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脫貧戶小額信貸政策
一、脫貧戶小額信貸政策
法律分析:扶貧小額信貸政策的實施,有效降低了貧困戶的貸款門檻和成本,大大提高了貧困戶獲得貸款的便利性。通過對貧困戶授信,對貧困戶發放免抵押、免擔保信用貸款,解決了貧困戶貸款難、貸款貴的問題。。截至2019年底,累計發放扶貧小額信貸6101億元,覆蓋1544萬(次)貧困農戶。貧困農戶發展生產缺乏啟動資金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以湖北省雲陽區為例。在扶貧小額信貸政策出台之前,全區90%以上的貧困農戶基本沒有和銀行打過交道。扶貧小額信貸政策實施後,全區有勞動能力、有發展機會的貧困戶爭相貸款,出現了主動放貸的可喜局面,貧困農戶貸款覆蓋率由不足0.07%提高到62.04%,實現了貧困村全覆蓋。其次,實現了發展工業和增加收入的雙重效果。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關於人民審理借貸案件的意見。
第十條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形成的借貸關系,應當認定為無效。
第十一條貸款人明知借款人借款用於非法活動的,其借貸關系不受保護。
二、扶貧小額信貸算貧困戶收入嗎?
當然算了,還要總結他的年收入,總資產
三、貧困戶3年免息期間脫貧還享受免息政策嗎
不會的,政府鼓勵貧困戶通過自主發展脫貧,貧困戶申請了合作社項目還可以拿到扶貧補貼。除非貧困戶僅僅依靠自己都有足夠的資金建設合作社的話,說明他不缺錢已經脫貧了,那麼扶貧項目安排上會減少,資金有限要給那些更窮的人不是,但是貧困戶資格暫時不會取消,要到2020年。
四、產業扶持對貧困戶「兩免」的具體內容是什麼
一、申請用途
精準扶貧專項貸款一般只能用於貧困戶從事種植、養殖、農產品加工、運輸、商業流通、農家飯店等生產經營活動,不得用於結婚、建房等非生產性方面,具體發展產業由鎮村兩級指導確定。致富能人、農村合作組織和龍頭企業的貸款用途根據各自產業類型自主確定。
二、申請方式
1、貧困戶申請、直接貸給貧困戶。
2、貧困戶申請、貸給貧困戶,貧困戶把錢交給大戶(企業),與大戶(企業)簽證分紅協議。
3、貧困戶申請、貸給大戶(企業),但大戶(企業)必須與貧困戶簽訂帶動發展、或分紅協議。
三、申請條件
1、年齡在18歲到60歲之間,有固定住所,具有完全民事能力;
2、持有效身份證件,具有還款能力,並且無不良信記錄;
3、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產業政策;
4、有貸款意願和自主發展能力;
5、能夠帶動缺乏致富能力的貧困農戶(必須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增收脫貧的致富能人、農村合作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
6、貸款人需與貧困戶、村委會、鎮政府、行業主管部門共同簽訂增收脫貧帶動協議,使用貧困農戶的貸款額度,並作為承貸主體,承擔貸款全部償還責任。
具體內容咨詢當地銀行。
❷ 2019年十月21日前面的小額貸款使用方法
本辦法所稱的農戶小額貸款是指中國農業銀行按照普惠制、廣覆蓋、商業化的要求,對農戶家庭內單個成員發放的小額自然人貸款。每戶農戶只能由一名家庭成員申請農戶小額貸款。農戶小額貸款有哪些特色?1、貸款方式靈活。農戶在滿足條件的情況下,可採用保證、抵押、質押、農戶聯保等多種方式申請貸款。
2、用款方式靈活。根據用款方式不同,農戶小額貸款分為自助可循環方式和一般方式。自助可循環方式下,在核定的最高額度和期限內,借款人可隨借隨還,通過自助借款方式提款、還款;一般方式下,我行對借款人實行一次性放款,一次或分次收回。具體用款方式由借款人與我行協商決定。
3、節省利息。自助可循環方式下,農戶小額貸款按照貸款的實際使用天數計息,可最大程度的減少借款人的利息支出。申辦需要什麼條件? 1、具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2、道德品質良好,遵紀守法,沒有違法行為及不良信用記錄。3、在農業銀行開立活期存款賬戶或金穗卡賬戶,並存入辦理貸款時所需要的抵押登記費、公證費、保險費等相關費用。4、 能提供農業銀行認可的有效的保證、抵押、質押擔保或符合信用貸款條件。5、農業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SPAN>如何申辦? 客戶提出農戶小額貸款申請並提交相關資料銀行進行調查審查和審批銀行與借款人簽訂借款合同含有抵押、質押、擔保方式的辦理抵押、質押手續貸款一次性發放或根據授信額度和期限分次發放借款人按約定的還款方式償還貸款本息辦理結清貸款手續申請貸款日有欠款、連續三期或累計六期不良信用記錄的,農業銀行直接拒絕農戶小額貸款申請。
❸ 針對農村貧困戶的五萬元無息貸款政策是什麼
銀行無息貸款的條件 :
1、年齡18周歲至45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有固定住所和營業場所證明。
2、資金證明。貸款申請人的投資項目要求已經有一定的自有資金。這是銀行衡量是否借貸的一個重要條件,因為創業貸款金額要求一般最高不超過貸款人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所需流動資金,以及購置(安裝或修理)小型設備及特許連鎖經營所需資金總額的70%。
3、結算賬戶。貸款申請人必須在所貸款銀行開立結算賬戶,營業收入要經過銀行結算。
4、貸款擔保。貸款申請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擔保,包括房產抵押、存單質押以及第三方擔保三種形式。信譽良好,無不良記錄;
5、項目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區域經濟發展,具有較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3)2019扶貧小額貸款還款政策擴展閱讀:
我國今年的經濟狀況不斷下滑,對農業農村發展的沖擊不斷顯現,尤其是農民就業困難加劇、部分農民工返鄉迴流,會對農民就業增收帶來不利影響。為支持創業擔保貸款發展,將小額擔保貸款調整為創業擔保貸款,針對有創業要求、具備一定創業條件但缺乏創業資金的就業重點群體和困難人員,提高其金融服務可獲得性,明確支持對象、標准和條件,貸款最高額度由針對不同群體的5萬元、8萬元、10萬元不等統一調整為10萬元,由各級財政全額貼息。
無息貸款政策申請條件:
具備以下農民工創業無息貸款條件,方可申請:
1、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
2、有固定的經營場地和一定的自有資本金。
3、從事項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
4、自籌資金不低於項目所需資金的40%。
5、無不良紀錄,信用良好。
6、應通過創業培訓,取得創業培訓合格證。
❹ 風險補償金放大倍數是指發放的扶貧小額信貸金額與風險補償金的比值
為更好地理解和執行《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管理辦法(修訂)》(以下簡稱《辦法》),現將相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辦法》出台的背景
(一)廣西扶貧小額信貸進入集中還款期,對風險補償金的啟用已提上日程。
2019年,我區到期的扶貧小額信貸余額168.93億元,占貸款余額總量(232.74億元)的82.75%,尤其是第三、四季度,到期扶貧小額信貸33.59萬戶、152.79億元,佔全年到期貸款的90.44%。部分扶貧小額信貸出現逾期,亟待明確風險補償金的補償標准和啟用程序。
(二)2018年國家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廣西問題指出廣西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制度不健全。審計發現,某縣未按規定製定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管理辦法。
《自治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於印發2018年國家脫貧攻堅成效考核反饋廣西問題整改落實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扶領發〔2019〕7號)要求廣西銀保監局和自治區財政廳牽亂族頭完善自治區層面的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金管理辦法,指導縣級完善風險補償制度。
(三)市縣及金融機構多次提出調整意見。
隨著扶貧小額信貸工作形勢的變化,市縣和放貸銀行多次要求對原來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扶貧小額信貸風險補償資金管理辦法》(桂財農〔2017〕58號)進行修改,以合理確定風險補償比例,並明確風險補償金的啟用程序、損失認定標准等事項。
二、修訂的目的
本次修訂的目的,是為了鼓勵、督促相關部門和放貸銀行依法依規、扎扎實實做好扶貧小額信貸的回收工作,盡最大可能減少國有資產損失。
受上級政策和歷史因素的影響,廣西扶貧小額信貸在准入時未能嚴格審核,貸後管理也不如同類商業貸款嚴格,如果在最後的回收階段還不能妥善做好問題授信的清收追償工作,那必然會造成國有資產的巨大損失。
因此,通過本次修訂,要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政策導向作用,督促各級各單位嚴格貫徹落實自治區領導在2019年全區扶貧小額信貸電視電話會議上的講話精余如神,「層層壓實責任,倒逼工作落實」;督促放貸銀行「切實負起扶貧小額信貸管理的主體責任,按照規定嚴格做好貸款的審核、發放、回收等工作」;督促相關部門用好用足政策、在法律法規允許范圍內給予放貸銀行最大限度的支持,共同做好扶貧小額信貸風險防控和回收處置工作。
三、政策依據
(一)《關於促進扶貧小額信貸健康發展的通者塌知》(銀監發〔2017〕42號)
(二)《中國銀保監會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 國務院扶貧辦關於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扶貧小額信貸管理的通知》(銀保監發〔2019〕24號)
(三)《關於創新發展扶貧小額信貸的指導意見》(國開辦發〔2014〕78號)
(四)《關於全面做好扶貧開發金融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銀發〔2014〕65號)
(五)《國務院關於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意見》(國發〔2014〕43號)
(六)《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的通知》(國辦函〔2016〕88號)
(七)《財政部關於印發〈財政部駐各地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實施地方政府債務監督暫行辦法〉的通知》(財預〔2016〕175號)
(八)《財政部 發展改革委 司法部 人民銀行 銀監會 證監會關於進一步規范地方政府舉債融資行為的通知》(財預〔2017〕50號)
(九)《金融企業財務規則》(財政部令第42號)
(十)《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
(十一)《關於進一步推進扶貧小額信貸工作的通知》(桂開辦發〔2016〕70號)
(十二)《關於穩步推進扶嘩遲弊貧小額信貸工作的補充通知》(桂開辦發〔2016〕177號)
四、《辦法》的主要內容
《辦法》分為八章,共首毀圓三十六條。第一章為總則,說明了《辦法》制定的背景依據,明確了風險補償金發放的對象和范圍;第二章為風險補償金管理委員會,明確了縣級風險補償金管理機構、議事規則和各單位職責;第三章為風險補償金的來源和補充,明確了風險補償金的來源、補充機制和撥付程序;第四章為風險補償金的日常管理,明確了日常管理的責任部門、三方共管機制、月報制度和補償比例;第五章為風險補償金的啟用,明確了損失認定標准、負面清單制度、風險補償金啟用程序和旦稿退回機制、業務所需材料等;第六章為風險補償金績效考核,明確了考核要求和緩沖機制;第七章為保障和監督,明確了監督機制和問責依據;第八章為附則,明確了文件解釋機構以及其他附加條款。
❺ 金融機構對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是否免徵增值稅
一、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 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文件規定:「一、自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向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放小額貸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金融機構應將相關免稅證明材料留存備查,單獨核算符合免稅條件的小額貸款利息收入,按現行規定向主管稅務機構辦理納稅申報;未單獨核算的,不得免徵增值稅。《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7〕44號)第一條相應廢止。
......
三、本通知所稱農戶,是指長期(一年以上)居住在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的住戶,還包括長期居住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住戶和戶口不在本地而在本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住戶,國有農場的職工。位於鄉鎮(不包括城關鎮)行政管理區域內和在城關鎮所轄行政村范圍內的國有經濟的機關、團體、學校、企事業單位的集體戶;有本地戶口,但舉家外出謀生一年以上的住戶,無論是否保留承包耕地均不屬於農戶。農戶以戶為統計單位,既可以從事農業生產經營,也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經營。農戶貸款的判定應以貸款發放時的借款人是否屬於農戶為准。
本通知所稱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是指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准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的小型企業和微型企業。其中,資產總額和從業人員指標均以貸款發放時的實際狀態確定;營業收入指標以貸款發放前12個自然月的累計數確定,不滿12個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營業收入(年)=企業實際存續期間營業收入/企業實際存續月數×12
本通知所稱小額貸款,是指單戶授信小於100萬元(含本數)的農戶、小型企業、微型企業或個體工商戶貸款;沒有授信額度的,是指單戶貸款合同金額且貸款余額在100萬元(含本數)以下的貸款。
二、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小額貸款公司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8號)文件規定:「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經省級金融管理部門(金融辦、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取得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
二、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經省級金融管理部門(金融辦、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取得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
三、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經省級金融管理部門(金融辦、局等)批准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按年末貸款余額的1%計提的貸款損失准備金准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具體政策口徑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金融企業貸款損失准備金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9號)執行。」