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別人用自己的身份證貸款怎麼辦
如果別人用自己的身份證貸款,雖然寫的是當事人名字,但只要當事人沒有到場簽字,貸款就與當事人無關,當事人不需要承擔任何後果。
如果發現自己的身份證被別人盜用貸款,應該立即報警,同時打電話給貸款公司,告知貸款並非本人所為;貸款一般除需要身份信息外還需要簽署貸款合同,合同上需要貸款人簽字和按手印,可以通過鑒定確定是否為當事人本人所簽署的。盜用別人身份證或者冒用別人身份證進行貸款是違法犯罪行為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條
自然人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隱私權、婚姻自主權等權利。
法人、非法人組織享有名稱權、名譽權和榮譽權。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的個人信息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開他人個人信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屬於違法行為,將處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❷ 我的身份證在不知道的情況下 被別人擔保了 現在被銀行拉黑了怎麼處理
找個律師,對被擔保對象和銀行,到法院進行起訴。
1、被擔保對象未經你同意私自盜用你的身份證。
2、銀行審核不嚴,你本人未到場、未簽字(可申請簽字跡筆鑒定),屬於銀行違規、違法放貸,責任由銀行承擔。
3、要求銀行向你賠禮道歉、恢復個人信譽,並與被擔保人一起承擔訴訟費、律師費等,還可以申請小額精神損害賠償。
❸ 身份證被盜用貸款怎麼辦,哪裡報警
答:直接撥打當地的110報案就可以
法律依據:依《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七條 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范圍,立案偵查。
第一百零八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舉報。
被害人對侵犯其人身、財產權利的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報案或者控告。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對於報案、控告、舉報,都應當接受。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的,應當移送主管機關處理,並且通知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對於不屬於自己管轄而又必須採取緊急措施的,應當先採取緊急措施,然後移送主管機關。
犯罪人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適用第三款規定。
第一百零九條 報案、控告、舉報可以用書面或者口頭提出。接受口頭報案、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寫成筆錄,經宣讀無誤後,由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簽名或者蓋章。
接受控告、舉報的工作人員,應當向控告人、舉報人說明誣告應負的法律責任。但是,只要不是捏造事實,偽造證據,即使控告、舉報的事實有出入,甚至是錯告的,也要和誣告嚴格加以區別。
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應當保障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安全。報案人、控告人、舉報人如果不願公開自己的姓名和報案、控告、舉報的行為,應當為他保守秘密。
第一百一十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和自首的材料,應當按照管轄范圍,迅速進行審查,認為有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應當立案;認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時候,不予立案,並且將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請復議。
第一百一十一條 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的,或者被害人認為公安機關對應當立案偵查的案件而不立案偵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的,人民檢察院應當要求公安機關說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檢察院認為公安機關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應當通知公安機關立案,公安機關接到通知後應當立案。
❹ 身份證被人盜用辦貸款擔保,現在被銀行起訴,這種情況法院會怎麼判
人們都知道身份證的重要性,它雖然是張卡片,但它卻是一個人的標志。身份證被人盜用辦貸款擔保,現在被銀行起訴,這種情況法院會怎麼判?近些年這類案件並不少見,提供一些分析和建議:
碰到這事情,除了積極與銀行溝通之外和配合之外,還有努力收集證據,將自己身份證被盜的時間及利用自己身份證辦理貸款的時間都進行具體落實,同時也可對銀行貸款的簽字筆跡及貸款資料、貸款錄相錄音等進行收集,並將自己收集到的這些材料或證據提供給法院,如果法院經過甄別,貸款並非本人所代,那麼這場官司也就贏了,對此你們對這件事還有什麼好的看法嗎?
❺ 個人信息被盜用貸款了怎麼辦
法律分析:個人信息被盜用貸款了,涉嫌貸款詐騙,建議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可以依法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受害者可以將自己知道的線索告訴警察,協助警察的破案速度。要隨時注意保護自己的個人信息。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九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詐騙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編造引進資金、項目等虛假理由的;
(二)使用虛假的經濟合同的;
(三)使用虛假的證明文件的;
(四)使用虛假的產權證明作擔保或者超出抵押物價值重復擔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詐騙貸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