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積金貸款需要房產證,對於房產證下發多久內可以辦理公積金貸款
您好!
一、購房戶在開發公司購買了新房,並辦理了按揭貸款,現在房產證辦理下來需要轉現房抵押。根據《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和《房地產登記技術規程》等規定,以預購商品房設定預購商品房抵押權預告登記(按揭貸款抵押)的,當購房戶辦理房產證後,由房屋登記機構(縣區房產局)將預抵押登記轉變為現房抵押登記,並向抵押權人(貸款銀行)頒發《房地產他項權證》。 二、根據《房屋登記辦法》的規定,房屋抵押權登記的時限為10個工作日。屬特殊原因的,經房屋登記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登記時限。我局一直嚴格按照規定時限及時辦理。2013年新「國五條」出台,以及每年新學期開學前和遇到開發企業集中辦證較多,趕上二手房交易過戶高潮,有時出現了服務中心窗口業務量大增、人手有限,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已同意將預抵押登記轉現房抵押登記時限適度延長。
望採納,謝謝
Ⅱ 銀行預抵押轉正式抵押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可以咨詢當地辦理登記的機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房地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地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第四十八條 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權連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
以出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可以設定抵押權。
第四十九條 房地產抵押,應當憑土地使用權證書、房屋所有權證書辦理。
第五十條 房地產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權人應當簽訂書面抵押合同。
第五十一條 設定房地產抵押權的土地使用權是以劃撥方式取得的,依法拍賣該房地產後,應當從拍賣所得的價款中繳納相當於應繳納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款額後,抵押權人方可優先受償。
第五十二條 房地產抵押合同簽訂後,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屬於抵押財產。需要拍賣該抵押的房地產時,可以依法將土地上新增的房屋與抵押財產一同拍賣,但對拍賣新增房屋所得,抵押權人無權優先受償。
Ⅲ 預抵押轉正式抵押
預售商品房在辦理按揭貸款時候必須辦理預售抵押登記,這時候開發商承擔連帶擔保責任。房屋交付使用後辦理每戶的房產證,按揭的需辦理他項權證抵押到銀行。同時,開發商解除連帶擔保責任。這個過程就是預抵押轉現樓抵押或持證抵押。
在購房者與開發商的購房合同、購房者與銀行的借款合同簽定的同時,在房管局的備案系統上立即生成預抵押登記,以排斥第三人對房產的行使權利。
根據建設部《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以預購商品房抵押的,登記機關應當在抵押合同上記載,抵押的房地產在抵押期間竣工的,當事人應當在抵押人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後,重新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
拓展資料:
預抵押和正式抵押的區別在於預抵押只是對被抵押的房產進行預抵押登記,以排斥第三人對該房產行使權力。僅是被抵押的預備狀態,實質上沒有形成抵押權。而正式抵押就是購房者與房管局正式簽訂抵押登記手續,進行抵押登記,債權人會擁有抵押權,一旦不能履行債務,那麼抵押的財產就會被行使抵押權力。
1、從責任來說,預抵押是預售商品房辦理抵押貸款,這個時候開發商是需要承擔連帶責任的;而等到房屋交付之後,用戶要按揭的自行去銀行辦理他項權證抵押,這個時候開發商解除連帶責任。
2、從權利來說,借款人與開發商、與銀行簽訂合同後,預抵押在房管局同時生成登記,會排斥第三人對房產行使權利;而正式抵押如果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債權人可以對房產進行拍賣。
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的概念
預購商品房,也稱「樓花」,是指尚未竣工交付的商品房,是一種特殊的期貨。預購商品房貸款抵押是指購房人在支付首期規定的房價款後,由貸款銀行代其支付其餘的購房款,將所購商品房抵押給貸款銀行作為償還貸款履行擔保的行為。因此辦理預購商品房抵押貸款就要辦理預抵押登記。這裡面主要體現了購房者和銀行之間的債權債務關系,是對銀行債權的一種保證。
期房備案登記的概念
習慣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設、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稱為期房。即消費者在購買時不具備即買即可入住的商品房,房地產開發商從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開始至取得房地產權證大產證為止,所出售商品房稱為期房。
而確認這種買賣關系的一個重要手段就是期房備案,即在房屋所在的房產管理部門就買賣行為的標的物--期房進行備案登記,以確認該標的物的權屬,同一標的物只能進行一次備案登記,這樣就避免了開發商一房多賣的欺詐行為,能比較有效的保障購房者的權益,當然,不排除在個別地方出現官商勾結的情況,將已經備案的商品房賣給多人的情況,如果確實發生了這種情況,購房者可以依法追究開發商和政府主管部門的法律責任。期房備案登記界定的是開發商和購房者的買賣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