從一般意義上講,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動力主要是用來解決提高資產的流動性,實現資產負債期限相匹配,降低風險,從資本市場融資等,然而我國的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卻有其獨特的動力機制。我國的住房抵押貸款機構是商業銀行,作為商業機構,最大化地謀求商業利益是其目的。由於目前住房抵押貸款被銀行視為優質資產,各大商業銀行都在積極擴大抵押貸款的規模。要使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成為貸款銀行的主動性行為,要麼被利潤吸引,要麼自身存在著相當壓力。
利潤吸引是指貸款機構能否從證券化過程中獲得額外的利潤。抵押貸款證券化的過程實際是將抵押貸款的利息收入在服務商、SPV、信用增級手段提供者及投資者等諸多證券化參與者之間分享,雖然貸款銀行可以作為服務商享受服務費,但這比貸款機構自己享有所有抵押貸款利息獲得的收益要低得多,因此銀行並不會出於追求更多額外利潤為動力進行證券化的。
壓力是指貸款銀行是否為了分散風險、提高資產的流動性等壓力而必須進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首先從總體上看我國住房抵押貸款規模相對較小,至2004年底我國住房抵押貸款余額僅佔GDP的11.6%,遠低於證券化發達國家的40%~60%,而從作為貸款機構的各商業銀行來看,住房抵押貸款所產生的壓力亦相對比較小,即使抵押貸款規模最大的中國工商銀行,2003年抵押貸款余額也僅占其機構存款總額的7.23%,建行也只有10%。而作為資金供應重要來源的居民儲蓄則持續增長,雖然住房抵押貸款占金融機構吸收儲蓄存款余額比例從1998年的1.3%已逐漸上升至2004年的13.3%,但仍是占很小的比例,這說明商業銀行的資金供給是充沛的。從儲蓄存款結構上看,由於我國居民喜歡儲蓄以備購房、養老、子女教育之用,因此居民儲蓄中長期的定期存款比重較大,由此看來,我國的商業銀行並不擔心流動性。目前,我國住房抵押貸款的違約率都很低,平均水平在1%左右,具有較高的收益率與安全性,各商業銀行因此將抵押貸款視做優質資產,積極擴大所發放與持有的抵押貸款規模。商業所擔心的並不是流動性等風險,而是如何更有效地使用資金。
由此看來,無論從利潤吸引還是所承壓力,貸款銀行都沒有證券化的動力,然而實際情況卻是,中國建設銀行與工商銀行都在積極地提出各種證券化方案,且先後多次向央行申報要求開展。是何原因呢?某銀行一內部員工給出了真實的答案:商業銀行真正證券化的動力是將證券化作為他們的市場營銷策略,即樹立自己不斷創新的社會形象,以增加銀行的競爭能力。國內貸款機構的這種扭曲的證券動力機制決定了其證券化的誕生並不是因勢而生,而是一個地地道道地被催生的早產兒。
貸款機構單一和信用體系的不完善
從我國住房抵押貸款的一級市場及證券化環境看,時機也並不那麼成熟。我國住房抵押貸款機構是商業銀行,尤其是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在住房抵押貸款市場上佔有絕對的主導地位,截至2002年,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占我國所有金融機構的住房抵押貸款余額的比例從未低於87%,我國的住房抵押貸款市場的貸款機構呈現單一化的特點,這意味著對四大國有商業銀行來說,它們在中國金融市場上具有絕對強勢的博弈力量,這顯然會對如何在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過程中保護好投資者的利益帶來一定的挑戰。
而且,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作為一項金融工程,其良好的運作體系是依賴於一個高度發達,運作有序的中介機構體系及信用體系,而這兩者目前在中國的狀況都不能令人非常滿意。尤其作為核心SPV的信託機構,由於其管理制度不健全,非常容易孳生漏洞,一直是金融治理整頓的焦點。所有這一切似乎都表明,目前我國經濟發展尚未為這個早生嬰兒營造出一個適宜其成長的環境。
當然,對我國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開展,我們並不會抱著否定的態度,相反,對此我們將積極加以肯定,無論如何,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是大勢所趨,這次早產的抵押貸款證券化不妨當做我國證券化實踐的一次探索。但是,對於證券化的各相關參與者,我們還是要提個醒,既然我國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是一個早生兒,那父母(政府)是否應該給它一個更健康的成長環境,醫生(監管機構)是否加強對它的體檢觀測,而對於各投資者來講,則尤其要關注其投資風險。
④ 抵押貸款證券化是什麼
抵押貸款證券化是一種金融過程,即將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發放的抵押貸款轉化為證券化產品,進而在市場上出售。這一過程涉及將流動性較低的貸款資產轉化為可交易的證券化產品,以便投資者購買。
詳細解釋如下:
抵押貸款證券化定義
抵押貸款證券化是一種資產證券化的形式,主要是指發起人將其持有的抵押貸款資產池出售給特殊目的載體。這些資產池中的貸款通常是住房抵押貸款、汽車抵押貸款或其他形式的債務。SPV購買這些貸款後,會將其打包成證券,如抵押支持證券或資產支持證券,並通過資本市場發行給投資者。通過這種方式,原本流動性較低的貸款被轉化為可在市場上交易的證券化產品。
過程詳解
1. 資產池的形成與出售:金融機構將其持有的大量抵押貸款組合成一個資產池,然後出售給特殊目的載體。這樣做可以分散風險並提高流動性。
2. 證券創建與發行:SPV購買貸款資產池後,會聘請投資銀行或其他機構對這些資產進行評級和定價,然後將其轉化為證券。這些證券通常根據風險和收益的不同分為不同層級。
3. 市場發行與投資:經過評級和定價的證券化產品會在資本市場上發行。投資者,包括機構投資者和個人投資者,可以購買這些證券。
作用與意義
抵押貸款證券化有助於金融機構實現資產流動性的提高、風險分散以及資金來源的拓寬。同時,它為投資者提供了更多投資選擇,促進了金融市場的活躍和發展。此外,證券化還可以降低金融機構的運營成本,提高其運營效率和服務質量。
總的來說,抵押貸款證券化是一種將抵押貸款轉化為證券化產品的金融過程,這一過程有助於金融機構和投資者實現各自的目標,促進金融市場的健康發展。
⑤ 什麼是房貸證券化
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是20世紀70年代以來最重要的金融創新之一,目前已成為美國、澳大利亞等發達國家構築房地產金融二級市場的主要途徑。80年代以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在馬來西亞、香港等新興經濟地區也逐步興起。近幾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和住房制度改革的深入,房地產業相關金融服務的需求增長迅速,我國已經具備了進行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的市場條件。國家相關部門最近公布了《信貸資產證券化試點管理辦法》,我國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步入了試點推廣階段。
所謂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 Mortgage Backed Securities , MBS),指住房抵押貸款的發放機構將其所持有的抵押貸款資產,匯集重組成抵押貸款組群,經過擔保或信用增級,以證券的形式出售給投資者的融資過程。一般而言,抵押貸款的發放者將其貸款資產出售給政府抵押機構或私人投資銀行,再由其進行包裝重組,以證券發行的方式將債權進一步出售給其他投資者。這里所說的「證券」是指債權性而非權益性證券,它的基本特徵是由抵押貸款資產所產生的現金流來支持對其的支付,因此被稱為抵押擔保證券。證券銷售出去以後,證券的持有者便成為了住房抵押貸款的債權人,並經由抵押擔保證券的服務者取得對其的支付。
房貸證券化其實就是將銀行房貸的一次再抵押,使銀行得以大量回籠資金,從而解決當前銀行存在的短存長貸而可能導致的流動性風險。這種模式其實就是把個人住房貸款按年限、期限加以組合,以債券的形式在市場上出售給投資者,在將以往房貸由銀行獨占的利潤部分分配給投資者同時,也使銀行因大量發放長期貸款而可能導致的風險在市場上得以分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